為什麼音樂行業需要區塊鏈技術?【下】

買賣虛擬貨幣

前言:音樂行業跟區塊鏈能扯上關係嗎?本文作者Reza Jafery認為可以,他曾經管理過藝人和製作人,對音樂行業有較深入瞭解。他提出兩個方面都可以利用區塊鏈的技術,一是關於藝人的資金來源,二是版稅分配。尤其是第一個資金來源,就像風險投資,唱片公司投入資金,意味著後續它有更多的控制權。而如果透過區塊鏈的token化,實現更多樣化的資金來源,分散風險,這對於藝人更有利。更重要的是,不同風格的藝人也有機會冒出來。當然,這些落地會面臨一些困難,比如怎麼衡量token價值,哪些粉絲或機構願意購買token?如何實現合規?不過從方向上看,這是趨勢。期待有更多的區塊鏈專案能夠在音樂行業進行探索和創新。本文來源於hackernoon,由“藍狐筆記”公眾號社群的“lu”翻譯。


版稅分配

目前的版稅分配形式完全是一團糟。目前有幾家公司從事數字發行和版權發行業務,但很多專業製作的歌曲都需要付費。

例如,我們可以看看德雷克的歌曲《Glow》的演職員表。

首次發行出版商資訊:桑德拉·蓋爾/百代流行音樂出版公司,梅弗摩西公司/版權服務商科博 (美國作曲家,作家與出版商協會), 百代四月音樂公司 (美國作曲家,作家與出版商協會),市中心資料管理平臺 (百代布萊克伍德音樂公司), 索尼/亞特蘭大歌曲有限責任公司(百代布萊克伍德音樂公司), 華納音樂集團 (美國作曲家,作家與出版商協會)

創作者:格雷厄姆·韋斯特,謝比卜·金, 優素福,楓彌·桑迪弗,戈爾茨坦,菲利普·貝利,莫里斯·懷特,奧布里·格雷厄姆,卡洛· 蒙特尼, 馬吉德·馬卡迪,加布裡埃爾·加爾松·蒙塔諾, 安東尼·傑弗里斯, 艾塞· 朱伯,肯扎·薩米爾, 諾亞·希爾本·喬丹,楊先生。

素材收集:包含由百代四月音樂公司(美國作曲家,作家與出版商協會)出版、由菲利普·貝利和莫里斯·懷特寫的《奉獻》樣帶,使用經許可、保留所有權利。包含由索尼音樂娛樂公司提供的《大地之風與火》。包含加布裡埃爾·加里森-蒙塔諾表演的“6 8”部分節選,由超有型公司提供,使用經許可。包含來自環球唱片公司德雷克表演的《叢林》部分節選。

製作者:由諾亞·謝比卜為梅弗摩西公司和坎耶·維斯特製作,周邊由諾亞·戈爾茨坦製作。

錄製者:由諾埃爾·地籍,諾亞·謝比卜和 哈雷·阿瑟羅為埃夫頓音樂公司和諾亞·戈爾茨坦在加拿大多倫多巴黎海特公園的索塔工作室和無名工作室錄製。

後期製作:由諾埃爾·坎貝爾為位於多倫多的索塔工作室和306工作室的埃夫頓音樂公司/ T.O.音樂集團調音

坎耶·韋斯特別特感謝走出我們的夢想II有限責任公司。

這都還不是我見過的最長的演職員表,如果你有時間,可以谷歌搜尋一下坎耶·韋斯特的歌曲《Fade》。

透過這個事情想說明的是須要向名單上的大部分人支付版稅費用——我聽說過(而且親身經歷過)很多製作人或歌曲作者根本拿不到版稅。想想這樣的例子,一個藝人在出名前,就已經默默的耕耘了很多年。在這種情況下,藝人可能已經獨立發行了數百首歌曲。


當藝人“成功”時,所有與他合作的製作人和唱片都應該獲得版稅收入。然而,當唱片公司介入時,那些為藝人的出道做出過貢獻的創作人卻被完全遺忘,這樣的情況並不少見。他們並沒有得到版稅和認可,有些甚至都不會出現在演職員的名單上。追蹤版稅分配的過程完全不透明,上傳歌曲的人基本上控制著誰能在它產生收入時獲得報酬。

區塊鏈可用於各種場景,例如追蹤所有權或文件出處、數字資產、實體資產或投票權。

區塊鏈可用來建立一個完全透明、不可更改的系統——所以如果有人沒有得到報酬,他們就會知道,並能夠解決這個問題。

如果藝人能夠為他們啟動的每個專案以及版稅份額髮行代幣,版稅收入就可以自動分配給每一個為專輯做出貢獻的人。另外,這也將我們剛才談到的資金問題去中心化了。

一個藝人可以發行100個代幣,每個代幣相當於專輯版稅的1%。這些代幣可以分發給每一個為這首歌做出貢獻的人,一部分可以留給藝人作為他們的利潤分成,剩下的可以賣給歌迷,以籌集製作這張專輯的資金。

我不認為區塊鏈會攪亂音樂行業,相反,我認為它必須去攪亂音樂行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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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險警示:藍狐筆記所有文章都不構成投資推薦投資有風險,投資應該考慮個人風險承受能力,建議對專案進行深入考察,慎重做好自己的投資決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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