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公平或不公平地啟動區塊鏈?

買賣虛擬貨幣
關於區塊鏈網路啟動方式的回顧、反思和建議。萬字雄文,說透公平或不公平地啟動區塊鏈的方法。撰文:Nic Carter,加密幣資料供應商 Coin Metrics 創始人編譯:詹涓校譯:黃培堅宣告:無論是從個人還是職業的角度,我目前或將來都對啟動某種新的加密貨幣沒有興趣。本文主要是想做一個思想實驗,而不是對任何特定專案的背書。我不建議也不縱容任何新的基礎層加密貨幣的建立。前言
ASIC 在工作量證明(Proof of Work)系統中扮演的角色,一直存在很大爭議。在成熟階段,ASIC 增強了網路的安全性(透過迫使礦工長期押注於某協議的成功),但是在過渡階段,第一個構建 ASIC 的硬體製造商幾乎可以壟斷新幣的鑄造。這可能會產生一種非正式的鑄幣稅——以低於市場價的成本鑄造貨幣。頻繁分叉的那些協議也面臨這種風險;開發者有能力決定該鏈將轉向哪個 PoW 函式,這樣他們就可以將其對協議的影響力貨幣化。這可能是一種形式非常隱蔽的腐敗,它損害了 PoW 為人熟知的「公正性」。GPU 型的區塊鏈鏈也有一種不太好的品質,那就是「可租借算力」(nicehash-able)來挖礦,同樣也就可以透過短期租用商品化的硬體來攻擊它。因為這些硬體的用途可以重新定向,又是可租售的,因此,挖 GPU 幣的人不需要與之長期繫結。譯註:ASCI 是 Application-Specific Integrated Circuit 的縮寫,即專用積體電路。相較於常見的 CPU、GPU 等通用型晶片,ASIC 晶片的計算能力和計算效率都直接根據特定的演算法的需要進行定製,所以 ASIC 晶片可以實現體積小、功耗低、高可靠性、保密性強、計算效能高、計算效率高等優勢。

這些問題塞滿了我的腦子。2018 年時,我開始考慮,一個 ASIC 型的啟動會如何運作。不是因為我有興趣參與某一個專案,而是因為我覺得思考這裡面的權衡取捨很有意思。這條推文代表了我當時的想法:

@nic__carter:在未來一段時間(<12 個月),我們遲早會看到,某開發團隊宣佈一個 PoW 型的公平啟動的專案,而且該團隊會推出專為該專案的 PoW 演算法挖礦的 ASIC 晶片。在創世區塊之前,該演算法的細節不會公佈出來。

大概一個月後,Obelisk(Nebulous 的一個子公司)公佈了提供某種商業服務的計劃書,名為 Launchpad,它方便那些使用專門定製的 ASIC 的 PoW 型啟動。

我把我上面的推文放在本文裡,是為了證明我已經對這些想法思考了很長時間,寫作本文並不是為了給任何特定的 PoW 型啟動提供「道德支援」。這篇稿子的大部分早就寫好了,但我沒把它拿出來,因為我之前認為 PoW 型的啟動基本上已經處在癱瘓狀態,人們不會對它有很大的興趣。

事實上,我對時間的預判有誤——在我發了那條推文後的 12 個月內,據我所知並沒有這樣的 PoW 型啟動。但是,我注意到,目前有幾個團隊正在考慮進行類似啟動。因此,我覺得我對這個問題的想法可能是有價值的。這不是為了某個特定團隊的利益,而是因為這種思考能為我們提供一個有趣的背景,用以評估這些網路專案在社會可擴充套件性和安全性方面的一些關鍵問題,無論它是比特幣還是其他 PoW 鏈。

如果有人打算啟動一條新的公共區塊鏈,我堅信,無預挖的 PoW 是實現它的最佳方式。原因很多,我將在下文介紹。

但我覺得,GPU 式啟動越來越困難和冒險。我不能阻止任何人啟動某條鏈。但是我認為,對各種取捨進行縝密分析,能鼓勵團隊們更負責地做事,或者至少能夠探索專案設計的其他部分。

最後,我對如何啟動一個新的通用區塊鏈的思考可能會讓某些人感到不安。如果你是這樣的話,我建議乾脆關掉這篇文章。

另外,雖然我認為就非國家貨幣而言,比特幣可能已經足夠了,但我也不願永久排除會出現其他 PoW 型區塊鏈的可能性。我現在看不出有什麼需要另一條鏈的必要,但我很難讓自己相信,比特幣會是有史以來第一個也是最後一個可行的區塊鏈。

我不害怕競爭。我認為比特幣有其獨特的優點,規模較小的 PoW 型啟動不會對比特幣構成競爭,也不會以任何方式損害它。我認為,我們完全有可能在某個時點啟動另一條 PoW 鏈,所以,有必要思考如何啟動它。

我想明確表達一點:我不是在為任何特定的啟動或某個幣背書,或者說,對任何新的 PoW 型啟動我都是這個態度。事實上,我一般不鼓勵任何人啟動一個新的區塊鏈專案。它們往往是無用之物或鬼城。但我不排除未來某個時候可能會出現一條新的區塊鏈。

介紹

新加密貨幣的啟動受困於一個奇怪的悖論:它們通常需要一個單一的權威實體來領導開發,管理啟動過程,並在初始階段的一個重要時期內協調開發工作。一般來說,若要建立一個與眾不同的協議,一般需要在研發方面投入大量的前期投資。所有這些特性都需要某個單一實體的組織和財務付出。

但是,某一公司實體的支援(或更微妙的模式,讓我們假定某個模式裡沒有什麼組織在牽引)顯然是中心化的關鍵所在。這意味著,如果協議發展得太大或太有顛覆性,反對者可以找到明顯的攻擊點;一般來說,對該網路有敵意的人也會有足夠的能力來干預它。此外,這些行政實體往往不僅選擇控制大部分的貨幣供應,而且還在決策、商標和對未來發展方向的否決權上握有實權。

恩格斯曾認為,「國家消亡」是社會主義烏托邦的最終結果,與此類似,貨幣協議中所謂的「去中心化之路」也接近於空想,而非現實。

要真正按承諾說的放棄權力,這些專案的創始人必須堅守貧苦,並最終脫身事外。所以人們有時會說,中本聰在創造比特幣之後的第二大高見,就是離開這個專案。遺憾的是,自那以後,幾乎沒有哪個加密貨幣的創始人追隨其腳步,他們更喜歡不義之財,熱衷於與央行行長們一起躋身於達沃斯論壇。

多年來,人們嘗試過許多種協議融資模式:bitcointalk 的預挖、更復雜的 ICO、創始人獎勵、偷偷預挖和改了日期的白皮書、瞬時挖礦(instamine)、合併分叉。純粹主義者認為,除了 PoW 型公平啟動 (確保沒有鑄幣稅,甚至開發者也沒有),其他任何方式都不足以賦予創始團隊建立某個全球性協議的合法性。

他們的想法是有道理的:如果全世界有相當一部分人轉向某個中立的加密貨幣協議,那麼該貨幣未來的買家根本不可能接受一種情形,即該全球貨幣的創始人們給自己免費分配 20% 或更多的份額。這是不可能出現的場景。鑄幣稅——更普遍地說,是一種明顯不公平或被欺騙的感覺——會讓人極其不爽。是這一點,而不是什麼技術上的小缺點,會讓大部分性感的、高吞吐量的、由 VC 支援的基礎層協議走向末路。這不是什麼創業專案:它們是貨幣,競爭力建立在信譽、中立性、制度穩定性和公平性上。私募股權專案確實是集中化的、不公平的,但你不需要用優步的股票來買你每天的麵包。對於金錢這樣重要的東西來說,公平是至關重要的。而一個非常不公平的啟動,將是一團醜陋的瘴氣,它揮之不去,會荼毒整個專案的正直性。

PoW 型的啟動,其獨特吸引力並不僅僅在於,在家挖礦為普通人帶來的分散式優勢(儘管這是一個強大且被低估的特性)。PoW 型公平啟動最重要的特點是,它確保不可能以低於市場價獲得幣。你可以在市場上購買幣,也可以用電力來挖;但沒有人有權進行內部交易。

來看看另一種方式的啟動:開發團隊預挖某種 ERC20 代幣,然後在幾年的時間裡將其在市場上慢慢賣掉。這看起來和 PoW 一樣。但事實並非如此,因為這個團隊能夠以 0 元的價格獲得所有代幣。如果開發團隊拿他們所獲得的資金去換成代幣,並將它們付之一炬,那倒是跟 PoW 比較類似。

當然,「公平啟動」有其固有的缺點,即它在該網路的商業化方面面臨挑戰,尤其在早期。如果開發者以理想主義或利他主義的情懷工作,那就沒問題。比特幣就是如此,隨著比特幣網路逐漸具有系統重要性,贊助人最後出現了。

今天,一群富有且多元的贊助人資助著幾十個核心開發者,他們讓比特幣區塊鏈得以平穩執行,同時也為長遠的基礎設施而工作。這也許是最理想的模式;但比特幣的優勢在於,它是第一個也是最重要的一個專案,而且不需要應對風險投資人。

如今,任何新的加密貨幣都得努力找到自己的特殊之處。獲得足夠的牽引力以爭取到賴以生存的贊助或捐贈,這是一項艱鉅的任務。就前期的研發而言,如果不以某種方式出售協議代幣的未來權利,那幾乎不可能融到資。

許多人會舉出 Grin 的案例:Grin 力圖實現以 GPU 為目標的 PoW 型公平啟動,這個決策其實有點過時,Grin 團隊很難賺錢。迄今為止獲得的捐贈非常少。對許多人來說,這是一個有警示意味的故事。

當然,有些人會得意地嘲笑公平啟動模式的弱點,他們的意圖未曾明言,其實就是想直白的鼓吹他們自己的掠奪性的啟動模式。只有那些沒有預挖的團隊和專案,才有資格發言。儘管 Grin 到目前為止融資困難,但它成為重要貨幣資產的可能性並不會因為某些問題而擱淺,這些問題包括證券法方面的問題,比如創始人被捕的風險,比如社羣因被 VC 收割而失去魅力。(如果有人不相信我說的,可以讀一讀聚焦於代幣策略的加密基金的籌資平臺。有關「獲得流動性的時間」較短的說法——意思就是「我們計劃在公開出售時退出代幣頭寸,因為我們希望確保無風險的回報,並儘可能快地拋售這些資產」。)

2014-2018 年這個階段,ICO 很大程度上是一個災難性的金融工具。我幾乎沒有看到一個專案讓我感到是以對公眾負責的態度釋出的。一旦這些專案不再對公眾開放,它們就失去了自己唯一的優勢:廣泛、無需許可的分發(注意這是 PoW 的一個固有特性)。ICO 的問題很多,尤其是那些立即選擇了權益證明(PoS)的權威模式的專案(而不是像以太坊那樣明智地選擇了 PoW 作為專案引導),這些問題包括如下幾點:

· 內部人士可參與他們自己發起的眾籌,而且偷偷免費拿到了比例任意設定的份額(因為他們其實掌控了眾籌階段的資金)。

· 有些買家可以以任意低的價格獲得代幣,因為這些幣不是透過 PoW 以昂貴的方式創造出來的,而是憑空產生的。因此,在公開發行之前的私募輪通常由純粹的鑄幣稅構成。

· 代幣最後成了一鍋大雜燴,混雜著一份非正式的投資合同,還有用於解鎖網路資源的街機代幣。這使得投機排擠掉了用途,並促成了一大堆混亂的價值積累理論。

· 向公眾出售代幣(或透過 Telegram 間接操作),在大多數司法管轄區,和投資合同非常相似。這一般會使發行人受到證券法的約束,不論他們喜歡與否。

· 發行者如果留存了代幣的大部分供應量,他們會傾向於維持自己在該網路中的權威,尤其是當選擇了權益證明(PoS)模式時。這使得權威去中心化的道路很難走通,因為發行者往往拒絕放棄他們在該網路中的份額。

· 專案的早期支持者可以近於免費地獲得不成比例的代幣供應量,如果該網路遵循 PoS 模式,那麼這些人將永久地、無成本地保持這種優勢。這形成一種強大的力量,讓代幣的分發很難持續,因為權益持有人沒有賣出代幣的壓力。相比之下,在 PoW 模式下,礦工必須不斷支出和投資,才能維持一定比例的網路權力。在 PoS 系統中,維持 stake 權益的成本其實就是執行一臺伺服器的成本。

我的核心觀點是:管理一種新的貨幣型商品,面臨的主要挑戰並不是技術上的。當然,你的區塊鏈必須具有引人注目的技術特性,但最終困難在於翻越漠視之牆。在初始階段,沒有人關心你的系統。在成熟期,你需要幾千萬甚至上億人的關注。如果你將很大一部分代幣供應以折扣價提供給早期投資者,又給予他們強大的反稀釋權(同時希望 / 期待在未來人們會將你的網路作為營運資本來使用,並容忍一定程度的稀釋,這實際上是在補貼那些被動下注的早期買家),你就有可能創造出一個明顯不公平的體系,在這個體系中,誰是贏家其實早已被這條鏈的任性史前史所決定。

在我看來,吸引人們加入這樣的網路幾乎是不可能的。為什麼要加入你的鏈?為什麼不進行一次公平的啟動,讓每個所有者都為自己的代幣工作,而不是按與創始團隊的親疏遠近來分配籌碼?

但是,ICO、預挖礦和創始人鑄幣稅型別的代幣有一個關鍵的優勢:甚至在發行之前,就可以補貼在協議上做事的人。可以天真地設想一下,在 2019 年,並非所有將會存在的加密貨幣協議都已啟動。或許有人會說,在協議啟動之前就對其進行資助,這不也是一種挺好的模式嗎?那麼,人們能否設計某種形式的貨幣啟動,既能避免最糟糕的部分,又能採納其優質部分呢?我覺得肯定可以。

讓我們先回顧一下三種流行的模式:

經典的 ICO + 資金庫(treasury)模式

利:

· 開發者團隊可以透過資金庫的收益和留存代幣的未來銷售來為自己融資;
· 最便捷的啟動新鏈的方式;如果發行代幣,安全性可以外包給以太坊或其他智慧合約協議;
· 預售使交付時間更長,開發團隊可以在專案釋出之前有數年時間進行準備工作,因為可以銷售未來的代幣份額;
· 創始團隊對系統的所有引數擁有完全的決定權。

弊:

· 幾乎註定被視為一種投資合同/證券。巨大且可能是禁令性的監管風險;
· 供應趨於集中;較短的銷售視窗意味著更少的買家,團隊傾向於保留份額。PoS 模式也趨於集中化;
· 預售的份額通常有較大的價格折扣;這就給系統引入了大量鑄幣稅,使得發行從根本上來說是不公平的;
· 只要 PoS 存在,內部人員或預售買家可以永久保留他們在系統中的份額;PoS 代幣相當於永久性的反稀釋權;
· 存在顯著的資訊不對稱;開發者幾乎控制了系統的每個方面,而資訊披露通常很差;
· 使用者必須購買代幣才能參與;沒有免許可的獲取方式;
· 發行者可以購買自己的 ICO,獲得不公平的(隱蔽的)優勢。

由此可見這種模式顯然是弊大於利的。在美國,出售某種加密貨幣的權利,尤其是向公眾出售,在證券監管機構眼中是不受歡迎的。是不推薦的。此外,給予早期支持者或大股東永久的、行權成本低的反稀釋權,會窒息代幣的分配,限制其普及範圍。多虧了區塊鏈提供的透明性,我們在這方面有很好的資料來證明。(我希望有人寫一篇嚴肅的文章,比較一下 PoS 鏈和 PoW 鏈的所有權分佈情況。如果你是對此感興趣的研究者,請聯絡我們!資料我已經有了。)

PoW 型「公平啟動」

利:

· 即使發行額不高,這條鏈在發行時也有可接受和被充分理解的 PoW 安全性;
· 費用/發行 100%  轉化成安全性;在將發行轉化為 PoW 的安全性方面,這種協議更有效率
· 發行是公平的且不存在鑄幣稅;假設硬體市場競爭激烈,而且礦工的利潤率較低,那麼所有幣都必須以面值購買(不管是挖礦還是在交易所);
· 開發者或協議沒有賺錢的方式,這意味著專案更可能吸引熱情和有內在動機的自由/開源軟體開發者;
· 這種啟動風格賦予了該區塊鏈永久的合法性;在發行一種新貨幣的各種方法中,這是已知的最公平的一種;
· 被貼上投資合同/證券的標籤的風險非常低;
· 具有 PoW 的自然分配的好處,尤其是那些起步階段對 GPU 挖礦友好的鏈;
· 使用者可以在沒有進行 KYC 合規或交易所註冊的情況下獲取該代幣。

弊:

· 雜湊函式方面的預備知識,投資者需要自己買單;
· 如果在商品化的硬體上挖礦,那麼,在專案啟動時,其安全性會較差;
· 在專案啟動前隨意轉向某個 PoW 函式,會讓人懷疑開發者與某些 ASIC 製造商串通一氣;
· 開發者沒有直接的渠道從自己的工作中獲利;他們只能透過遊說者的花銷拐彎抹角地賺錢,比如做出有傾向性的協議修改;
· 開發者有動機透過他們對核心屬性(包括雜湊函式)的選擇權來進行尋租;
· 該網路最終依賴於如何資助開發者。

這是經典的模式。比特幣、萊特幣 (Litecoin)、門羅幣(Monero) 和 Grin 都是這種模式。這種模式很合理,但很難在起步階段獲得支援,日後也依賴於社羣的募資或持續的資助。只要你能推動起來,它就非常有效,且很難被殺死——但它需要大量的社羣建設來獲得牽引力。隨著時間的推移,這一模式變得越來越不可行,尤其是在金融類權益模式不斷增長的情況下。

我認為,今天幾乎所有的 GPU 型啟動都有可能遭遇內鬼的風險,這些人提前掌握了秘密建立某型別 ASIC 晶片的演算法。

PoW 型「公平啟動」+ 創始人獎勵

利:

· 被標記為一種證券的機率應該低於 ICO 型別的幣;
· 存在一筆預算,用以資助長期基礎設施專案/公共產品;
· 遊戲規則被人們充分理解,如果社交契約被嚴格遵守,使用者可以認為,某些實體有權利獲得該協議資助的獎勵;
· 開發稅相當於獲得了該協議授權的緩慢套現;套現的步驟是高度可審計的,不像資金庫模式,對外聲稱的套現計劃並沒有得到嚴格遵守;
· 存在一筆自由裁量的預算,這允許協議獎勵被用做更一般的用途,而不僅僅是安全。

弊:

· 有一些鑄幣稅,這可能會對公平感有所損害;
· 自由/開源軟體社羣對這個專案貢獻的熱情可能會被蠶食——當其他開發者可以收到協議資助的補貼時,為什麼要免費工作呢?
· 有些特權階層的人可以利用他們與協議/核心管理實體的近水樓臺來尋租;
· 目前還沒有一種已知的方式,能夠以一種社會可擴充套件的方式,將協議資助的獎勵分配給勞動者;
· 對協議資金所支援的工作進行質量檢查,不是什麼無關緊要的小事;與檢查一次成功的雜湊碰撞(在尋常的 PoW 中要完成的工作)相比,工作量大不相同;
· 開發者/管理者有動機透過影響開發者資金的使用方向來尋租;
·「寬鬆資金」的存在可能會讓受益組織產生援助依賴,他們會重組自身以利用這個金錢閥門;
· 透過將安全預算分配給非安全目標,會造成安全「洩漏」。

這種混合模式,最早是 Zcash 首創的。它本質上相當於一個有兌現計劃的預挖礦模式。與純粹的預挖礦相比,它能更好地配置激勵,因為這些分配額度要過好幾年才能解禁。不管怎樣,這個方案也有自身的問題:就 Zcash 而言,該協議有一個飽受爭議的問題,即管理者是否應獲得協議衍生的額外資金。鑄幣稅的閥門一旦開啟,就很難關閉了。

說到這裡,你可能會問,為什麼我不直接鼓吹最普通的 PoW 型公平啟動。從這個角度看,它顯然更優秀。但它也不是完全沒有問題。我認為,對於 GPU 式的 PoW 啟動,應該秉持一種現實的態度。讓我們看幾個最近的案例研究。

為什麼 GPU 式公平啟動可能已成明日黃花

作為一個密切關注 Grin 啟動的人,我必須承認,這感覺很懷舊,好像是來自上一個時代的最後一次嘗試。觀望整個過程,我感到一種普魯斯特式的劇痛。就好像我把瑪德琳蛋糕浸在茶裡,穿越回 2012-2014 年 PoW 型啟動的輝煌歲月。

關於「風投支援的特殊目的公司有 1 億美元」的流言確實蠻誇張,但是其啟動方式肯定有問題。最初,開發者希望永遠保持抗 ASIC 路線,但最終選擇了一種從 GPU 到 ASIC 的分階段發展的實用路線,他們設想能緩慢過渡到一個由 ASIC 主導的網路,但又希望起步階段能採取能被更廣大人群挖礦的 GPU 方式。開始有一段時間還可以用 GPU 挖礦,但一些礦工現在跟我報告說,ASIC——或至少是更高效的硬體 (FPGA)——已經開始在雜湊算力中佔有相當大的份額,這較預期的時間計劃有所提前。

這並不是什麼真正的失敗,但它確實說明,抗 ASIC 挖礦這一理念存在著固有的巨大困難。

有些人預料 PoW 會變化,或者在遊說開發者以獲得他們想要的結果,這些人從 Grin 模式獲得了巨大的好處。Grin 開發者確實對最終轉向 PoW 模式的態度有點含糊(這一般都是相當磨人的討論過程),這種含糊不清引發了許多憤怒和遊說。總的來說,如果資源沒有被用在遊說開發者支援某個更好的雜湊函式上,那麼效率會高得多。最終,開發人員花了很多功夫讓這個鏈在起步階段能夠抗 ASIC 挖礦,但他們無法控制未來。他們沒有立馬選擇 ASIC,這是因為,他們天真地認為,GPU 挖礦將在 Grin 的早期階段佔據主導地位(一個分散式的、非企業化的團隊要協調這個模式,其實是相當難的事情)。但是 ASIC (或者至少 FPGA)挖礦最後還是出現了。

大多數抗 ASIC 挖礦的鏈都面臨同樣的困難。這些專案其實為那些建立 FPGA 或 ASIC 晶片的團隊創造了大量獎金,而且他們在雷達下飛行,希望自己不被發現。Su Zhu 這點得好:

你會天真地以為,未來的團隊會從中吸取教訓,咬緊牙關,一開始就釋出 ASIC 晶片。

一個提議

聊了這麼一大通,接下來我將分享我的想法。讓我們重新列出我們想要最佳化的東西:

· 我們希望限制鑄幣稅;也就是說,我們希望幾乎所有參與者都以市場價格獲得代幣,只有少數例外;
·我們希望分發期儘可能的長;
· 如果成為該網路的早期支持者確實會帶來優勢,那麼這種優勢應該是暫時的,而且會隨著時間的推移而逐漸消失;
· 在該體系中保留某個權威位置的成本應該很高;能永遠施加影響不應該是沒有代價的;
· 作為該網路的早期支持者,你不應被授予永久的反稀釋權;
· 我們希望該系統在美國現有的證券法下能夠執行:我們想把投資合同與協議所發行的資產分開;
· 我們希望該網路一開始就是安全的(從加密經濟學的角度);
· 我們希望創始團隊能合理地卸除他們在該網路裡的權力和權威;
· 我們想要培育一種公平的感覺,並將該網路啟動時的資訊不對稱壓縮到最小。

我相信,存在一個從未嘗試過的模式,基本上可以具備上述所有特質:

ASIC 預售模式

基本想法是:

1. 某些開發者建立一個新的加密貨幣協議;
2. 為籌集資金,他們出售的不是面向代幣的權利,而是面向實體 ASIC 的權利;
3. 他們與值得信賴的供應鏈合作伙伴一起,在專案啟動之前就開始製造這些 ASIC 晶片;
4. 這些 ASIC 出售給投資者,或者說更好的方式是,出售給那些希望在該網路啟動早期明確支援它的使用者社羣。可能是透過某種證券的形式,不過我還沒做法律分析,(這方面我不太確定)這些銷售被記為發行公司的收入;
5. 這些 ASIC 支援一種特定的雜湊函式(任何其他區塊鏈都沒法部署該函式);
6. 在專案啟動之前,開發人員對這個雜湊函式保密;
7. 在專案啟動時,該雜湊函式被公開,ASIC 製造商之間開始一場建立第二代 ASIC 的競賽;
8. 在 4-6 個月內,隨著新一代 ASIC 的生產,第一代 ASIC 將被淘汰,早期支持者在 ASIC 供應上享有的壟斷將被打破;
9. 隨著時間的推移,早期礦工享有的優勢逐漸消失;
10. 開發者承諾,日後永不更改這個 PoW 函式;
11. 開發者持有很少 / 或不持有代幣,並且在必要時可以退出該專案,或者採用一種 Red-Hat/ 商業開源的方法來管理這條鏈,不保留任何未在該協議中明確的權力。

讓我們考慮一下 ASIC 預售模型的利弊。

利:

· 即使發行額不高,該鏈在啟動時也有很好、且被充分理解的 PoW 安全性;
· 證券類資產和貨幣類資產是分開的;監管風險降低;
· 開發者可以用一次性的支付來資助他們的工作;
· 由於缺乏由該鏈提供的持續補貼,專案會轉變為一種傳統的自由/開源軟體模式,內在動力是貢獻,而非掠奪;
· ASIC 買家在釋出時有暫時(4-6 個月)的壟斷,但無法永久控制供應權;於是幣的發行變得「公平」;
· ASIC 買家承擔將其臨時特權貨幣化的風險和運營成本;ASIC 晶片會貶值,所以鑄幣稅權是暫時的。

弊:

· 開發者無法持續地獲得補貼;
· ASIC 晶片的投資者必須對釋出後 6 個月的回報有高度的信心;
· 必須依靠開發團隊和硬體供應商,在釋出前保守雜湊函式的秘密;
· 該鏈必須作為一個 PoW 系統而啟動;
· 開發團隊和硬體供應商必須證明,他們沒有偷偷生產出比聲稱的更多的硬體;
· 為前 6 個月而做的發行工作,並不符合公平的定義,進入硬體市場的後來者也不能確保會公平的作為。

我認為 ASIC 型預售模式的主要優勢如下:

你在起步階段就得到了 ASIC 層的安全保障

和 GPU 式的 PoW 公平啟動相比,這是一個巨大的優勢。隨著我們越來越多地瞭解 PoW 的安全模式,很明顯,除了最大的 GPU 挖礦網路,其他網路都不安全。以太坊是個例外,因為它佔據全球 GPU 挖礦的比例太大,而這些 GPU 出售或出租給其他網路的數量不夠。除了獲得足夠的雜湊算力這一結構性困難,這還意味著,成功攻擊以太坊將導致全球 GPU 的價值下降,這對任何一名攻擊者都是一個強大的抑制因素。除了以太坊,大多數 GPU 挖礦的代幣都面臨著用租借硬體的方法而遭受攻擊的風險,我們已經看到了很多這樣的例子。如果你認為專用硬體有助於提高安全性,那麼你會更喜歡 ASIC 模式。這一方法從起步階段就提供了牢不可破的安全性。

類似於投資合同的元素與實際代幣完全分離

在 ICO 模式下,你得留出一部分代幣做預售。如果這部分代幣被人們理解為投資合同或證券,那就有可能損害代幣的整體供應,並影響它們在交易所的流通能力。為了規避這一點,有種觀點認為,投資合同應該只涵蓋未來獲得代幣的權利,代幣本身不是投資合同的主體。正是基於這種理論,有人認為,預售階段的 ETH 可以理解為差不多是一份投資合同的標的,但在以太坊區塊鏈交付時尚未發行的 ETH 單位本身並不是證券。我實在不太認可這種區別——至少我覺得它很煩人。直接把二者分開,不更簡單嗎?

在 ASIC 型預售的模式下,投資合同和代幣本身可以清晰地區分開來。如果說有什麼東西像證券,那就是出售給投資者的 ASIC (不過,如前所述,完全有可能這根本不算證券,因為終端使用者必須實際操作它們,給晶片礦機供電,也就不滿足 Howey 檢驗中的「第三方努力」這一項,因而不能算證券)。

在我看來,實際代幣本身的性質是非常清楚的,因為它們是根據該鏈的協議以傳統的公平啟動方式發行的。我認為,我們有大量證據證明,公平啟動的代幣不會被 SEC 解釋為證券。這為潛在使用者提供了真正便利的保證,即該資產的交易不會突然被限定在證券代幣的交易場所。這是該模式最大的優點之一。

譯註:1946 年,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在 SEC v. W. J. Howey Co 一案中確立了「howey 檢驗」,以確定一項交易是否構成「投資合同」進而構成「證券」。Howey 檢驗包含四要素:(1)資本投入;(2)投資於一個共同事業;(3)期待獲取利潤;(4)不直接參與經營,僅僅憑藉發起人或第三方的努力。

你得到了 PoW 型的分發,而開發者可以獲得範圍受限的融資

迄今為止,PoW 的分發優勢還沒有被很好的書寫,但我有一種強烈的直覺:它們會讓貨幣供應更好的散佈。和普普通通的 PoW 型啟動相比,開發者在這種模式下可以獲得一條新鏈啟動所需的研發和管理經費。而且,他們沒有違反證券法。完美!

你得到了一個任意長的分發週期

許多人注意到,就新貨幣的產生機制而言,在分發中存在的時間偶然性引入了一種任意性,這種任意性會限制幣的散佈。換句話說,發行時間短(一些 ICO 只花幾分鐘就結束了)使得供應量高度集中。而較長時間的發行,則使每個人都有機會獲得一定量的代幣。EOS 的 ICO 過程長達一年,背後就有類似的直覺,這想法相當聰明(只有一個問題:在這段時間裡,眾籌錢包地址有代幣持續流出,因此有一種陰謀論認為,資金庫的基金被重新投入這個 ICO)。

仔細想想你會發現,EOS 長達一年的代幣銷售有點類似於 PoW 型啟動(唯一區別是,眾籌獲得的幣沒有被燒掉)。PoW 模式給了你一個漫長的免許可的分發階段,儘管區塊獎勵遞減意味著早期供應量會多得多。比特幣的發行將持續 100 多年,但 80% 以上的比特幣已經被挖出來了。

將一個 PoW 型啟動與一個普通 ICO 進行比較,很明顯,在一個新啟動的 ICO 中,不存在什麼免許可的獲取權。Tezos 跨越了這一轉變,它在眾籌階段先不進行 KYC,隨後強制使用者進行 KYC,這樣才能解禁使用者手裡的 Tezzies。我本以為,接下來所有的 ICO 將會跟進。

而 PoW 模式則不同,你是從一個協議中獲取幣。雖然 ASIC 供應商可能會要求 KYC,但總體而言,挖礦比 ICO 或眾籌所需要的許可要少得多。另外,在全球範圍內電力比資本市場顯然更容易獲得,所以 PoW 看起來非常有吸引力。一份在漫長時間裡以電力來交換和分發代幣的協議,是向全球大眾發行某個資產的一種極其有效的方式。到目前為止,還沒有人想出其他更好的辦法。

這個遊戲的規則很清楚

當今 PoW 鏈最大的問題之一就是模糊性,尤其是關於改變雜湊函式。只要有歧義,就會有辯論、遊說,以及開發者利用他們在系統中的特權地位的可能性。這通常會帶來災難性的後果,降低了它的社會擴充套件性以及系統的可信度。

如果人們發現一小群人濫用跟協議的親近來賺錢,系統的聲譽就會受到損害。一種選擇是,設定 PoW 函式並承諾永不改變(這實質上就是比特幣選擇的道路,所以,除非發生某種災難,否則比特幣永遠不會改變其 PoW 路線)。這也是我們這個模式的訴求,沒有辯論,沒有遊說,沒有秘密掠奪。

最初的優勢隨時間而逐漸消失,這為該系統提供了自然的代幣散佈過程

與在預售中出售的 PoS 代幣不同,ASIC 式啟動的系統,其初始的力量均衡會隨著時間發生巨大變化。最初,一群被選定的少數人在供應量上有近乎壟斷的權力,但這只是一種暫時而有限的優勢,隨著新一代 ASIC 晶片的出現,甚至是隨時間流逝而來的貶值,都會侵蝕這種最初的優勢。我想強調的是,我認為這是一個很好的特性。將過多的權力授予網路中的早期利益相關者——再加上能永久地、無成本地保留這種權力——其實是一種退化的特性,它會極大地抑制持有者基數的散佈。所以,PoW 的存在很有價值,它使得礦工必須不斷出售新挖的幣,也就減少了他們和協議親近的特權,而 staking 模式就沒有這種特性了。在 ASIC 式啟動的模式下,最初會有少數的特權者,但他們的優勢會迅速減少。

讓我們把所有問題都放入一個大表,比較一下各啟動模式會如何應對各種缺陷。

雖然我認為這是一個既有趣又有吸引力的新啟動模式,但可以肯定的是,它存在一些需要回答的問題,尤其是我們從沒看到有人操作過這種模式。以下是我的一些疑問:

· 有無可能從 ASIC 上獲取足夠的利潤,以成就一家盈利的企業?
· 供應曲線的形態應該是什麼樣子,才能讓未來使用者接受這種對供應量的暫時壟斷?
· ASIC 的購買者如何能夠確信,沒有人偷偷建立超量的 ASIC?
· 一次性融資是否足以引導這項構建一個開源協議的事業?
· 就創造一個貨幣資產而言,有限的鑄幣稅是否說服力不夠?
· ASIC 本身是投資合同 / 證券嗎?或者它們的性質清楚嗎?
· 建立一個 ASIC 供應鏈,且該供應鏈不會被一兩個實體單邊控制其硬體生產,這有可能實現嗎? 

你對此有何想法?值得一試還是純粹浪費時間?我很想聽聽你的想法。我覺得關於啟動方法,通常寫得太少,所以,不管這個模型是否可行,我都希望這篇文章能引起一些討論。

反對意見

下面我對一些反對意見做出我的回答。

如果你把這個模型應用到比特幣上, 6 個月的挖礦相當於 130 萬比特幣,這在總供應量中佔的比例太大了

你可以隨意調整供給曲線的形狀,讓壟斷者在起步的 4-6 個月分配到某一比例的供應量。你可以設計某一曲線,讓他們得到供應量的 0.1% 或 99.5%。我認為,發行人可能會將初期供應量的目標定在 5-10% 左右,但這完全是一種大膽的猜想。

為什麼你認為第一批 ASIC 將維持 4-6 個月的優勢?為什麼它們不能永遠存在,給 ASIC 買家永久的優勢?

如果最後出來的專案協議的確比較重要(就其市值而言),那麼,ASIC 製造商必定會介入併為其製造特定的 ASIC 晶片。在與 ASIC 製造商的交談中,我知道,為一個新的加密貨幣演算法制造一個有用的 ASIC,最短大約需要 4 個月時間(歡迎專家們在這方面提供意見)。這種情況下 FPGA 的競爭力是不夠的,這是因為,在起步階段就存在特製的 ASIC ,意味著競爭性硬體面臨一個相對較高的門檻。不管怎樣,我的觀點仍然成立——我預計,首批礦工最遲會在 6 個月內遭遇競爭對手。

本例中的 ASIC 實際上不是證券

確切的說,這不是一個反對意見。但我還是想回答一下。我承認我不知道答案。要獲得回報,你必須將 ASIC 與你自己的勞動(和電力)結合起來,這樣一來,它們的價值就不會全都來自一個第三方的努力。我只是模糊地猜測,ASIC 可能類似於一份投資合同。我不是律師。這也不是法律建議。不管怎樣,如果它們不是證券,那對這個模式來說就更好了。記住,我們要做的,正是不要違反證券法。

發行人給予 ASIC 製造商全部的權力。他們可以製造額外的 ASIC,並在這個過程中矇混過關

這絕對是一個風險,所以 ASIC 製造商必須受到發行團隊的合同約束或緊密信任。他們的確有可能暗中製造更多的 ASIC。有一些方法或許可以緩解這一情況。我在這方面沒有想得太遠,我覺得團隊可以建立一個類似於谷歌 authenticator 的協議,協議規定,他們向礦工提供的密文必須被包含在頭幾個月的 coinbase 的輸出裡,以確保被挖掘的區塊僅僅是由指定的那些 ASIC 建立的。我覺得會有聰明人想出更好的方法來確保這一點,即只有這個獲許可的 ASIC 群體才可以在他們暫時壟斷的時期內挖礦。

我們不需要更多的區塊鏈了,別再幫人們想辦法發行新的加密貨幣了

我基本同意,但我不會因為你不喜歡有新幣出現就停止探索這些問題。沒準我們會在某個時候發現建立另一個區塊鏈的理由。誰知道呢?

這個啟動實際上是相當不公平的,因為你建議建立一個預挖礦專案

從定義上說,這不是預挖礦。沒有「提前挖礦」。(我承認在定義上吹毛求疵是沒有意義的)。這個模式其實是發行人利用他們的資訊優勢賺錢。他們知道將採用哪一種雜湊函式,並出售這些資訊,以便買家構建有內建目標的硬體。ASIC 賣給誰,誰就可以來挖礦。他們確實獲得了暫時的壟斷。你可以把它想象成一個計程車牌照,六個月後就會失效。這顯然不公平。但是在觀察了 Grin 的啟動、ProgPoW 的爭議,以及門羅幣和 Vertcoin 的多次「抗 ASIC」硬分叉後,我認識到,開發者很容易受到和 PoW 相關的遊說的影響。我寧願雜湊函式永遠不變,這樣遊戲規則就能固定下來,遊說的回報為 0。

因此,在這種情況下,我們有一個透明的不公平模式,而不是人們天真地以為很公平,但可能隱蔽的並不公平的模式。後者將是災難性的。想象一下這種情況:一條抗 ASIC 的區塊鏈分叉為一個新的 PoW 鏈,後來人們發現,開發者早已有了為它定製的硬體,而其他人卻還在用 GPU 挖礦。這是在利用和剝削社羣,對信任造成破壞。在抗 ASIC 的幣的框架中,這完全是有可能的。而且我認為,在某一時刻真的會發生這種情況。而我提出的模式是,存在暫時的有限的不公平,這種不公會隨著時間的推移而消解,並在之後變得相當公平。

開發者不應該賺錢,他們應該無私地做這些事情,否則你就會蠶食他們的內在動力

我非常同意!我認為,由協議提供資助和獎勵有一個最反動的結果,那就是自由 / 開源軟體的開發者失去了為協議做貢獻的動力,而所有工作都留給了那些直接從協議資助的經費龍頭中獲得報酬的專業人士。這本質上把一個自由 / 開源軟體專案變成了一個企業專案,從一開始就把使用自由 / 開源軟體模式的所有優點扔掉了。

而我提出的模式設定使得賺錢機會非常有限。開發者以市場能夠容忍的價格出售 ASIC,這是他們能夠直接將協議的接近權貨幣化的唯一機會。此後,他們可以考慮採用 Red Hat/ COSS / Blockstream 模式,即用他們和協議相關的專業知識來賺錢。當然,這種模式也使得最初的發行人 / 開發者可以平穩退出,且不對該專案造成傷害。因為他們在該網路中沒有永久的權威,而那些發行團隊保留了大量 PoS 代幣的網路,情況就不一樣了。

在這種設定下,開發者賺不到足夠的錢

在我看來,如果一個貨幣化的協議讓其開發者可以過度贏利,那是非常危險的。過了某一閾值,系統會讓人們主要去抽取租金,而不是以商品價格提供計算服務。如果開發者在系統中濫用自己的權威——包括提取超過最低要求的價值(很可能是 0)——那就會破壞系統的信譽,使用者就有可能離開該系統、轉向索取更少的系統。我通常認為,如果一個專案不存在任何由協議資助的贏利模式,那是最優選。但如果真的需要一點點贏利,那麼我能容忍它的條件就是,它是暫時的、有限的、不給開發者在該系統有一種永久的權力。而這個模式滿足了這些條件。

以這種方式啟動的成本太高了,發行人無法為自己籌得足夠的資金

這個批評相當有理。開發者必須真正地建立並出售硬體,而不是免費建立某種代幣並出售。ASIC 通常很貴。我想不同型別的價格會有所不同,但像模像樣的執行應該會花費數百萬美元。因此,發行人將需要足夠高的定價才能讓收入有一定的利潤。於是,發行的「定價」效應就是一個有趣的問題了。

如果該 ASIC 預計在前 6 個月有壟斷挖礦的能力,且在此期間共發行 10% 的貨幣供應量,那麼,完全稀釋的供應量的價值,大約是買家為 ASIC 支付的金額的 10 倍。這為該專案所需的估值奠定了一個基礎,也就是讓發行人能夠以這種方式贏利。假設讓 1,000 臺 ASIC 礦機跑起來要花費 500 萬美元(可能更多——我對硬體瞭解不多)。開發者要籌集相當一部分資金來資助研發,比如再籌集 500 萬美元。因此,他們需要合計銷售 ASIC (或者說每臺 1 萬美元)獲得這 1,000 萬美元。假設他們決定在前 6 個月發行 10% 的貨幣供應量,而且他們認為 ASIC 在這段時間內能扛住。這意味著,為了讓發行人獲得足夠的利潤,該區塊鏈的市值必須達到總計 1 億美元(在 ASIC 出售階段)。

為什麼要用這麼複雜的方式來啟動?為什麼不簡單地做一個 ICO,並保留一個資金庫來做長期的激勵分配呢?

首先,幾乎在全球任何一個司法管轄區,ICO 似乎都違反了證券法。在 2020 年,許多發行人可能會發現,「離岸」操作可能完全不夠用了。本文是對 PoW 型「公平」啟動提出的一個替代性建議,而且我認為,這個想法在各方面都有所改進。它不是 ICO 的替代方案。我相信,在今時今日(其實是在 2017 年 7 月 SEC DAO 報告發布之後的任何時候),從監管的角度看,ICO 基本上是不可行的。另外,我認為, ICO 這種啟動方法在創造出持久貨幣方面會面臨艱難時刻。

這仍是一種假設,但我強烈認為,一個新的貨幣體系的最重要的特徵是其所有權的廣泛分佈。它的初始基尼係數是 1,目標是隨著時間的推移達到一種合理的分佈。我並不是指結果的完全平等——這種事情是不可能的,甚至不清楚它能如何運作。在 2019 年,讓每個成年人都能被平等賦權以獲得一個新貨幣體系的一份子?那麼未來的人類呢?未出生的孩子呢?即使可能,一個全球性的 UBI (全民基本工資)仍然會受到巨大的時間偶然性的影響——偏向今天的人們的利益。

空投效果似乎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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