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化區塊鏈應用 破解智慧財產權運營難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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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化區塊鏈在智慧財產權運營中的應用,有利於建立高效的智慧財產權綜合管理體制,打通智慧財產權創造、運用、保護、管理、服務全鏈條,對於加快智慧財產權強國建設、激發全社會創新活力、推動構建新發展格局具有重要意義。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提出,實施智慧財產權強國戰略,實行嚴格的智慧財產權保護制度,完善智慧財產權相關法律法規,加快新領域新業態智慧財產權立法。

當前,全球新一輪科技革命和產業變革蓄勢待發,我國正在從智慧財產權引進大國向智慧財產權創造大國轉變,智慧財產權工作正在從追求數量向提高質量轉變,智慧財產權制度激勵創新的基本保障作用更加突出。

強化區塊鏈在智慧財產權運營中的應用,有利於建立高效的智慧財產權綜合管理體制,打通智慧財產權創造、運用、保護、管理、服務全鏈條,推動形成權界清晰、分工合理、責權一致、運轉高效的體制機制,對於加快智慧財產權強國建設、激發全社會創新活力、推動構建新發展格局具有重要意義。


我國智慧財產權運營面臨三大痼疾

智慧財產權是以專利、版權、商標等形態存在的智力勞動成果所享有的財產權利。智慧財產權產業鏈包含確權、用權和維權三個環節,目前我國智慧財產權運營工作在這三個環節均面臨較大挑戰。

一是智慧財產權確權難。首先是審查週期長。當前,智慧財產權確權認證週期較長,透過線下渠道進行版權註冊一般需要1—3個月的時間,透過線上渠道也需要10個工作日以上,專利申請取得權利的時間則長達3個月—3年不等。以發明專利為例,2020年我國發明專利平均審查週期為20個月。其次,數字產權易存在“原創爭議”。在數字時代,文字、圖片、音樂、影片等各種格式和型別的數字內容可以實現瞬時傳播,相關版權歸屬容易存在爭議。尤其是部分具有一定相似度的知識成果往往由不同地區、不同語言且不存在委託或合作關係的人創造,一旦產生經濟利益和社會影響,往往難以清晰界定獨創者或第一原創者。

二是智慧財產權用權難。2020年,我國發明專利授權53.0萬件,實用新型專利授權237.7萬件,外觀設計專利授權73.2萬件,受理pct國際專利申請7.2萬件,商標註冊576.1萬件,我國智慧財產權供給能力大幅提升。如何有效促進智慧財產權的交易、融資和轉化,進一步釋放智慧財產權的應用價值已經成為影響行業發展的重要課題,但我國在智慧財產權用權方面面臨“變現難”和“融資難”的困境。首先是“變現難”。智慧財產權交易流程目前仍有不少問題,ip交易模式單一且流程繁瑣,對各類“中心化”交易機構的依賴程度過高,帶來較大隱患。其次是“融資難”。智慧財產權融資主要包括智慧財產權質押融資、智慧財產權作價入股、智慧財產權租賃、智慧財產權證券化等幾種方式,但目前我國科技型企業想以智慧財產權為基礎資產進行融資依舊面臨較大障礙,銀行等金融機構接受智慧財產權質押融資的積極性不高。2020年,我國專利、商標質押融資專案12039項,質押融資總額僅為2180億元,與發達國家相比仍有較大差距。

三是智慧財產權維權難。智慧財產權保護要以便利化維權為前提。2020年,全國智慧財產權系統共處理專利侵權糾紛行政裁決案件超4.2萬件,智慧財產權保護社會滿意度有所提升,但智慧財產權權益人在維權方面目前仍面臨較多挑戰。首先,原始權益人自證原創較為困難。一般來說,專利與商標的權屬由登記註冊部門來確認,著作權和計算機軟體是以作者(包含自然人或者各類機構)完成整個作品的具體時間為權利節點。但是,在專利和商標在國家主管部門完成登記之前、著作權公開發表之前、計算機軟體登記之前發生侵權的案件時有發生,在完成確權之前的“視窗期”原始權益人如欲自證權利較為困難,需要提供創作痕跡、創作時間脈絡、電子或紙質文件以及其他證人證詞。其次,數字時代的侵權行為具有一定的隱蔽性。例如,當網路型智慧財產權糾紛產生時,在網際網路平臺上的相關內容容易刪除,增大了查證侵權者的難度。侵權成本低而維權成本高的“倒掛”現象成為數字時代的常態。

區塊鏈在智慧財產權運營中具有較大應用價值

區塊鏈是由分散式資料儲存、智慧合約、點對點傳輸、共識機制、加密演算法等多種技術形成的組合創新型技術。區塊鏈具有開放性、防篡改性、匿名性、去中心化以及可追溯性等特徵,能夠在不可信環境中低成本創造信用,克服智慧財產權運營中面臨的諸多問題。

一是提升智慧財產權確權效率。區塊鏈因非對稱加密、分散式儲存、共識機制和智慧合約等特點而擁有去中心化、不可篡改、安全可信等應用優勢,透過智慧財產權創作和流轉資料上鍊能完整有效記錄著作權的原始取得,資料上鍊的時間以“時間戳”形式被清晰記錄,原始權益人完成創作後,相關資料被儲存在對應區塊上,從而記錄了產權形成的具體時間。區塊鏈技術的非對稱性加密演算法可在不暴露具體內容的前提下記錄創作過程和結果,保障智慧財產權資訊的完整無誤。智慧財產權流轉的後續資訊也會在區塊鏈上進行全網廣播,確保了智慧財產權轉讓交易的完整鏈條。智慧財產權的靜態歸屬和動態變化均可清晰記載,提升智慧財產權確權效率。從國際上看,2018年11月,英國智慧財產權局(ukipo)與數家音影片和影象組織以及區塊鏈版權公司jaak聯合成立了ukipo區塊鏈聯合工作組,將基於以太坊區塊鏈的開源協議kord用於專利申報系統建設和版權確權。日本亦提出將區塊鏈技術用於資訊內容(即電影、音樂、書籍等商品化的無形資產)的從確權到運用的全流程。美國專利商標局(uspto)2019年4月開始探索區塊鏈技術在專利申報審查中的全流程應用,目標是提高專利審查質量和效率。

二是緩解智慧財產權用權過程中的資訊不對稱問題。透過建立智慧財產權區塊鏈平臺,使資料資產形成多層穿透,可對資產資訊實施全程監測,重塑智慧財產權融資各利益相關方的信任機制,解決中小企業、銀行、增信機構、監管機構間的資訊不對稱的難題,提高上鍊企業融資成功率,降低企業融資成本,形成產業鏈各個環節的良性運營,進而在一定程度上緩解科技型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問題。目前,四川成都、江蘇南京、廣東省智慧財產權保護中心等地科技部門已經上線了智慧財產權區塊鏈平臺,科技企業、金融機構、第三方科技服務機構等主體共同參與該平臺運營,有效緩解各參與機構間的資訊不對稱問題,降低了金融機構的盡職調查成本,擴充套件了基於智慧財產權的融資評價維度,提高了金融機構對智慧財產權密集型企業授信的積極性。

三是降低智慧財產權原始權益人的維權成本。以商標保護為例,透過將商品生產、加工、流轉、運輸到多級分銷的資料在區塊鏈上進行“共識驗證”,商標侵權等行為會在第一時間被發現。平臺上數字ip的訪問、流轉資料被記載在區塊鏈中,實現了盜版侵權行為軌跡溯源,權利人可實時查詢和追蹤侵權方,鏈上存證資料可作為法律證據,大幅降低舉證成本。目前杭州、北京、廣州三地的網際網路法院已經在智慧財產權侵權類案件審理過程中全面使用跨鏈存證資料進行判決,大幅縮減取證時間,提高審判效率,降低智慧財產權權益人的維權成本。

【完善智慧財產權區塊鏈應用的頂層制度設計】

為了加強區塊鏈在智慧財產權確權、用權、維權場景中的應用,有必要進一步完善智慧財產權區塊鏈應用的頂層制度設計,並制定更具針對性的政策舉措。

一是出臺智慧財產權領域區塊鏈應用的支援意見,完善區塊鏈和數字產權相關法律法規,使得相關立法能適應數字時代的智慧財產權保護需求,對區塊鏈存證的有效性、智慧合約運用的規範性等問題予以明確。

二是將智慧財產權區塊鏈應用產品納入監管沙盒試點。在合規前提下,分環節分階段開展智慧財產權區塊鏈應用試點工作,率先在智慧財產權資產證券化、智慧財產權存證等領域組織開展應用示範試點工程。將智慧財產權運營領域的區塊鏈應用產品納入監管沙盒試點範圍,鼓勵區塊鏈公司和智慧財產權運營機構聯合申報沙盒創新產品。

三是開展應用示範,建設開放、共享的智慧財產權區塊鏈平臺。建立多部門聯合共建的國家級智慧財產權區塊鏈開放平臺,平臺面向智慧財產權運營企業、科研從業人員、區塊鏈公司、金融機構、司法機關開放,著力建設智慧財產權鏈、企業融資鏈、業務流程鏈,打造誠信、透明、可信的智慧財產權生態。

四是加快智慧財產權領域的區塊鏈標準制定。組織編寫基於區塊鏈的智慧財產權確權、用權、維權案例集,加強試點經驗總結,不斷促進區塊鏈在智慧財產權運營中的廣泛應用。加快推動智慧財產權領域區塊鏈應用的參考架構、資料格式、應用介面等標準制定和驗證,並與iso、iec、itu等國際標準組織加強對接,積極參與國際標準制定工作。

五是強化人才培養,支援區塊鏈企業與智慧財產權行業機構開展廣泛合作。支援區塊鏈企業與智慧財產權行業機構開展合作,加強人員技術及業務交流。支援高校科研院所加強區塊鏈專業人才培養,尤其要培養智慧財產權區塊鏈應用所急需的金融、法律和技術跨學科複合型人才。

來源:中國科技網

作者:周代數

作者單位:中國科學技術發展戰略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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