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O:立足現在,暢想未來

買賣虛擬貨幣

“人是生而自由。”這是盧梭的社會契約論中最廣為人知的一句話,“沒有約束的自由不是真正的自由

這句話用來形容STO與監管的關係同樣適用,“沒有監管的STO不是真正的STO。”

行業裡面有許多人認為,監管是對自由的限制。殊不知,有效的監管不僅僅是約束,還是一把罩住所有人的保護傘。

筆者認為,目前的區塊鏈行業亂象正是由於缺乏監管導致,行業中有太多的“真空地帶”、“漏子”可鑽。之前火爆一時的“1CO”,只需要一紙白皮書,就能輕輕鬆鬆的募集到數千萬的鉅額資金,而且專案團隊不需對外解釋資金的用途和專案進展,即使拿錢跑路也沒有相應的法律規管,最後結果如何呢?大家都有目共睹。

STO出現的目的是為了在合法合規的監管下進行具有證券性質的通證發行,一方面保證專案的合法性,使專案得到政策的支援;一方面保障了投資者的權益,使投資者不用擔心專案方圈錢跑路。

早在2017年年底,STO的概念便誕生了。美國STO最早試驗田STO是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在看到 Token 這種區塊鏈產生的新物種後,決定將其納入證券監管而形成的。

在美國,所有的融資類金融活動都在SEC管轄內,專案想融資一般有兩種選擇,一是在SEC註冊然後融資;二是不註冊,但在監管下進行融資。目前,在美國發行證券通證最可行的方法是第二種,利用監管法案列出的豁免進行法律合規。

因此,STO的核心是要符合SEC的監管要求。其核心要點:

1)合格投資人;

2) KYC 和 AML (投資人盡職調查與反洗錢調查);

3)資訊披露;

4)投資人鎖定期限。

在美國發布STO的相關監管法規之後,越來越多的國家和地區開始跟進,相繼出爐自己的監管政策。

目前,從監管政策的寬鬆程度以及監管國(或者地區)的性質兩個維度來看,大致可以將全球國家分為四類:

第一類是如美國、歐盟、加拿大等經濟和金融大國,他們對於 STO 態度相對來說偏中性甚至友好態度,與此同時金融監管政策比較完善,不反對但有相關法律法規對其系統監管,保證 STO 完全在監管的掌控之下,同時促進新技術在合法合規情形下創新發展。

第二類是如新加坡、愛沙尼亞、馬耳他等國家和地區,對於 STO 的態度比較寬容,監管政策略微寬鬆,基本處於熱情擁抱的態度,這些國家顯然希望借這 STO 這一全新的事物在未來全球金融體系(證券體系)重構中佔得先機。

第三類比如中國,一直以來對金融體系的管控就相對嚴格,所以此前對 1CO 進行了一刀切,並對區塊鏈的 Token 化不鼓勵。但我們應該看到另外一面,即中國對數字貨幣的態度雖然非常堅決,但對區塊鏈的態度卻相對包容。資產證券化的內在需求,世界各國的爭相進入,以及體量巨大的有價資產的流通性需求,勢必讓更多國家加入到監管大勢中來,作為經濟和金融大國,中國的舉措預計依然從嚴,但應該不會缺席。

第四類是南美、非洲等相對落後的國家,暫時沒有出臺監管政策,這是其國家地位所決定的,不論傳統金融的影響力,還是科技水平,可能都不足以支撐專案和監管體系。

STO的優勢

在傳統資本市場,超過70萬億美元的股權市場只能透過IPO這種高門檻、長週期的方式得到流通,在規則下執行了將近1個世紀的IPO手段,也逐漸暴露出資產流通效率的問題。而在債務和不動產市場中,極高的投資門檻使得普通投資人無法參與,很大程度上限制了資產的流動性。

透過STO,可以把現實中的某種金融資產或權益,比如公司股權、債權、智慧財產權,信託份額,以及黃金珠寶等實物資產,轉變為鏈上加密數字權益憑證,這是現實世界各種資產、權益,服務的Token化。

SPICE Venture Capital創始人Carlos Domingo曾預測:“正如比特幣改變貨幣一樣,STO將不可避免地改變股權,因為它們為所有者提供直接、流動的經濟利益和快速交付收益。假如每種型別的所有權被代幣化,將帶來一個巨大的數萬億美元的市場。”

“讓任何價值資產得以流通,手持Token可以交易萬物”成為價值網際網路出現後的一種憧憬。

一些新興金融人士認為,相較於稽覈門檻較高的IPO,STO可以創造一個更高效率的資本市場。投資者的參與門檻降低,優質資產流通性進一步提高。同時,STO簡化了手續,有著“節省時間,提高速度,降低費用”等各種優越性。而對於融資方來說,融資的效率、時間、成本、地域、資訊對稱等方面,似乎都優於IPO。

STO的另一大優勢是可程式設計,理想狀態中,分紅可以直接部署在區塊鏈的智慧合約上,只需要往該合約打入一筆資金,分紅就可以自動完成。這些新的可程式設計特性使得傳統證券變成了智慧證券,STO具備了取代IPO的技術優勢。

STO暢想

不再富裕的法國名流將他的莊園通證化出售給全球的投資者,每個月都要將莊園使用的租金分配給通證持有者,普通人成為法國名流的房東。

由於通證的使用大大增加了便利性,某度假酒店的通證持有者自動領到了股東內部優惠券,並儲存在手機的Dapp中。通證持有者每年都有巨大的動機去這家酒店度假,酒店空置率幾乎為0,因此酒店賺了錢,通證持有者同時獲得了消費的優惠和酒店的盈利分紅。股東即消費者,消費者即股東,實現了雙贏。

手裡有充足資金的你500萬投資了一個股權投資基金,基金7年後退出。但突然你急需一筆現金週轉,於是你把基金的通證在交易所出售,拿到了資金,解決燃眉之急。

STO能在金融世界攪起多大的水花,未來會給出答案。對於已經經歷了各種“IXO”收割的普通投資者來說,唯願不要再是一場炒作吹起的泡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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