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天連發6文,新華社為何緊盯“幣圈”

買賣虛擬貨幣

10天之內連發6篇調查報道,新華社記者從挖礦到交易再到融資,涉及虛擬貨幣產業鏈上的多個重要環節,將“幣圈”產業鏈現狀呈現在公眾面前,引發廣泛關注。

6月2日,新華社《新華視點》欄目再次發文

文章稱,狗幣、貓幣、豬幣、鰻魚幣……“空氣幣”如空氣一般,看不見、摸不著,沒有實物依託、不具備應用價值。這樣的投機炒作標的一旦價格崩盤、潮水退去,帶給投資人的只有巨大損失和悔不當初。而且,就目前我國現有司法實踐來看,虛擬貨幣交易合同不受法律保護,後果和引發的損失由相關方自行承擔。

文章同時指出,對虛擬貨幣交易炒作活動的監管,不是單一部門的單一監管,而是要綜合施策。相關部門應根據各自職責參與進來,實施功能監管。

若只把比特幣等虛擬貨幣作為虛擬商品買賣,普通民眾在自擔風險的前提下,有參與交易的自由。

但如果把虛擬貨幣包裝成“一本萬利”的投機炒作標的,吸引投資者湧向交易平臺,就必須紮緊制度的籬笆、維護百姓的利益。

虛擬貨幣交易融資市場的火熱必然帶動挖礦產業鏈的繁榮

近來數月,幣圈監管“嚴”字當頭,國家對虛擬貨幣交易市場重拳出擊。接二連三的動態均已表明國內對於虛擬貨幣的監管力度正在提升到一個新高度。其中對挖礦產業的監管要求備受關注。

5月21日,國務院金融穩定發展委員會召開第五十一次會議,強調堅決防控金融風險,“打擊比特幣挖礦和交易行為,堅決防範個體風險向社會領域傳遞”。這是國務院層面首次對於比特幣挖礦與交易明確提出打擊要求。

作為虛擬貨幣的“發行”市場,挖礦產業對電價敏感度極高。低廉的電價是礦場主們獲得“高收益”的必要保障。於是,我國能源資源豐富的西南地區就成為了挖礦產業集聚的區域。很長時間以來,比特幣挖礦的算力都主要集中中國,而中國挖礦的主力軍則在西南的四川、內蒙古等地。

而為了獲取廉價電力的同時還能獲得政府支援和政策補貼,這些礦場常常偽裝成“資料中心”,但實際上進行的仍是虛擬貨幣挖礦業務。據新華社記者調查,這些“礦場”有的一天就耗電上百萬度;西部某省一家“礦場”一個月能“吃掉”4500萬度電;西南某地的“礦場”一年耗電量相當於三個市一年耗電總量;全球比特幣挖礦的電力消耗相當於一些中等國家的電力消耗……

如此高能耗的虛擬貨幣挖礦行為,既無法帶動就業和稅收,拉動實體經濟發展,也與我國當前碳達峰和碳中和的目標相違背,所以已引起了地方政府的高度警覺。今年以來,內蒙古自治區採取多項政策措施清退虛擬貨幣挖礦專案,截至4月底已關停清退35家挖礦企業。

而在5月18日,內蒙古自治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發布了《關於設立虛擬貨幣“挖礦”企業舉報平臺的公告》,宣佈為深入貫徹落實《內蒙古自治區關於確保完成“十四五”能耗雙控目標任務若干保障措施》部署要求,全面清理關停虛擬貨幣“挖礦”專案,充分發揮群眾監督保障作用,全面受理關於虛擬貨幣“挖礦”企業問題信訪舉報。

隨後的5月25日,內蒙古又緊接著釋出《關於堅決打擊懲戒虛擬貨幣“挖礦”行為八項措施(徵求意見稿)》,明確對虛擬貨幣“挖礦”行為的打擊和懲罰措施。蒙古包頭市能耗雙控應急指揮部辦公室也在日前印發《關於受理虛擬貨幣“挖礦”企業、個人問題信訪舉報的公告》,要求全面清理關停虛擬貨幣“挖礦”專案,充分發揮群眾監督保障作用,全面受理關於虛擬貨幣“挖礦”企業、個人問題信訪舉報。

除了內蒙古,四川作為我國境內挖礦產業的聚集地,同樣在緊鑼密鼓地研究相關監管措施。5月27日,國家能源局四川監管辦公室釋出關於召開虛擬貨幣“挖礦”有關情況調研座談會的通知。

調研座談會於6月2日上午如期召開,參會的人員主要有電網企業、交易中心以及售電公司相關負責人。據瞭解,該會議主要收集虛擬貨幣挖礦對四川消納示範區內棄水棄電的利用情況,以及四川電力交易中心彙報水電消納示範區內大資料企業參與市場交易的有關情況及相關建議,並評估分析了關停虛擬貨幣挖礦對今年四川棄水電量的可能影響,不過座談會並未就如何在四川監管虛擬貨幣挖礦釋出任何具體細則,也尚未形成任何決議。

不過,正如新華社在文章中提出,打擊虛擬貨幣挖礦,不僅需要地方政府主動發文叫停挖礦行為,切斷增量;還需要推出包括電價、土地、稅收、環保等多方面的綜合措施,推動存量企業有序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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