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比特幣的誕生到對加密貨幣未來發展方向的思考

買賣虛擬貨幣
這篇文章是 CoinDesk 的 2019 年年度回顧的一部分, 年度回顧收集了 100 篇專欄與採訪,並介紹了當下區塊鏈行業的現狀。 有時候,我覺得比特幣就像是史丹利·庫布里克(Stanley Kubrick)在《2001:太空漫遊》一書中描寫的巨石。突然出現的巨石激起了好奇、懷疑和狂喜,最後讓一群靈長類動物進化成了人。中本聰的白皮書自發布以來已經過了 10 年多的時間,同樣激起了各種不同的迴應和反饋,有的人覺得區塊鏈不過是數字化的騙局而已,有的人則認為它是網際網路發展過程中最大的創新之舉。無論你是怎麼想的,區塊鏈顯然在促使整個社會更加廣泛地思考貨幣的本質,我們參與經濟活動的方式以及金融中介機構和技術架構在市場中的作用。隨著我們邁入 2020 年,並總結這十年來在加密貨幣行業收穫的經驗,有 5 個關鍵的市場和監管主題值得我們關注,它們或將成為加密貨幣行業在新一年的重點事項。第一個主題是在 2018 年全球的 ICO 熱潮逐漸冷卻,但對於加密貨幣是否為證券的爭論卻不斷升溫。加密貨幣社羣的一些人認為,通證(token)將在新型去中心化經濟模型中發揮效用或消費的功能,因此不應從證券發行的角度來看待它們。而全球的監管機構認為通證預售(pre-sales of tokens)帶有傳統融資行為的特徵,應當引起證券法的重點關注。ICO 的餘熱在 2019 年已經散去,但是通證究竟是一種證券還是一種去中心化的效用型貨幣或消費型貨幣,二者之間的界限依然不夠明晰。由於缺乏(不太可能存在的)法律意義上的界定,司法機構可能會在 2020 年將“豪威測試(Howey Test)”等標準充分應用到加密貨幣領域,包括在像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U.S. Securities and Exchange Commission)起訴社交軟體 Kik 發行未經註冊證券之類的案件。等到加密貨幣的定義進一步明確之後,某些通證專案將不在證券法覆蓋的範圍內。此外,在 2020 年,我們將開始更多瞭解通證專案的可行性、價值和經濟機制(我之前就已經表示過懷疑,未來可能會出現成千上萬個成功的通證專案)。
從第一個主題中衍生出了第二個主題,即,如果通證不在證券法的適用範圍,美國在該領域的監管將如何發展。目前,美國有關數字商品交易平臺的法規很大程度上將虛擬貨幣交易視為轉賬。(不過美國的一些州,如紐約等,已經專門制定了有關加密貨幣的監管制度)。除了美國金融犯罪執法網(FinCEN)提出的註冊要求,聯邦政府並沒有設立統一的框架來監管數字商品交易所(也稱現金市場、現貨市場和基礎市場)。儘管美國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CFTC)可能對之前發生過的詐騙和操控行為有管轄權,但是數字商品現貨交易領域並不像證券、期貨或衍生品市場那樣有一個由聯邦政府制定的監管框架。監管局面看似對創新者和監管者不利,但數字資產市場的參與者和創新者將從更高效、更合理和更成熟的監管框架中受益。該框架從市場整體的角度來看待加密貨幣交易,而不是僅僅將其視為資金轉移的工具。如果由監管框架來直接進行市場監管,監管者將會更好地維護其利益——包括保護投資者和打擊交易操控行為。在 2020 年,各州政府和聯邦政府的政策制定者將會更認真地考慮制定一個合理的數字商品監管框架。出於上述原因,各州政府和聯邦政府的政策制定者將在 2020 年更認真地考慮制定一個合理的數字商品監管框架。從聯邦政府的角度來看,有望推出一個聯邦許可制度,供數字商品現貨交易平臺選擇性加入。從各州政府的角度來看,我認為各州領導者將創造出更加精簡、協調並以市場為導向的許可框架。這些框架需要依據平臺的具體情況來提出要求,同時恰當利用市場和交易監管功能。私營企業應該繼續開發並部署加密貨幣市場的監控和合規工具,包括透過潛在行業或自監管機構。所有這些改進措施都有助於增強底層加密貨幣市場的誠信度。第三個主題是進一步探索(最好能夠闡明)如何將證券法應用於被認定為證券或涉及註冊發行的數字資產。換言之,無論通證代表的是經過註冊或合法的 ICO 形式,傳統證券通證化,還是投資基金中的基礎資產籃子,區塊鏈技術或基於區塊鏈的資產應當如何滿足監管需求和期望?
為了更好地表達我的觀點,下面來深入分析幾個例子。如果我們假設一種資產是證券的話,那麼這種資產的銷售、轉移、清算和託管方式都得遵循證券法。例如,證券法對在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登記過的資產提出了一些要求,以確保客戶的資產不會被丟失、濫用或挪用。雖然這聽起來很簡單,但是要滿足這些標準可能會面臨特殊的挑戰。如果相關資產是以金鑰來保護的話,金鑰可能會丟失或是被第三方獲得。證券法應用於加密貨幣行業的第二個例子涉及到基於加密貨幣的交易所交易基金(ETF)的申請。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已經明確表示,要想成功申請這項基金,必須先證明如何將該基金用於“防止欺詐和操控行為”。此處最核心的挑戰源自上文提到的監管框架——該框架並未系統地監控基礎加密貨幣市場中潛在的欺詐和違規交易操作。我的觀點是,無論是採用更為一致的監管框架還是允許加密貨幣行業實行自監管,從證券法的角度來看,要想增強整個市場的誠信度,關鍵是要努力保障基礎市場的誠信度。美國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對於不斷髮展的加密貨幣期貨市場的監管也會促進這些努力。第四個主題是,穩定幣和數字法幣將在 2020 年持續發展,例如,Libra 專案、全球央行數字貨幣(包括中國的 DCEP ),以及我所提倡的美國混合模式——允許美國政府參與,同時由私營公司注入活力和獨創性。事實上,儘管比特幣已經誕生了這麼久,但是去中心化區塊鏈支援下的這一通證化交換媒介並沒有得到普及,或是實現規模化的成功。我們知道比特幣有很多優點——包括效率、速度、透明度和包容性——但是我們需要將這些優點與傳統支付通道進行對比測試。這種測試和演化將是不可避免的,更多專案將在 2020 年誕生。最後一個主題不再從資產的角度出發,而是著眼於加密貨幣帶來的其他好處。對於技術基礎設施的重新關注有利於更好地支撐日益擴大的市場,以及金融服務的提供。我已經多次表示過,比特幣的出現帶來的一大好處是,它使得互運算元據庫和自動化的智慧合約成了中臺和後臺系統中的關注熱點。儘管現有的基礎設施可能是以很簡陋的方式來達到目的,但是尋求互操作性、資料標準化、開放式結構和機器學習工具應用的新型系統將成為下一代企業級金融技術。在 2020 年,我們將開始看到這類基礎設施的價值定位是符合前期投資的。中本聰釋出比特幣白皮書至今已有 10 多年了,這實在讓人難以置信。我們依然不知道中本聰的真實身份,以及基於加密貨幣的創新舉措未來將如何發展。但是,正如我看到的 2010 年(當時一個比特幣的價格是 20 美分)一篇關於比特幣的熱門文章中所述:“是個非常有趣的想法,預示著未來的可能性…… 比特幣值得關注一下。”確實,這個有趣的想法有望繼續推動我們在 2020 年踏上賽博空間的奇幻之旅。(CoinDesk 中文版注:賽博空間(Cyberspace)是哲學和計算機領域中的一個抽象概念,指在計算機以及計算機網路裡的虛擬現實。)
最後,預祝大家新年快樂!丹尼爾·戈芬(Daniel Gorfine)是金融科技諮詢公司 Gattaca Horizons LLC 的創始人。他目前是喬治城大學(Georgetown University)法律中心的兼職教授,也是美國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U.S. Commodity Futures Trading Commission)的前任首席創新官。本文系作者本人觀點,不代表 CoinDesk 中文版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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