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次提到區塊鏈!《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總體方案》詞頻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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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國務院於2020年6月1日印發《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總體方案》,該方案六次提到“區塊鏈”。

方案強調,在海南建設自由貿易港,是推進高水平開放,建立開放型經濟新體制的根本要求;是深化市場化改革,打造法治化、國際化、便利化營商環境的迫切需要;是貫徹新發展理念,推動高質量發展,建設現代化經濟體系的戰略選擇;是支援經濟全球化,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的實際行動。

《比推》對方案全文進行了詞頻分析,以解讀這一方案對數字經濟、區塊鏈和加密行業的意義。

區塊鏈

“區塊鏈”一詞在文章中出現6次,分別是:

加強區塊鏈技術在智慧財產權交易、存證等方面應用,探索適合自由貿易港發展的新模式;

聚焦平臺載體,提升產業能級,以物聯網、人工智慧、區塊鏈、數字貿易等為重點發展資訊產業;

著力推進政府機構改革和政府職能轉變,鼓勵區塊鏈等技術整合應用於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構建系統完備、科學規範、執行有效的自由貿易港治理體系;

充分發揮“網際網路+”、大資料、區塊鏈等現代資訊科技作用,透過政務服務等平臺建設規範政府服務標準、實現政務流程再造和政務服務“一網通辦”,加強資料有序共享,提升政府服務和治理水平;

建設海南國家區塊鏈技術和產業創新發展基地;

積極參與跨境資料流動國際規則制定,建立資料確權、資料交易、資料安全和區塊鏈金融的標準和規則。

數字經濟

“數字經濟”一詞在文章中出現1次:

在確保資料流動安全可控的前提下,擴大資料領域開放,創新安全制度設計,實現資料充分匯聚,培育發展數字經濟。

交易場所

“交易場所”一詞在文章中出現4次,分別是:

率先在海南自由貿易港落實金融業擴大開放政策。支援建設國際能源、航運、產權、股權等交易場所;

支援海南在最佳化升級現有交易場所的前提下,推進產權交易場所建設,研究允許非居民按照規定參與交易和進行資金結算。支援海南自由貿易港內已經設立的交易場所在會員、交易、稅負、清算、交割、投資者權益保護、反洗錢等方面,建立與國際慣例接軌的規則和制度體系。

金融科技

“金融科技”一詞在文章中出現1次:

依法有序推進人工智慧、大資料、雲端計算等金融科技領域研究成果在海南自由貿易港率先落地。

跨境資金

“跨境資金”一詞在文章中出現5次,除去意義重複項後分別如下:

到2035年,自由貿易港製度體系和運作模式更加成熟,以自由、公平、法治、高水平過程監管為特徵的貿易投資規則基本構建,實現貿易自由便利、投資自由便利、跨境資金流動自由便利、人員進出自由便利、運輸來往自由便利和資料安全有序流動。

跨境資金流動自由便利。堅持金融服務實體經濟,重點圍繞貿易投資自由化便利化,分階段開放資本專案,有序推進海南自由貿易港與境外資金自由便利流動。

透過金融賬戶隔離,建立資金“電子圍網”,為海南自由貿易港與境外實現跨境資金自由便利流動提供基礎條件。

實現跨境資金流動自由便利。允許符合一定條件的非金融企業,根據實際融資需要自主借用外債,最終實現海南自由貿易港非金融企業外債項下完全可兌換。

《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總體方案》為海南帶來了前所未有的貿易自由和稅務優惠措施,這必然會帶動相關產業在海南蓬勃發展,作為在去年被中國國家最高領導人提高到國家戰略的區塊鏈技術,也必然會有一席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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