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國央行:歐洲央行數字貨幣的發行取決於兩個關鍵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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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世界的政府機構都不再輕視中央銀行數字貨幣或CBDC。在中國大力支援國家控制的數字資產之後,世界各地的機構都在建立自己的工作組,實施自己的CBDC開發。

歐洲央行對此也產生了濃厚的興趣,歐洲央行行長克里斯蒂娜•拉加德(Christine Lagarde)為發展跨境支付而表現出的積極態度也引起了廣泛關注。

但是,這項任務並不像看起來那樣簡單。

法國中央銀行法國銀行最近釋出的一項研究,討論了歐洲央行啟動CBDC的可能性。CBDC的發行將取決於資產的選定準則,因為需要將其整合到現有規定中,以避免重新修改法律文字。

該報告繼續澄清,如果CBDC的發行超出了“單純的技術程式”,歐洲央行將有兩個主要選擇來促進實施。第一種選擇是將CBDC等同於數字鈔票的形式,這將使CBDC充當和映象鈔票,這與無償零售CBDC的情況相對應。但這種情況將極大地限制CBDC的特徵。以數字幣的形式發行將需要歐盟成員國[TFEU第128(2)條]達成共識,因為它們共同負責發行貨幣。由於它們共同負責採用新貨幣,因此還需要歐盟理事會採取法律行動。

在這裡,應該指出的是,以實物紙幣和數字幣形式發行的CBDC可能會削弱其跨境功能,這與歐洲央行行長所強調的目的完全相反。

該報告揭示的第二個選擇是由於“非物質化”的興起而接受CBDC的發行,並使其在貨幣政策中的實施更容易。這種情況將允許代幣化資產被接受為貨幣業務的抵押品,同時鼓勵支付系統的更平穩執行。但是,CBDC獲得法定貨幣地位的主要後果是在當前情況下難以接受其作為付款方式。報告說,

“付款人需要擁有在CBDC中接收付款所需的技術裝置,這會帶來平等獲得機會的問題。”

此前,歐洲央行監事會副主席伊夫·默施(Yves Mersch)曾對發行中央銀行數字貨幣(CBDC)表示擔憂,並指出“這可能會影響整個金融生態系統並消滅銀行體系。”

報告提出的第一種選擇的確與這位副主席提到的缺點重疊,但是另一種可能性是,歐洲央行可以促進CBDC與其他形式的貨幣進行兌換,這種承諾應被視為等同於法律地位。

該研究最後指出:

“具有法定貨幣地位或被上述兌換承諾涵蓋的零售CBDC,可以透過保證將公共和私人貨幣強制轉換為公共貨幣而使其與公共貨幣之間保持聯絡。因此,這將有助於維持對金融系統的信心。”

法國銀行釋出報告強調歐洲央行發行CBDC的可能性至關重要,因為就在幾個月前,歐洲央行執行委員會委員貝努埃特·科雷(BenoîtCœuré)透露歐洲央行正在為實現這一目標而努力。未來可能會推出和實施CBDC的泛歐洲方法。

在此之前的幾個月,歐洲中央銀行(ESCB)確認了對加密資產和穩定幣的探索,以進一步進行金融創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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