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急跳牆! 蜜幣專案方恐嚇離間維權者

買賣虛擬貨幣

自昨日位元110曝光蜜幣聯合知名財經博主割韭菜事件後(原文連結),受害投資者委託名為andy的投資者作為代表,收集證據維權,蜜幣專案方受到輿論壓力,透過僱傭多名托兒一方面威脅維權的受害者,另一方面對維權人士進行勸導,試圖說服維權人士放棄報案。

下圖中左邊人物為托兒負責人,右邊人物為蜜幣專案方的工作人員。

從對話中可以看出,蜜幣專案方委託潛伏在維權群內的托兒,抓緊時間制止維權行為,並指使托兒去公司尋找維權者代表andy,當面交涉。但andy早已從上家公司離職,托兒去公司撲了個空。

隨後,潛伏在維權群中的多名托兒開始新一波攻勢。

兩名專案方托兒出現對維權代表“軟硬兼施”

首先,一位名叫朝陽的托兒潛伏在QQ群中,以受害投資者的身份和andy溝通,試圖勸說andy放棄維權,並稱andy的私人資訊被很多人掌握了,錢是拿不回來的。唱紅臉的托兒(朝陽)規勸andy的聊天截圖如下。

規勸andy放棄維權失敗後,這位名叫朝陽的托兒原形畢露,開始惡語相向,並誇大對方的勢力,威脅要把andy送進看守所。

另外,另外一個名叫張強民的託登場了,他主唱黑臉,在Telegram聊天中詛咒謾罵維權代表andy,並揚言要威脅對andy進行人身攻擊。以下是這名托兒的聊天記錄。

位元110提醒各位維權者,蜜幣專案方透過托兒來威脅andy,試圖阻撓維權的進展已經是既定事實。蜜幣專案方並未安排官方人員現身說法,給廣大受害的投資者安排賠償事宜,說明專案方收割韭菜的事實被坐實,做賊心虛,生怕事情鬧大,承擔法律責任。

百度貼吧發文抹黑維權代表試圖分裂維權力量

昨日下午,這位名叫張強民的托兒在蜜幣的百度貼吧中發表名為《致蜜幣公司和所有尊敬蜜幣持有者》的一篇帖文,該帖文的上半部分,將自己定位為受害投資者的角色,代表維權者向專案方表達訴求。

該帖文的下半部分,張強民細數維權代表andy的各種“罪狀”,試圖抹黑維權代表的個人形象,讓他在維權群中失去支援和信任,從而引發群內訌。

位元110認為,這位名叫張強名的托兒是蜜幣專案方花錢聘請的公關人員,先是在聊天視窗惡語相向,威脅andy的人身安全,失敗後,透過貼吧發文來抹黑維權代表的維權行為,目的在於從內部瓦解維權力量。

蜜幣割韭菜事件遭曝光財經博主大V矢口否認

此前位元110也遇到過類似的投訴情況,對於有維權需求的投資者而言,提升自己的分辨能力和防範意識,切勿上當。此前位元110客服曾在微博視窗私信小散李大鵬和好運哥2008蜜幣申購事件的真實性,被對方矢口否認。

目前蜜幣專案方的官方人員並未在維權群內現身說法,本次維權事件的責任,蜜幣專案方難逃干係,蜜幣聯合知名財經博主,誘導粉絲申購蜜幣,導致粉絲血虧。

位元110提醒各位幣圈投資者,雖然加密數字貨幣不屬於我國認定的證券範疇,但透過這種非法方式獲利,已觸犯了我國法律體系中非法發售代幣票券、非法發行證券以及非法集資、金融詐騙等罪名,投資者可以在我國境內採取向公安機關報案等手段來維權。

而早已停止運營的交易所配合專案方收割韭菜,也是本次事件的參與者。根據我國法律,可按照非法經營罪進行偵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非法經營罪】違反國家規定,有下列非法經營行為之一,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未經許可經營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專營、專賣物品或者其他限制買賣的物品的;

(二)買賣進出口許可證、進出口原產地證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經營許可

證或者批准檔案的;

(三)未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批准非法經營證券、期貨、保險業務的,或者非法從事

資金支付結算業務的;

(四)其他嚴重擾亂市場秩序的非法經營行為。

2010 年版公安部、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經濟犯罪案件追訴標準的規定》 :“未經國家有關

主管部門批准,非法經營證券、期貨或者保險業務,非法經營數額在 30 萬元以上,或者違

法所得數額在 5 萬元以上的,應予追訴。

按照集資詐騙罪進行偵查,在未來審查起訴、法院審判階段,不一定會真的定性為“集資詐騙罪”。

位元110是集曝光、投訴、舉證、維權為一體的綜合性數字貨幣維權平臺,併為所有數字貨幣投資者提供免費的專案諮詢服務,提升防騙意識,傳遞社會正能量。歡迎訪問位元110官網,檢視更多專案維權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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