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O:救市的良方還是收割的利刃?

買賣虛擬貨幣

美國零售巨頭的大膽嘗試

在談 STO 的誕生之前,我們不得不提一家公司,Overstock。Overstock 公司是美國十大網路電商平臺之一,在此之前就已經積極關注區塊鏈行業。2014 年Overstock就開始接受比特幣購買商品,成為美國首家接受比特幣購物的大型電商。

Overstock CEO帕特里克·伯恩是一位思想開放、崇尚自由的人,他說公司希望利用與比特幣一樣的技術來發行一種“數字證券”。他還聘請了開發人員和律師來做這件事。

Byrne 希望能夠提供一種不由中央證券交易所控制的證券,而是由遍佈的網際網路來操作,不受任何中央權威控制。

因此,在 2015 年,Overstock 推出了去中心化股票市場 Medici,並獲得了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 SEC 的批准,在區塊鏈中發行數字股票,這就是 STO 的最早雛形。

tZERO 由 Overstock 在 2017 年初成立的子公司,是一種資本市場的分散式記賬平臺,所做的事情是將區塊鏈技術與現有的市場交易流程整合在一起,比如股票、債券、數字貨幣,都透過區塊鏈的方式記賬,以減少結算時間和成本,提高透明度,效率和可審計性。

通俗一點說,也許有一天,你就可以直接用比特幣購買美國的股票了。

之後,作為Overstock的區塊鏈子公司,tZERO 在今年 4 月推出了發行 STO 的專案。

tZERO 總裁 Joe Cammarata 表示,該平臺在今年 5 月正式上線,之後一直在等待 SEC 的稽覈。

10 月中旬,tZERO終於透過了 SEC 的稽覈。

彼時,tZERO 在給投資人的郵件中表示,他們的 STO 發行滿足美國 SEC 證券法的要求,將於 2019 年 1 月 10 日在二級市場進行流通。並且還解釋了投資者如何使用 tZERO STO。

甚至有來自美國的報道稱,Overstock 的 CEO 帕特里克·伯恩在一次出資者電話會議上透露,tZERO 現已賣出了一份權證,這是一種證券持有者有權以約好的價格購買股票——以 260 萬美元的價格購買一家公司的基金。

這是首個被美國 SEC 監管的 STO專案。可能你看到這裡一頭霧水,STO 是什麼,究竟有什麼意義?

通常的解釋是,STO 即 Security Token Offering,即證券化代幣發行,是在確定的監管框架下,按照法律法規的要求,進行合法合規的通證公開發行。

但在部分業內人士看來,STO 其實就是在 ICO 日趨受到人們詬病的情況下,以合法的方式進行融資,簡單理解的話,就是合法形式的 “ICO”。

尚處早期階段,流動性不高

tZERO(代幣交易服務平臺)目前是第一家發行的 STO 專案。另外還有Polymath(代幣發行平臺)、Harbor(代幣發行平臺)、OpenFinance Network(代幣交易平臺)等。

有訊息透露,OKEx 也打算成立 STO 交易所,目前已與馬耳他證券交易所成立合資公司,並將按其監管框架建立 STO 交易所。

為了更好地解釋為什麼這麼多機構和資本投資 STO 專案,我們先轉過來看ICO 市場。

10 月中旬已屬深秋,在天氣轉涼的時間段,幣市同氣溫一樣,也在日趨轉冷。和 2017 年時候的火熱景象大相徑庭,當時比特幣的價格從 950 美元飆升至 17000 美元,萊特幣從 4 美元攀升到 330 美元。少部分人實現了所謂的“一夜暴富”的願望,同時吸引了大批人的關注,從而使幣圈以及還處於嬰兒期的技術——區塊鏈過早地走進公眾視野,專案投資方也因此關注其區塊鏈領域的投資。大批的專案開始進行 ICO,以期用最快的方式活動融資。

由於 ICO 的野蠻生長,專案魚龍混雜,存在大量“玩票”“割韭菜”的空氣專案。渾水摸魚的背後,使得投資人和希望透過購買 token 投資的散戶們資金受損,由於監管的缺乏,亂象不止。

也正因如此,各國政府開始逐步加強 ICO 的監管。國內監管部門也從去年 9 月 4 日開始,要求停止 ICO 的發行。

在彼岸的美國,SEC 由於負責的是國家的證券監督和管理工作,而不是通證經濟方面,因此對於證券型別的通證進行了監管,即 ST(Security Token )。而實用型代幣,如 ICO 募資的 token ,則不在監管之列。

這樣,一方面ICO 不需要走更多的流程,可以迅速進行融資;另一方面,由於缺乏政府背書,ICO 本身的合規性受到質疑。

因此,在 ICO 受到質疑,面臨監管缺失的情況下,STO 的突圍也就合乎情理。

那麼,知道了 STO 的起源,我們就來聊聊這個最近頗受關注的焦點究竟是什麼。這對於這個概念,我們與 DRC 基金會主席林揚進行了溝通。林揚有 20 年金融領域的經驗,有近 10 年的風險管控經驗。曾經是 IBM 公司風險管理解決方案負責人,永安金融服務轉型與創新合夥人。

在林揚看來,STO 有它獨特的優勢,首先是合規符合國家監管,發行方受到行業的法律合規性、專案程式碼審計、專案團隊背景、實物資產/公司利潤表等多方面的監管。第二是公眾募資方面能夠降低成本、提高效率;審批、監管流程更加智慧化,同時是 7*24 小時的交易模式。第三方面是加速資產的全球流動,STO 能夠使全球性的資產通證化,通證化的資產也都可以全球性交易,從而優質資產可以走向全球。

“值得注意的是,STO 由於其特有屬性其發行的代幣不具備實用價值。”林揚強調。

林揚還談到了 Polymath專案。Polymath 也是一個來自美國的 STO 專案,成立於 2017 年 7 月,旨在將金融證券遷移至區塊鏈系統,被稱為 STO 的領頭羊之一。

“目前 STO 無論從發行代幣的合規性、智慧合約的底層技術、二級市場交易平臺、市場認可度等方面來講,均處於非常早期階段,而且流動性不高。”林揚說。

香港在嘗試,大陸沒表態

11 月初,香港證監會突然公佈一個虛擬資產新規,其中說道 STO允許被投資。對於機構投資人,證監會提出只要有牌照就可以進行投資,讓願意投資 STO 的正規軍可以光明正大入場。

香港區塊鏈協會主席梁捷揚在採訪中表示,新規指明瞭機構投資人可以投資 STO,但需要有 1 號或 9 號牌照。如此一來,願意投資 STO 的正規軍可以光明正大循規入場。新規同時也為 STO 的發行指明瞭方向,即在傳統證券法的範圍內找到發行的合規性。

這是中國香港對於那麼 STO 的最新政策,那麼其他國家及中國大陸地區對於 STO 都是什麼政策呢?

目前國外主要是以美國政策導向,根據美國證券法的規定,STO 發行有兩種選擇:一是透過 SEC 註冊;二是符合相關一條或者多條條例。大部分 STO 現在和早期股權融資一樣,使用的是第二種選擇。如 Reg D 豁免註冊,Reg D 沒有融資上限,只針對合格投資者,不需要 SEC 批准。但是有一年的鎖定期而且一般只能在現有投資人之間交易。若需要針對全球使用者,有更加具體的條例可供參考。

中國大陸沒有對 STO 的明確表態。根據我國《證券法》及相關法律,發行方發行證券的,應當經證監會等監管部門審批,發行主體、證券定價、證券發售、資訊披露等都應當遵循特定的規則,並受到交易所、行業協會、投資者的持續監督。

10 月底,tZERO的 STO 專案透過 SEC 稽覈之後,標準共識 STO 首席研究員李自鵬曾對開公開分享申請 STO 的具體流程。其中提到,如果專案方在美國申請,至少需要了解美國 SEC的證券法,不同的法規有不同的私募要求,面對的私募物件也不同。

“全球流通成本昂貴”

對於 STO 的前景,林揚表示,STO 的獲審,有其積極意義。

“如果 STO能夠逐漸得到各國監管部門的認可,那可能最直接的作用,是極大促進公鏈的應用場景加速落地。”林揚說。

STO 在美國獲審後,一下在全球引起矚目,不少正在做融資的區塊鏈專案、甚至一些需要融資的實體專案都躍躍欲試。

對於這個現象,林揚認為,依據各國監管框架下證券化的資產再通證化是沒有意義的,有些畫蛇添足。但如果能夠將不能證券化或流動性比較差的資產先通證化後,再證券化,才是通證經濟應有的模式。

“比如將原有的牛、羊等呆滯資本通證化,從而使所有者可以用數字化的資產來投保,進而擁有證券屬性,能夠得到全球的認可和流通,STO 需要各國監管部門的配合,形成標準規範,才能推而廣之。”林揚說。

眼下,一些區塊鏈企業也在試圖尋求 STO 在全球流通,但林揚認為門檻較高。

“納入證券法的STO要實現全球性的流通,則必然要求證券通證發行方滿足不同國家差異相當大的監管要求,合規成本極其昂貴。”林揚說。

李笑來對 STO 也不看好,其在一次公開活動中表示,他個人並不認為 STO 接下來會對普及區塊鏈有什麼太大的作用。

“理論上來講,STO也不是什麼新概念,過往的相當長一段時間裡,很多的人都在做這樣的事情,只不過最近又被當作一個新名詞拿出來而已。我不相信那些非區塊鏈行業的資產標的加上區塊鏈概念就會火起來,這是不太符合常識的,只是一些人的一廂情願而已。當然我並不是否定STO的這個作用,但是我不認為它是一個什麼值得關注的趨勢。”李笑來說。

對於 STO 究竟能夠走多遠,市場的接受度是多少,英諾天使基金創始合夥人李竹認為,這可能需要先制定相關的標準。

他表示,目前業界已經開始嘗試對STO制定一些標準,“比如Polymath的 ST-20 標準,以太坊社羣的ERC-1400標準等。相信未來會有更多、更完善的標準出現。”

此外,李竹還認為,要實現 STO 的真正普及,需要能夠落地的、擁抱監管的、同時還能提供隱私保護的公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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