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0%到55%:關於全球加密貨幣稅收的簡要指南

買賣虛擬貨幣

加密貨幣稅收長期以來一直是加密貨幣界激烈爭論的話題。雖然加密貨幣目前處於熊市之中,但其總市值仍超過1000億美元。有這樣大的數字存在,政府當局就想要尋求緊急控制回對資金的控制權。

令人困惑的是,儘管有許多國際會議和論壇討論此問題,但仍然沒有統一的方法來定義什麼是加密貨幣,以及各國如何制定對加密貨幣徵稅的共同政策。其中一些原因在於使用者的匿名性,部分原因在於虛擬貨幣規避傳統金融機構的野心。

到目前為止,大約25%的國家存在關於加密貨幣稅收的官方規定(儘管在某些情況下令人費解)(見上圖)。

雖然每個國家都在以自己的方式前進,但不同的稅收方法可以分為三類。這種差異是由於一個國家對加密貨幣的判斷不同,影響著使用者在處理加密貨幣時的行為。

一、 所得稅

在早期採用加密貨幣規則的人中,超過一半的人將加密貨幣貨幣視為個人或公司收入的來源,與就業,生產和商業的資金類似地徵稅。在大多數情況下,挖礦或交易加密貨幣的收益被定義為“其他活動”。要被認為是一種收入,必須將加密貨幣交易作為一種支付形式接收,以便獲得利潤。

對加密貨幣徵收所得稅的地區包括大多數歐盟國家,以及一些拉美和亞洲國家。

下面是大多數加密貨幣熱點地區的所得稅稅率。儘管加密貨幣的使用方式會影響稅種和支付金額,但在引入特殊的獨立機制之前,此表至少提供了一個參考。

從總體上看,出現了一些具有稅收吸引力的加密貨幣活動司法管轄區。這些國家包括列支敦斯登和三個東歐國家——羅馬尼亞、匈牙利和立陶宛——所有這些國家對個人和組織都實行簡單而利潤豐厚的統一所得稅稅率。沒有聯邦和地方稅收的累積,沒有令人困惑的累進稅率,也沒有財富和監管收入方面的複雜性。

這對這些國家的加密貨幣投資者和交易商來說是個好訊息。

二、資本利得稅

出於加密貨幣稅收目的的第二種最流行的方法是將利潤視為資本收益。這種選擇背後的想法是,加密貨幣通常用於持有或交易,類似於股票、債券、房地產和其他形式的個人財產。因此,它們可以隨時間升值或貶值。只有當加密貨幣以高於最初購買價的價格出售時,這種行為才被視為資本利得。

一般來說,財產和資本利得比收入獲得更優惠的稅收待遇,有時甚至達到免稅狀態(例如,法律沒有對它們進行分類)。

下面的列表包括了與加密貨幣相關的資本利得稅。

快速瀏覽一下上面的表格,你就會發現另一個東歐國家在其稅法的簡明性和吸引力方面非常突出。這個國家是保加利亞。早在2014年,保加利亞的官方立場就表明出售加密貨幣等同於出售任何其他金融資產。有了這個明確的宣告,就可以直接應用10%的固定利率。沒有累進稅或任何其他額外費用。

三、混合稅制

有些國家不符合上述分類,要麼是因為對加密貨幣的特定定義,要麼是因為處理加密貨幣的方法過於複雜。以下是這個陣營中最值得注意的5個例子:

1. 新加坡。如果交易的是數字貨幣,利潤就會被徵稅,但如果利潤是長期投資,就不需要繳稅。作為一種投資交易,加密貨幣的損益被視為資本收益;但作為一種非財產性的資本收益,它們是免稅的。

2. 瑞典。從個人的角度來看,出售或交換加密貨幣會引發資本利得稅。如果以股票形式持有,則任何收益均視為營業收入。採礦是作為就業收入或營業收入徵稅的。

3.英國。英國從收入和資本收益的角度解讀加密貨幣。例如,使用加密貨幣支付的員工不僅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還需要繳納相關的社會保險。如果用於交易,則被視為資本利得。

4. 奧地利。出於稅收目的,加密貨幣屬於應繳納所得稅的活動列表中的“其他業務資產”類別(最高55%——視收入水平而定)。從事加密貨幣交易的公司必須繳納25%的企業所得稅。然而,如果進行利潤分配,總稅率(連同資本利得)可能在46%左右。

5. 希臘。儘管該國仍在接納加密貨幣的道路上,但它已明確規定,加密貨幣可以按資本收益和收入兩種方式徵稅。對於公司來說,任何商業活動或從採礦或虛擬貨幣交易中獲得的資本收益都要繳納29%的統一稅率。就個人而言,稅率是有分歧的:資本利得的稅率為15%,而個人收入的稅率則從22%升至45%。

克服困惑

國家累進稅制的複雜性,加上記錄和計算交易歷史上所有損益的耗時程式,可能是一場真正的噩夢,除非是自動化的。然而,只要設定好順序和計算公式,一切都可以透過人工智慧的應用實現自動化,從而成為一鍵式操作。

早期採用該系統的一個例子是ORS CryptoHound的Statement widget,它了記錄所持有加密貨幣資產的歷史價值,並生成類似銀行的報表,可以參考這些報表填寫納稅申報單。一些進一步的應用程式可以在截止日期前完全自動化所有所需報告資訊的計算和歸檔。

總結

加密貨幣稅收還遠未得到普遍認同,但這與正常稅收相似,各國之間差異很大。

儘管如此,世界上近¼的國家在這一領域開創了一定形式的政策, 將加密貨幣視為收入來源或產生資本收益的資產。雖然方法各不相同,而且在大多數情況下涉及現有的稅收制度,但時間會證明哪種方法是最有效的。只有在這之後,才會樹立起一個全球性的榜樣。

到目前為止,加密貨幣監管領域的全球領導者(如美國、加拿大、澳大利亞)擁有相當複雜的稅收處理體系,而一些東歐國家(羅馬尼亞、匈牙利、立陶宛、白俄羅斯)在簡單性和誘人的稅率方面(取決於你是誰)無疑是贏家。至少目前確實是這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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