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GOC 生態中,代幣持有者、區塊生產節點和系統治理節點三類角色間具有制約的關係(參見圖2);其中,一是區塊生產節點與系統治理節點之間,具有雙向制約關係,以確保在治理系統的運作過程中,雙方形成相互制衡關係,避免出現一方權利失衡的現象出現,以保證治理系統的健康運轉。二是代幣持有者透過投票或鎖定代幣成為治理節點,與區塊生產節點和 GN 節點間形成單向制約關係。三是在代幣持有者群體內,透過降低成為 GN 節點的門檻,使得少量代幣持有者(散戶)對大量代幣持有者(大戶)的制約關係,避免出現“寡頭”壟斷生態治理的現象。
各治理角色之間的詳細相互作用關係可參見圖 3;從圖中可見,在系統的治理架構
初始設計中,dApp 開發者與第三方服務供應商與其它三類生態參與者之間不形成制約
關係,這是因為在系統生態發展初期,需要透過激勵的方式,促進 dApp 開發者和第三
方服務供應商踴躍進入生態。但未來隨著生態治理實踐的不斷演進,根據實踐結果和社
區決策,存在引入對 dApp 開發者和第三方服務供應商的制約機制(例如,對惡意dApp
的制約機制,對存在造假、不誠信第三方服務供應商的退出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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