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irmaChain(FCT)一個基於區塊鏈的電子合同平臺

買賣虛擬貨幣
網際網路的發展開啟了無國界的資訊時代。因此保護智慧財產權和工業應用的智慧財產權許可協議不僅是個人競爭力的核心,也是企業和國家競爭力的核心。但是因為現在沒有技術力量來追蹤智慧財產權保護和轉讓的履歷,所以存在智慧財產權侵權和國際智慧財產權許可合同的欺詐以及全球濫用權利等問題。我們希望實現透過區塊鏈技術能夠準確記錄智慧財產權認證和轉讓,以便安全地保護國際智慧財產權許可協議。現代人在籤合同時,依舊秉持著傳統的書面簽約方式。雖然法律也認同電 子合同的效力,且諸如電子簽名以及與有關電子檔案的服務陸續問世,但是除了 個別開放的 IT 企業之外,大部分企業尚未意識到電子檔案的便利性,仍舊固守原 有的書面簽約行使。於是我們開始思考:‘企業為什麼更偏好書面簽約形式呢?’在合同簽署時,比起電子合同,當代社會仍然更信任書面合同。因為書面契約有原 版可做證明,此外,提供電子合同的服務多數存在中心化問題,有偽造、篡改的 風險和資料流失等各種風險因素,難以得到信任。若交易資金規模較大,合同當 事人易產生擔憂(如,偽造、刪除內容等),簽約與生活有密切關係,但當事人 的種種擔憂嚴重阻礙了簽約這一形式的發展與進步。此外,在企業進行跨國簽約 時,透過海外法人得到的交易貸款稅金、轉賬費、處理費等給合同當事人帶來巨 大負擔。下面透過幾個日常生活中發生的事例來說明這一問題。基於上述情況,在智慧財產權許可協議領域引入基於區塊鏈的電子合同服務不僅可以提高合同簽訂過程的有效性,還可以構成合同可擴充套件性,例如保護智慧財產權和可追溯性。FirmaChain 將實現區塊鏈的去中心化,這將保證區塊鏈交易賬本的透明性, 透過可信性從根本上解決合同偽造及篡改問題。此外透過 DApp,合同當事人可 履行合理的合同簽署程式,利用較少的資源起草合同,透過簡化過程減少跨國合 同簽署時所需的處理費用,以此來打造解決書面合同限制的合同程式管理服務與 信任度高的分散式資料庫。
去中心化的資料儲存

包括以太坊在內的現有大部分割槽塊鏈平臺均能儲存資料,但維持區塊 鏈時需要花費更多計算能力,這就要求支付比電腦儲存更高的費用。因此, 以儲存資料為目而使用時,需要支付近乎天文數字般的費用。

但在大多數情況下使用者不需要永久儲存檔案,而且多數使用者不願為儲 存資料而支付高額的費用。因此,若使用去中心化儲存庫,就可以以合理 的價格在指定的時間內,為使用者儲存大容量檔案。另外,我們打造的結構 具有以下特點,為了加強儲存資料的完全性,將額外的資訊儲存至單獨的 區塊鏈網路。

若雙方成交時,從使用者向挖礦人傳輸要儲存的檔案開始,檔案儲存協 議即成立。在協議期間,挖礦人需持續證明自身在誠實地儲存檔案,證明 方式以各種驗證的理論為基礎公開透明地進行。使用者與挖礦人之間達成協議內容應該公開給所有使用者,內容被包含在 區塊內並傳播到網路,需接受經過所有網路組員的確認。

1. FCT(Firma Chain 代幣)

FCT 是使用 FirmaChain 有關服務時所需要的貨幣,主要用途有以下兩 大方面:第一,透過 Firma 網路形成的 DApp 服務使用費;第二,使用 FirmaChain 的去中心化資料儲存庫時應使用 FDR,FCT 可兌換為FDR,被 用於儲存更嚴格、更完善的字串。

我們為提高 FCT 的技術含量在不斷努力,我們將構建出符合 DApp 的 轉賬費和區塊回報,還考慮區塊傳送速度,打造具備無限擴充套件性的獨立區 塊。考慮透過太坊虛擬機器(Ethereum Virtual Machine, 以下簡稱EVM) 的智慧合同,透過確保技術穩定、已獲得驗證穩定的以太坊平臺,開發可 快速實現商用化的技術 。目前我們採用以太坊的大都會(Metropolis, 以下簡稱大都會), 我們的技術人員對以太坊第二階段的情況進行了細緻 的考核,並決定使用以太坊。

為使用以太坊的智慧合同功能,FCT 將以 ERC-20 貨幣的形式發行。用 戶可透過 FCT 儲存使用 DApp 服務時所需要的資訊。與儲存期限有限制的 FirmaChain 去中心儲存資料庫不同的是,使用 FCT 可半永久儲存可以區分 資訊是否偽造,篡改的狀態資訊。

但是如果能找到更符合FirmaChain 需求的區塊鏈平臺,我們將透過 相應平臺網路發行FCT。此外,如果有需要也可能獨立搭建FirmaChain的 網路。為實現服務的穩定開發,我們也考慮使用更多樣的區塊鏈平臺。

2. FDR (Firma 資料回報)

FDR(Firma Data Reward)是在FirmaChain的去中心化資料庫中通 用的貨幣,也是回報。使用者為儲存檔案向挖礦人提供手續費,也就是FDR, 若挖礦人成功儲存檔案時能獲得相應的回報。除儲存檔案時獲得的FDR回 報之外,挖礦人還可以檢驗區塊鏈生態界參與主體的行動並生成區塊,此 時可以獲得挖礦的回報。

使用者為使用去中心化資料庫,可將FCT兌換成FDR。此外,挖礦人可 在這一過程中獲利,可使用FDR去使用FirmaChain的幾個DApp。

在執行初期,為了保證FCT成功兌換為FDR,在FirmaChain的FCTFDR交換智慧合同錢包裡,以提前挖礦的方式分配FCT與FDR。使用者透過 交換智慧合同輸入FDR錢包的地址,並轉賬FCT時,相應額度的FDR將轉移到使用者的錢包。FCT與FDR的兌換比為一比一,為防止該錢包出現FCT 與FDR不平衡的現象,對每單位時間的交換比例進行限制。

實現區塊鏈生態的穩定執行時,擁有大量FDR的挖礦人或交易所可起 到FCT-FDR交換智慧合同作用。但是他們運營的交易所與FirmaChain的 交易所不同,這些交換所未經過驗證因此可信度不高,也無法確保交換比 例為一比一,另外還會收手續費。此外,每單位時間的交換比例也沒有限 制。

今後根據我們的路線圖完善FirmaChain的主網後,可實現去中心化 資料庫與代幣平臺的整合,屆時有可能實現 FDR 與 FCT 統一。

3. 檔案儲存市場

3.1 市場與訂單

去中心化資料庫為使用者與挖礦人提供檔案儲存合同的交易市場。使用者 購買訂單或挖礦人出售訂單時,將在全體網路公開的單一賬本中記錄該內容。若符合條件的訂單已存在時,兩個訂單達成交易,在經過雙方的確認 與簽名之後開始進行檔案儲存程式。這樣,在公開的自由市場上價格由供 需關係決定。

3.2 訂單成交規則

雖然使用單一的賬本,但不能對不同的訂單同時進行交易。因此,用 戶在訂購時,可以向挖礦人提出追加要求。相反,挖礦人也可向使用者或就 需儲存的檔案提出附加條件。例如,若使用者希望挖礦人更負責任,則可提 出支付擔保金的條款。同理,挖礦人為了拒收小規模檔案的儲存訂單,可 設定小檔案的規模。

使用者與挖礦人可向對方提出各種訴求。如,挖礦人或使用者的地理位置、 挖礦人想要的檔案儲存價格上限、少儲存期限等。上述內容將成為電子 合同,詳細條件主要根據技術設計,將僅包含去中心化檔案分享市場必要 的因素。

這些條件將在網路節點達成交易時進行評估。其中,部分條件由於經 網路正式認可,可確認相應事實,但若使用者與挖礦人在非正式形成的條件 下達成交易時,則情況不同。此時,網路節點只評價雙方所輸入的內容是 否符合條件,而不判斷內容是否屬實。因此雙方應在成交後,親自確認對 方是否符合條件。

3.3 評價系統

使用者為更加穩定儲存文件,可參考挖礦人的評價。這些行為之所以重 要,是因為某些挖礦人不堅守儲存檔案的義務,可能會冒被處罰的危險做 出一些會網路帶來惡劣影響的行為。雖然不存在正式的評分系統,但使用者 可將挖礦人的累計檔案儲存量、儲存失敗率、合理的手續費等專案作為根 據,選擇參與網路時間更長,並且致力於維護良性生態環境的優質挖礦人, 將檔案交給此類挖礦人儲存。

但是這些資訊無法在區塊鏈網路正式驗證,使用者在成交後簽名之前應 再次確認挖礦人的各項條件。這將以額外服務的形式提供,挖礦人的檔案 儲存記錄記載在區塊鏈網路內,因此可供人隨時確認,亦可經過計算來確 認有關資料。日後,可在客戶程式階段整合第三方提供的挖礦人評價計算 功能。

4. 檔案儲存協議

4.1 儲存程式

使用者與挖礦人成交後,雙方將再次確認條件並進行簽名。此後將形成 關於分享檔案合同的臨時錢包,使用者的資金與挖礦人的保證金將轉移至臨 時錢包。使用者向挖礦人傳輸將要儲存的檔案,在檔案傳輸完成後挖礦人將 檔案加密 , 其後挖礦人將檔案複製及加密已成功完成的檔案儲存證明傳輸 至區塊鏈。該證明將在檔案儲存合同期間內持續進行傳送。合同成功到期 時,挖礦人可利用證明記錄,從臨時錢包中將檔案儲存回報以及保證金轉 至自己的錢包。若挖礦人未能及時傳從證明時,使用者可在區塊鏈傳播“文 件儲存失敗證明”。使用者可利用挖礦人的“檔案儲存失敗證明”,可從臨 時錢包中將儲存檔案的回報以及保證金轉至自己的錢包。

4.2 退還程式

使用者要求退還檔案時,可向挖礦人提出退還檔案的要求。這時,使用者 應向挖礦人支付成交時設定的退還回報金。挖礦人收到檔案退還邀請時,應將檔案傳輸給使用者。挖礦人可拒絕退 還檔案,但拒絕記錄將保留在區塊鏈上,以後可能會在使用者端得到負面評價。

4.3 檔案儲存證明

使用者向無法確保信任的挖礦人委託檔案儲存,於是希望在傳送檔案後 挖礦人能在合約期間內,持續證明安全保管檔案。

簡單的證明方法是,擁有檔案的使用者向挖礦人要求提供檔案內容,並 進行對照。在合約期間內持續對比檔案內容,使用者就能確認挖礦人正在妥 善儲存委託的檔案。

但是,隨著使用者與挖礦人共享的檔案增加和檔案容量的增加,引發網 絡頻帶過載現象,導致檔案驗證速度下降。因此,為維持系統要求的低 驗證速度, 文件大小將受到限制。

為了解決該問題,使用者可要求挖礦人傳送隨機抽出的檔案碎片,再進 行比較。使用該方法的優點在於當交換次數不斷累計時,就可以更加確信 確定挖礦人擁有全部檔案。

然而,仍存在一些問題。第一,使用者需要儲存所有檔案;第二,使用者 需不間斷的向挖礦人提出驗證要求。除挖礦人之外的多數使用者不會 24 小時 啟動電腦。第三,若採用上述的驗證方式,也不符合使用者使用去中心化數 據庫的目的。

上述方式的問題在於使用者為驗證儲存檔案的完整性,需要與挖礦人保 持聯絡,同時還需擁有原檔案。此外, 挖礦人需要證明持續擁有檔案,同 時還需證明不會出現上述問題。在此情況下,滿足上述條件的方式就是zkSNARKs。

zk-SNARKs 是"Zero-Knowledge Succinct Non-Interactive Argument of Knowledge"的簡稱。根據去中心化資料庫檔案儲存證明, 每個單詞的含義如下:第一, "Zero-Knowledge(零知識)”是試圖驗證 的人(使用者)完全不擁有證明人(挖礦人)所擁有的檔案資訊。 "Succinct(簡略)"是指無論檔案有多大,挖礦人應在短時間內提供證明, 相應證明結果的容量也應極小。"Non- Interactive(無產生互動)",是指 驗證人與證明人同時無需同時線上交流驗證 , 證明人只要在結束證明工作 之後 , 向驗證人傳送終驗證即可。"Argument ofKnowledge(主張知 識)” 是指挖礦人應知道檔案的內容。不是使用者親自驗證,而是透過隨機種子, 在區塊鏈網路中,任何使用者都可以驗證挖礦人是否擁有檔案的方式。

5. 區塊鏈

5.1 訂貨帳

在檔案儲存市場,使用者或挖礦人產生新訂單後將其傳播至區塊鏈網路 節點。該訂單將註冊至單一的訂貨帳,與全網路節點共享,一個節點收到 的資訊將傳送至其他所有的節點。若訂貨帳內的訂單未成交時,過一段時 間後,將自動從訂貨帳中刪除。相反,訂單成交時將即刻從訂貨帳消失, 得到使用者與挖礦人的簽名之後,以交易的形式傳播到網路。

5.2 交易

交易是指在去中心化資料庫上發生的一些行為當中,應記錄在賬本上 的公開行為。使用者與挖礦人成交後,且雙方簽名時,將形成檔案儲存交易 合約。挖礦人在與使用者達成檔案儲存協議之後,在儲存該檔案的期間內定 期形成檔案儲存證明交易。若挖礦人不履行儲存任務,或儲存失敗時,區 塊鏈的所有使用者都可參與,並傳播“檔案儲存失敗證明”。使用者要求挖礦 人提供檔案內容時,將形成檔案退還交易,挖礦人應將檔案退還給使用者。 挖礦人成功滿足返回檔案的需求或根據檔案儲存失敗與否需要轉移FDR時, 使用者或挖礦人可記錄FDR交易記錄,結合前面的交易記錄傳送至區塊鏈網路。

5.3 交易佇列與交易手續費

使用者或挖礦人建立新交易後,該交易將傳播至區塊鏈網路。已傳播的 交易不會立即包含到區塊內,而是進入交易佇列。交易佇列將分享至所有 使用者端,一個網路節點接受的交易將轉達至所有其他節點。區塊挖礦人在 製作區塊時參考區塊佇列。若區塊佇列積累的資料總規模大於可形成的大區塊規模 , 區塊挖礦 人參考區塊的形態與交易手續費,形成效率高的交易組合,並將其傳輸 至區塊鏈網路。

5.4 區塊

區塊資料內部包含許多交易,在每個區塊形成周期中,根據自身協議 演算法選定區塊挖礦人後將進行挖礦。但若在該期間內不存在區塊挖礦人時, 無法形成區塊。區塊挖礦人根據條件在交易佇列中選擇交易後加入該區塊。 新形成的區塊將傳播至整個網路,並接受所有網路節點的確認。區塊挖礦 人將獲得區塊挖礦的回報,其中包括形成區塊的回報,以及區塊中包含的 交易手續費。

5.5 區塊形成協議演算法

比特幣等諸多貨幣以工作量證明方式(Proof-of-Work)形成區塊。工 作量證明方式是指,為形成一個區塊,直到獲得滿足特定條件的加密雜湊函式為止,需重複無數次加密工作。因此,越是具備高採礦能力的人越有可能性挖掘出區塊。

此外,也有透過權益證明(Proof-of-Stake)方式形成區塊的代幣。權 益證明方式是指在區塊鏈網路中,擁有更多權益的人,越是容易挖到區塊 的證明方式。例如,根據每個挖礦人的代幣持有比率賦予挖區塊的機會等, 這是多個權益證明方式之一。

在去中心化資料庫中,重要的資源就是儲存空間。如果選擇工作證 明方式時,不只對挖礦人的儲存空間提出要求,同時也對工作能力提出要 求。若使用較好的CPU或GPU時,可以加快資料運算速度,但這不代表空間容量或質量的提升。去中心化資料庫的優點之一就是在進行分散式資料儲存時,在工作過 程中運算速度無需超過指定標準。

因此,工作驗證方式並不符合我們將要實現的區塊鏈,我們採用的協 議演算法為使用達成訂單總儲存空間的儲存空間證明方式(Proof-of-Storage),這可鼓勵挖礦人提供更多的儲存空間。

以上就FirmaChain的核心技術去中心化資料庫的結構進行了簡單闡 述,將在接下來的電子合同管理服務中儲存利用去中心化資料庫簽署的合同。

FirmaChain分散式應用 : 電子合同

1. 現存智慧財產權許可合同相關問題及運用區塊鏈技術解決問題的方案

在現代人的生活中,合同無處不在,且存在形式多樣。由於國際書面合同要求面對面處理合同所以其中一個締約方必須出國然後才可簽署合同。但這種方式會造成不必要的時間金錢浪費。

同時,現有的智慧財產權許可協議是透過線上電子合同轉讓然後修改和總結進行的。但是因為伺服器是以集中的方式,所以存在偽造和安全風險。.此外,如果您透過電子郵件或聊天工具進行合同簽署,沒有辦法驗證對方的身份,資格或不知道對方有沒有權利。但是,區塊鏈技術可解決這些所有問題。

為解決上述的社會問題 ,FirmaChain與電子合同將締結合同的基本 因素與區塊鏈技術相結合,旨在使多方合同當事人圓滿簽訂並實施合同。

此外,專利,商標,著作權(遊戲,動畫片,卡通)等智慧財產權許可協議等領域是FirmaChain公司具有區塊鏈電子合同優勢的領域。這個領域是FirmaChain的第一個目標。

下面是關於現有智慧財產權許可協議的問題。

很難確認許可協議的許可人是智慧財產權的實際所有者(包括獨家許可人)。專利局的官方書籍可以識別權利持有人的姓名和地址,但在國際合同中,當智慧財產權轉讓或許可給專用被許可人或普通被許可人時,更難以識別承包商並跟蹤實際所有者。

此外,從許可人或想要許可智慧財產權的所有者的角度來看,那些可能是具有欺詐性的,因為他們無法透過網路驗證他們想要許可的被許可人的身份。而且第三方很難知道有關專利,商標的有效時間和許可證的所有資訊。例如,從購買專利和商標專案的客戶的角度來看,無法驗證該產品是否是真正的被許可人。

即使您瞭解經過驗證的智慧財產權所有人,直到簽署書面合同為止,也會浪費許多時間和成本資源。對於擁有許可證的許可人,找到想要在其他國家使用自己的智慧財產權的買家是非常困難的。最後,在國際許可協議簽訂後,處理海外匯款,稅收,費用等問題充滿了欺詐風險,不變性,是一個很棘手的問題。

為了解決這些問題,FirmaChain將提供以下解決方案。

1.由於區塊鏈的分散式Ledger性質,如果您使用網際網路連線,那麼您可以輕鬆識別個人擁有的智慧財產權型別,保留期限和位置。

2.如果用基於區塊鏈的電子合同替換現有的合同方法,那麼區塊鏈可以透明清晰的記錄合同及交易歷史等資訊完全保證重要訊息不被修改。

3. 透過區塊鏈認證的許可人(Licensor)和接受許可證的人(Licensee)無需會面,透過電子合同(EContarct)就可以簽訂國際合同(智慧財產權許可協議

4. 為了快速而方便的處理國際合同(智慧財產權許可協議)我們則提供了便利。(儀表板功能,多語言進行實時翻譯,提供許可協議標準格式,24/7網上法律諮詢及檢討)與我們平臺相關的每個國家的專利律師會確保您,速度,安全的註冊您的獨家許可。

5. 我們的平臺不僅幫助許可人快速輕鬆的找到在其他國家有潛在能力的被許可人,並且可以幫助許可人簽訂更多及合理的成本的協議。

FirmaChain提供的解決方案將擴大國際許可市場並確保合同的透明度。

2. 電子合同與程式管理的相關需求

現代社會更偏好書面合同的形式,這導致了各種問題的發生。書面 合同的缺點在於應保管合同檔案,合同當事人各持一份合同原件,其後修 改內容時卻無法同步更新內容,還易出現偽造書面合同的問題。諸多企業 透過郵件、錄音等外部方式保證及時更新合同內容,但這也難以進行精確 管理。偽造合同文書易導致法律糾紛,也無法阻止這些問題的發生。為解 決這些合同中存在的弊端,電子合同應運而生。

電子合同能將企業之間的合同內容數字化,類似的電子檔案(電子 檔案與電子交易基本法)有著與紙張檔案同樣的法律效力。韓國以及其他 國家商務法等相關法律也規定,在簽約時電子簽名(電子簽名法)有同等 的法律效力。因此,電子合同也同樣有法律效力。

目前電子合同的效率高於書面合同,但無法避免無權利人籤合同的情 況、系統障礙導致傳送風險提升等問題,因此與書面合同相比,電子合同 並未受到社會的青睞。此外,一些傳統企業仍固守傳統簽約方式,目前電 子合同技術沒有真正得到客觀的評價,甚至被視為不需要的技術。

FirmaChain 利用區塊鏈的技術特點,致力於打造透明、可信的電 子檔案與合同系統,目標是解決現有問題並促進電子合同的普及。

電子合同的結構

電子合同分為三大部分。第一,核心層面,此時將加密的合同資料進 行儲存後再形成合同交易;第二,應用層面,此時進行 DApp 的撰寫、管 理合同;第三,服務層面,此時驗證電子合同、進行更改、連線核心層面與應用層面。

1. 核心層面 (FirmaChain)

核心層面用於轉賬款項、分佈儲存整個合同程式的有限狀態、確認電子文 件的完整性、保證該合同資料不會出現被偽造的情況。在不同階段,合同也會有不同的有限狀態,詳細內容如下。此外, 實際情況將會比下述內容更加細化。

達成合同

建立合同時,為確認支付方的支付款項能力,在合同雙方達成一 致意見的情況下,在款項中預先設定一定比例作為預存金。支付方式 為韓元或 FirmaChain 的代幣(以下簡稱“FCT”)。若將款項設為韓元 時,則無需付預存金。

合同寫好後,在經過合同雙方的稽覈與確認後,將在去中心化數 據庫撰寫合同。這時將顯示“等待上傳”,支付方的貨幣錢包的餘額 超出預存金金額,若有訂金類等需要支付的款項時,必須完成支付。 結束該過程後狀態將轉換為“正在進行”。合同轉為進行,在智慧合 同上上傳包括*雜湊串的交易記錄。此後,所有合同當事人應履行合 同。如果以韓元作為支付手段,不需要 FCT 便可直接在智慧合同上形 成交易,以附件的形式出示賬戶交易記錄或轉賬證明,將相應電子文 件包含至合同即可。

進行合同

進行合同後,在雙方同意下以 FCT 或韓元的形式支付交易款項。 在區塊鏈和服務層面確認該支付的內容,並再次確認合同的情況。

結束合同
在支付合同規定的款項後,該合同轉為“等待結束”,合同當事 人確認合同內容之後終轉為“結束”,將向接受訂單的一方支付款項。

撤銷合同

由於締約雙方的原因,在合同進行過程中會出現被撤銷的情況。 但已被上傳的合同無法刪除,只能額外撰寫撤銷合同。這時,將在電 子合同記載已被撤銷的合同內容,根據雙方的協議或合同內容若需要 退款、另外付款時,可根據原來的合同再次簽訂新的支付合同後解決。

針對因締約雙方的某些原因而撤銷合同的情況,相關的技術支援 部分將在接下來的電子合同服務章節中敘述。在合同進行的過程中發 生的事情將被儲存在去中心化資料庫中,可以隨時檢視相應資料。

更改合同

針對合同進行過程中出現的突發性問題,可透過特別協議更改合 同內容。重新創立關於更改內容的特別協議合同後,需經過合同當事 人的確認,該合同將成為在主合同的下屬合同。此外,該下屬合同的 雜湊串記錄至智慧合同,相應內容將上傳至在去中心化資料庫。若更改合同時款項出現變化,需按照之前的預存金比率存入韓元, 或獲得退款。

*雜湊串( Hash String )

雜湊串是指利用加密雜湊函式將任意長度的資料對應至固定長度 的字串。該函式是單向函式,無法透過雜湊串獲得原版資料,假使 原版資料中出現了極其微小的變動,就會得出完全不同的雜湊串。這 便於檢查資料的完整性 , 我們將雜湊串作為 FirmaChain 的電子檔案 固有識別資料。將使用的加密雜湊函式有SHA256 或 SHA512 等,此 類演算法均已透過驗證。

2. 服務層面(Firma 網路)

Firma 網路起到應用層面的電子合同服務與核心層面之間的加工人、 驗證人的作用。合同在電子合同上撰寫,為了上傳其內容至 FirmaChain,需經過中間加工過程

加工工作包括在電子合同檔案上的文字資料與其他資料(圖片、音 樂、錄音等),將對此進行加工後,使上傳至去中心化分散式資料庫。但 建議合同資料僅限使用文字資料。

但是關項合同,除文字之外必須包括一些內容。為此,透過電子合 同支援的 Markdown 語法制作的電子檔案轉移至 Firma 網路時,將在合 同內容中間的圖片或其他附件包括到電子檔案當中。此外,*以數字簽名(使 用公開密匙方式:如,RSA,Merkle 簽名等)代替電子簽名。完成加工 後的完整檔案將上傳至去中心化的分散式資料庫。

合同當事人加入電子合同時,將獲得一對以 RSA 形式打造的公開密 匙(Public Key,以下簡稱 PK)與非公開密匙(Secret Key,以下簡稱 SK)。

在合同部分(A)包括合同當事人的公開密匙。便於理解,假設有兩 個合同當事人,將每對(SK,PK)為(SK1,PK1)與 (SK2, PK2)。在數字 簽名(B)領域新增各合同當事人個人或商家資訊,還加將履行合同 A 條款 的內容,後以各方的 SK 加密。為限於合同 A,資訊內包括合同 A 的雜湊 串。

透過對稱密匙系統將整合合同 A 與電子簽名 B 的電子檔案 E,僅限給 合同當事人發行密匙,上傳至分散式資料庫。透過電子合同將上傳 E 的散 列串,實施合同。

上述的例子是加工後的電子檔案。該電子檔案包括合同內容的文字 資料、文字以外的圖片、音樂、錄音等組成的二叉資料、以 base64 編碼 的資料、隨時可以驗證合同當事人的數字簽名的公共密匙。

以上內容將為 作為電子檔案與電子合同的法律證據,根據合作律所的檢討,部分內容將 會更改

上述公式結合合同內容與數字簽名,陳述上傳至去中心化資料庫的 電子檔案製作過程。跟隨電子合同開發的進行開發更有效、安全的演算法時, 上述內容將會改變。

這些加工過程只限於電子合同內使用。透過 Firma 網路的其他 DApp 根據該服務的特點,可寫至多種加工工作演算法。根據該合同的效力,可通 過該演算法制作許多服務。這將成為製作多種電子檔案服務的基礎。

3. 應用層面 (DApp)

電子合同(DApp,去中心化應用)的基本作用是撰寫合同,在合同當事 人同意的情況下更改所需要的部分,獲得所有合同當事人的確認,在區塊 鏈記錄該情況。此外,在以太坊的智慧合同程式碼相聯絡,在電子合同上進 行關於確認合同情況與更改等所有有關合同的內容。 確認合同書之後可 進行簽名,簽名之後在電子合同可監督所有與合同過程有關的內容。此外, 可利用在引文提到的有助於立合同以及履行的多數功能。下面講述該部分 功能。

可使用有助於撰寫合同的 Markdown 與視覺編輯

可透過 DApp 立合同。為實現資料的文字化,應根據電子合同規 定的 Markdown 語法所寫。為對Markdown 語法感到困難的使用者支 持視覺編輯軟體 (WYSIWYG)。 此外,支援之前使用的 doc 與 hwp 等合同文件形式,提供切換功 能。

加強電子簽名安全系統

多數電子簽名服務直接在數字匡威撰寫。但是這容易讓其他人代 理簽名,也無法期待與公認認證書一樣的效果。同樣,書面簽名也面 臨一樣的風險。無論有多大的法律效力,若該情況發生,無法確認誰 進行簽名。使用者可登入電子合同後,可利用 Firma 網路提供的數字籤 名註冊系統。若發生法律糾紛時,透過該系統容易證明。

支援預先佈置標準合同

在電子合同獲得法律顧問後,提前拿到合理範圍內撰寫的多種標 準合同。若與標準合同沒有很大差異時,只要更改合同當事人、合同 物件、專案名稱、合同款項、日期就可以儲存自己寫的合同。

分析合同進展與更改內容

透過電子合同可判斷合同進展的程度。此外,若合同內容出現更 改時,可新增對該內容進行比較的微分工具一眼判斷哪些內容的更改 以及刪除。這將幫助合同當事人之間更容易看出所更換的內容。

跨國合同時法律顧問

進行跨國合同時,由於各國的習慣、法律體系的不同,難以立合 同條款。我們將比較各個例項,提供撰寫合同時的建議。此外,若交 易規模大或頻繁出現交易時,將提供一對一的法律顧問服務。

不僅如此,我們將支援更多籤合同時所需要的功能

電子合同網路服務利用 Javascript(ES7 標準)的 Node. js Framew- ork 製作伺服器與 ReactJS 庫。我們選擇 ReactJS,是因為以便合同當事 人進行合同,該庫能製作便利性與識別度高的資料。

目前在策劃手機服務。主服務在網路進行,手機端可使用合同當事 人之間的對話、關於合同的提示等便利功能。我們將使用 React Native 或使用該平臺(iOS、安卓系統)的當地語言製作。

我們以服務過程中開發速度快、穩定、效率高作為目的選擇 該技術。

此外,需要合同的所有網站、應用服務當中可利用我們電子合同服 務的核心功能之一。該功能以模組形式利用包括電子合同與簽名功能,將 製作 SDK 頒發。此外,將利用 FirmaChain 製作多項電子檔案服務。

關於更多FirmaChain資訊:https://firmachain.org/
更多區塊鏈專案介紹:http://www.qukuaiwang.com.cn/news/xiangm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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