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政府們喜歡央行數字貨幣?

買賣虛擬貨幣

本文為讀者來稿,首次發表於2016年9月,刊登在奧地利經濟學派重鎮米塞斯研究所(Mises Institute)。作者為數字貨幣行業資深從業者,對趨勢判斷準確。幣新經作者授權釋出。文中觀點不代表幣新立場。幣新此前曾報道《獨家:央行數字貨幣DCEP在農行內測》。

本文分析了央行發行數字貨幣的動機,指出央行數字貨幣會讓社會去現金化,搶走私人數字貨幣的市場,並實現政府對貨幣更精準的控制。這些影響可能對個人經濟自由形成巨大威脅。

幣新認為,加強頂層設計,堅定不移推進法定數字貨幣研發工作,能夠促進金融行業為實體經濟服務,促進人民幣國際化,打破美元霸權。同時要警惕不法分子利用 DC/EP建立資金盤發行假幣。

以下正文——

各國央行2016年開始加快數字貨幣研發

2016年1月20日,中國人民銀行在其網站上公佈了其召開數字貨幣研討會的訊息。在會上,央行要求自己的數字貨幣研究團隊“爭取早日推出央行發行的數字貨幣”。

類似地,英格蘭銀行和加拿大銀行等央行也正在計劃或考慮發行自己的數字貨幣。在比特幣的問世引發了私人發行、去國家化的數字貨幣浪潮之後,央行發行的數字貨幣似乎也已經成為了一種全球性的趨勢。

既然央行已經完全控制了貨幣的發行,它們為什麼還要費力去開發自己的數字貨幣呢?

好吧,這是一個有趣而又重要的問題。要回答這個問題,我們首先需要知道一些基本知識,一些數字貨幣101。

數字貨幣的三種型別

不同於網上銀行和第三方支付公司所使用的傳統電子支付工具(方便傳播法幣的工具),數字貨幣是一種新技術。它是在一系列新技術的基礎之上發展起來的——他們不是傳輸貨幣的工具;它們本身便是貨幣。

其中,建立在密碼學之上的數字貨幣也被稱為加密貨幣(crypto-currency)。比特幣就是這種這種數字貨幣的典範。在它橫空出世之後,它又啟發了許多類似的系統。一些商業銀行和中央銀行也開始研發自己的數字貨幣。根據發行者的不同,我們可以把數字貨幣分為三種:

非金融機構發行的數字貨幣

2008年11月,中本聰透過發明一種名為區塊鏈的新技術,首次設計出了一種點對點的電子現金系統,也就是比特幣。2009年1月3日,中本聰完成了比特幣的程式碼開發。由於其點對點和電子化的本質,比特幣可以在兩個人之間直接傳遞,而不需要中心化的結算機構。因此,它是一種快速、低成本、無國界的支付體系。

商業銀行發行的數字貨幣

一些國際大型金融機構看中了數字貨幣低成本、快速、安全的特點,紛紛開始嘗試利用其底層技術,即區塊鏈技術,來研發它們自己的數字貨幣。比如,瑞銀、德銀、桑坦德銀行和紐約梅隆銀行這四家全球最大的銀行就已經參與其中了。它們的數字貨幣類似上述的數字貨幣,只是其發行者有所不同。尤為值得注意的是,金融機構開發數字貨幣是為了滿足自己快速清算交易的需求,而非透過替代央行所發行的法幣來挑戰金融現狀。

中央銀行發行的數字貨幣

一些中央銀行,比如中國人民銀行和英格蘭銀行,也在對數字貨幣進行了一番研究之後,打算推出自己的央行數字貨幣(Central Bank-issued Digital Currency,CBDCs)。在技術上,CBDC和上述兩種並無二致,但由於其特殊身份,CBDC在經濟上會產生更大的影響,而這也正是央行想要引入CBDC的原因。

CBDC會產生至少三大影響,也就是,對政府來說,擁抱CBDC有三大原因——

創造一個去現金化的社會

政府討厭現金。這在很大程度上就是政府希望由央行來發行數字貨幣的原因。

對政府來說,雖然現金是其法幣的原始形式,卻有著一些顯而易見的缺陷。與存在於金融機構裡的資金相比,現金更不受政府的控制。現金一旦離開銀行,就立即變得難以追蹤。政府無法得知每張鈔票正處於什麼位置,被誰擁有,甚至不知道它是否仍然存在。這使得現金很容易被人用於販毒、走私、逃稅、洗錢甚至是資助恐怖活動。另一方面,個人所持有的現金也很容易成為竊賊或強盜的目標。

更重要的是,現金會影響政府推動負利率政策的努力。當把負利率降到令人無法忍受的水平時,儲戶就會放棄把錢存在銀行裡的便利性和安全性——他們會取回自己的錢並把現金放在家裡。這使得負利率政策難以實施。

這也正是為什麼歐洲央行決定停止發行500歐元的鈔票,而前美國財長勞倫斯·薩默斯也在號召廢除100美元鈔票——在此之前,美國已經於1945年停止了500美元及更大面額鈔票的發行。

然而,只要人們還能夠從銀行中取出現金,不論政府如何限制現金的使用,仍然會有大量的現金遊離於受政府控制的金融體系之外。這是政府不願意看到的。

但是,在一個全面使用央行電子貨幣的社會里,CBDC能取代傳統形式的貨幣,並實現去現金化的目標。屆時,政府將可以監控每個公民的個人賬戶至每一筆交易,並可以取締所有在它們看來不合法的交易。

它們也可以在出現負利率的時候阻止人們把現金取回家。人民將徹底淪為砧板上的魚肉。正如Joseph T. Salerno教授在《為什麼政府討厭現金》一文中所指出的:

我們的統治者所給出的限制現金的原因,是讓社會免於恐怖分子、逃稅者、洗錢者、毒品卡特爾和其他真實或想象出來的壞蛋的破壞。洪水般限制甚至禁止使用現金的實際目的,是迫使民眾透過金融體系進行支付。這使得政府可以擴張自己窺視和追蹤其公民最私密的財務行為的能力,以便擠幹其公民的最後一元應付稅款。

搶走比特幣等私人數字貨幣的風頭

現行的貨幣制度是不公正、後果嚴重和搖搖欲墜的,奧地利學派和其他學派的經濟學家們花了很多精力來論述這一點。私人數字貨幣的誕生提供了一次變革貨幣和金融體系的改版機會。然而,各國政府也不可避免地感受到了威脅。它們嫉妒各種數字貨幣的風光。但礙於情面,大部分政府都不能直接宣佈比特幣為非法,畢竟,這有悖於它們擁護技術創新的表面立場。

因此,雖然世界各國政府對數字貨幣的態度不一,但其區別也僅僅在於它們對比特幣的拒絕程度上——沒有任何一個政府在徹底地擁抱比特幣。這些自大狂希望透過發行一種能被它們自己控制的數字貨幣,來悄悄轉移掉公眾對比特幣的關注。

結果便是,各國政府對待數字貨幣的立場常常十分矛盾:一方面,它們在限制比特幣等數字貨幣的發展,另一方面,它們又在積極研究和模仿比特幣開發自己的數字貨幣。以中國為例。2013年12月5日,“為保護社會公眾的財產權益,保障人民幣的法定貨幣地位,防範洗錢風險,維護金融穩定”,中國人民銀行聯合工信部、銀監會、證監會和保監會,共同釋出了一則通知:

……雖然比特幣被稱為“貨幣”,但由於其不是由貨幣當局發行,不具有法償性與強制性等貨幣屬性,並不是真正意義的貨幣。從性質上看,比特幣應當是一種特定的虛擬商品,不具有與貨幣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應作為貨幣在市場上流通使用。

現階段,各金融機構和支付機構不得以比特幣為產品或服務定價,不得買賣或作為中央對手買賣比特幣,不得承保與比特幣相關的保險業務或將比特幣納入保險責任範圍,不得直接或間接為客戶提供其他與比特幣相關的服務,……

但這絕不意味著央行認為數字貨幣是一種不好的東西,相反,在2016年的數字貨幣研討會上,它們承認,實際上“……從2014年起就成立了專門的研究團隊,……”,並認為“……探索央行發行數字貨幣具有積極的現實意義和深遠的歷史意義。”

透過發行模仿品替換真品來偷天換日,這當然不是政府第一次這麼幹了。

實現對貨幣政策更精準的控制

央行的官員們——一幫社會工程師——對透過操縱貨幣政策來調控經濟深信不疑。然而,每當他們的努力失敗,他們便試圖將其怪罪於市場。比如,他們用增加貨幣供應來作為一種刺激;然而,這些本應刺激實體經濟的錢,卻常常被“貪婪”的商人轉移到金融市場,用作相反的目的。

相比之下,數字貨幣可以幫助他們實現對貨幣政策更精準的控制,這不止是指它們能讓“直升機上撒下來的錢”準確地飄進人們的錢包;鑑於這些數字貨幣是可程式設計的,政府甚至可以藉助各種指令碼來控制如何使用這些新增貨幣。

舉例來說,如果政府計劃透過補貼特定農場,比如某幾個玉米種植場,來扶持農業部門,他們可以直接在這些農場的賬戶地址裡增加一筆錢,比如一億美元,並規定這些錢只能在特定時間傳送給特定化肥商,規定每家農場每年最多隻能使用一千萬美元,這樣,他們就可以保證農場主們不會浪費這筆意外之財,並且這筆錢不會流向其他部門,比如股票市場或房地產市場。

儘管這樣的貨幣政策仍然終將失敗,但在政府官員的眼裡,CBDC無疑為他們提供了一種更好的工具。對他們來說,有了CBDC的幫助,他們就能更好地計劃和管理經濟。

結論

儘管和比特幣等自由數字貨幣有一些相似之處,央行數字貨幣在本質上卻和比特幣所代表的東西截然相反,它有以下三個影響。

(1)依靠發行央行數字貨幣,政府將或許能實現其建立一個去現金化社會的目標,而對大眾來說,他們將要面對的財務剝削將更加嚴重;

(2)CBDC將偷走比特幣的風頭並幫助政府壓制數字貨幣革命;

(3)CBDC或許會被用作一種對貨幣政策實現更精準控制的工具(雖然長期來看這種努力最終還是會失敗)。

面對這樣一個即將到來的巨大威脅,自由的愛好者們應該有所警覺並儘早思考對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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