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幣通證管理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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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火幣網,火幣網是比特幣交易平臺,點選註冊火幣網Huobi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目 為推動區塊鏈行健康發展,保護交易者合法權益,規範通證管理,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定義 除非另行明確指出本規則中的下述詞語具有以下意義。

(一) Huobi Global:是指HUOBI GLOBAL 數字資產交易平臺。

(二) 專案方負責發行或運營通證的主體,即在Huobi Global上線交易通證的法人、團隊、自然人或實際控制人以及願為社羣化、去中心化、無專案方通證承擔責任的代表或志願者等

(三) 通證:在Huobi Global流通交易的加密數字權益證明,亦稱“Token”或“專案”。

第二章 資訊披露

第三條 資訊披露義務 專案方應及時、誠信地披露所有對通證可能產生較大影響的資訊,證資訊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完整且不具有虛假、誤導或重大遺漏情形

第四條資訊披露形式 自本制度釋出之日起,專案方需透過專案方官方網站進行正常或臨時資訊披露。

資訊披露內容應包括但不限於:技術程式碼的更新進展;市場活動;獲得機構投資情況;社羣建設情況等重要內容。

第五條臨時資訊披露 臨時資訊披露是指發生特殊事件,專案方應在正常披露之外進行的披露。專案方應在該特殊事件發生時起24小時內披露相關情況並書面同步給Huobi Global

(一) 特殊事由包括但不限於:核心團隊成員變更、重大技術事故、產品及技術方向變更、核心團隊涉嫌重大法律風險事件、重大負面新聞或輿論、影響通證價格劇烈波動因素(含鎖倉通證的解凍、回購)等。

(二) 臨時披露的內容包括但不限於該事件發生的原因、經過、基本事實和結果等。

第六條 資訊披露的例外 專案方擬披露的資訊涉及國家秘密或者披露可能損害公共利益的,經Huobi Global同意,可以不進行披露。

第三章問詢與調查

第七條問詢與回覆Huobi Global有權就專案情況不定期問詢專案方,專案方應積極配合問詢,在24小時內回覆問詢。

第八條問詢方式Huobi Global可透過以下途徑對專案方進行問詢:

(一) 專案方提供的官方郵箱;

(二) 專案方提供的電話號碼;

(三) 專案方提供的即時通訊方式,如WeChat,Facebook,Telegram等。

第九條問詢內容 問詢內容包括但不限於白皮書或者官網對外承諾的履行情況、核心團隊成員的任職及持有通證的情況、產品及技術進展、影響通證價格劇烈波動的因素(含鎖倉通證的解凍、回購)等。

第十條問詢結果 HuobiGlobal可根據專案方是否配合問詢、配合的程度和回覆內容等,判定專案方是否違反本規則,並作出相應處理。

Huobi Global可就處理結果透過第八條規定的途徑或者以公告的形式進行通知。

第十一條 常規審查 Huobi Global有權對專案方進行定期或不定期審查,審查內容包括但不限於:

(一) 白皮書承諾的重大內容;

(二) 技術程式碼的安全審查;

(三) 專案方或者其他主要通證持有人的持倉變動、承諾鎖倉的通證履行情況等其他可能影響通證價格的因素;

(四) 核心團隊人員變動;

(五) 其他Huobi Global認為需要審查的內容。

第十二條專項調查 Huobi Global可根據以下情形啟動專項調查。

(一)經使用者舉報專案方涉嫌第十一條規定情形的,專案方未作出任何回覆或者回復不足以推翻第十一條規定情形的;

(二)新聞媒體揭露專案方具有第十一條規定情形,專案方未作出任何回覆或者回復不足以推翻第十一條規定情形的;

(三)經常規審查,發現存在重大風險的;

(四)其他Huobi Global認為需要啟動特殊審查的情形。

第十三條 實地調查 Huobi Global可根據實際需要定期或者不定期對專案方進行拜訪監督、實地調查。

專案方應積極配合Huobi Global的實地調查。調查的內容包括但不限於白皮書或者官網對外承諾的履行情況、核心團隊成員的任職及持有通證的情況、產品及技術進展、影響通證價格劇烈波動的因素(含鎖倉通證的解凍、回購)等。

專案方拒絕調查、故意阻撓或以其他方式不配合Huobi Global調查工作的,Huobi Global可根據本規則或者此前雙方簽訂的協議對向專案方作出相應處理決定。

第十四條 專案方的配合義務 專案方有義務對於Huobi Global的定期審查和專項審查積極配合。同時,對於交易者舉報的事項、新聞媒體的質疑、有管轄權的監管機關的風險提示等,專案方應積極迴應或進行整改。

對於不配合的專案方,Huobi Global可以根據本規則的規定進行處理。

處理結果透過第八條規定的途徑或者以公告的形式進行通知。

第四章 違規處理辦法

第十五條 “ST”的處理 Huobi Global有權根據情節輕重對出現以下情形的通證實施“ST”警示處理,在相關交易對上顯示“ST”標記,向使用者提示交易風險。

(一) 專案方未對專案資訊進行更新或披露的,包括但不限於專案方官網、白皮書、臨時資訊披露事項; 

(二) 專案方的通證所有交易對連續十五日平均日交易額均低於10萬美金或其他等值通證的;

(三) Huobi Global透過問詢、常規審查、專項審查、實地調查等方式,經綜合評判認為需要標註“ST”的;

(四) 被HuobiGlobal認定為嚴重違規的其他情形。

第十六條“ST”的取消 Huobi Global有權根據情節輕重對出現以下情形的通證實施取消“ST”的處理。

(一)專案方經整改後,不符合第十五條第一款和第二款任一規定的;

(二)專案方經整改達到本規則其它要求的;

(三)專案方補充相關材料,經Huobi Global審查符合要求的。

第十七條 隱藏交易或停止交易的處理 Huobi Global有權根據情節輕重對出現以下情形的通證實施隱藏交易對或停止交易的處理。

(一)被實施ST警示之日起三十日(自然日)內未被取消的;

(二)該通證的所有交易對連續三十日平均日交易額均低於5萬美金或其他等值通證的;

(三)專案方主要團隊成員存在重大欺詐、詐騙等情形的,包括但不限於:將募集的通證挪作他用、專案開發團隊下落不明、嚴重隱瞞真相或虛構事實等;

(四)專案或者專案方主要團隊成員被有管轄權的國家或地區的監管部門行政處罰或追究司法責任的;  

(五)專案方存在重大負面輿情,營銷或傳播方式涉嫌傳銷或明顯虛假宣傳的;

(六)專案或專案方涉嫌違反法律法規或監管要求的;

(七)未經社羣同意,專案開發團隊解散或核心團隊成員離職導致專案無法繼續開發的情況;

(八)專案方故意隱瞞或者製造虛假資訊導致通證價格異常波動;

(九)未按照白皮書或者其他形式承諾的鎖倉機制,擅自解鎖通證的;

(十)專案方資訊披露出現重大偏差或不實;

(十一)   專案實際進展嚴重滯後於白皮書的發展規劃;

(十二)   專案主網切換時出現安全隱患並在30日內無法修復解決;

(十三)   智慧合約程式碼存在溢位、增發等安全漏洞並在30日內無法修復解決;

(十四)   專案存在其他風險隱患如駭客盜幣、隱瞞增發、雙花攻擊等;

(十五)   專案方因主網或合約安全問題,導致Huobi Global和使用者重大資損,且專案方拒不配合不進行賠償的;

(十六)   屬於匿名交易通證、不支援離線簽名、節點原始碼不開源的;

(十七)   被Huobi Global判定為嚴重違規或存在較高風險的其他情形。

專案或專案方出現以上任一情形的,Huobi Global有權對通證進行隱藏交易或停止交易處理。專案方的通證被隱藏交易後,Huobi Global停止該通證的充值業務,但不影響使用者對該通證的持有;使用者仍然可以透過搜尋找到通證程式碼,但該通證的交易對不會在交易區及漲幅榜中展示。

隱藏交易對的處理決定不可撤銷,專案方申請恢復上線交易的,必須按照Huobi Global的通證上線流程要求,重新申請通證上線交易。是否符合上線交易的要求,由Huobi Global進行判定。

第十八條 清算 通證進入隱藏交易狀態後,Huobi Global視情況決定該通證是否進入清算流程, Huobi Global主導對平臺內資產進行清算。被停止交易的通證,從停止交易之日起啟動清算流程。

第十九條 終止交易 清算完成的專案方通證停止在Huobi Global交易,做下線交易處理。

終止交易透過第八條規定的途徑或者以公告的形式進行通知。

第二十條 責的承擔 若專案方對Huobi Global交易者者其它第三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五章 附則

第二十一條 Huobi Global布的規則與本規則不一致,以本規則為準。

第二十二條 Huobi Global對本規則有修訂和最終解釋權

第二十三條 本規則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Huobi Global

2021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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