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區塊鏈法律方面的指南

買賣虛擬貨幣

Osborne Clarke的 Mark Taylor幫助我們瞭解區塊鏈背後的技術,它是如何改變業務的,以及它所帶來的法律挑戰。

區塊鏈技術最初是為了支援加密貨幣——比特幣,它提供了一個資料庫,以一種安全、持久和分散的方式記錄所有涉及貨幣的交易情況,從而實現了這種技術。人們很快就意識到,這些特性使區塊鏈技術成為一種強大的解決方案,可以在各種不同的應用程式中使用。

在開始使用這些應用程式之前,讓我們先回顧一下區塊鏈的基本背景。

在一個功能良好的區塊鏈中,有各種團體參與:

1. 區塊鏈技術的“創始人”,即為該系統編寫軟體的人;
2.該系統的使用者,有時也稱為網路上的“節點”操作者;
3. 對於某些系統,對等點的子集充當交易的驗證者,建立和確認資料塊(例如,比特幣系統的設計初衷是要由整個對等網路進行驗證,但計算能力的不斷增加意味著,驗證工作現在由一部分稱為“礦工”的使用者來進行。)

請注意,可能不存在“區塊鏈運算子”——有些系統是由對等網路以完全分散的方式執行的。在某些系統中,發起人保留一定程度的控制性,但這是不必要的。區塊鏈技術也有可能被提供為一種服務。

區塊鏈有一組關鍵特徵(儘管各個系統的配置可能差別很大),包括:

1.點對點網路

2. 為每個網路節點不斷更新分散式分類賬(沒有單點故障)。這意味著網路中的每個使用者都持有同樣有效的共享資料庫版本。沒有一個明確的中央“原始”版本。

3.透過抗審查模式,將任何受信任的第三者剔除。這意味著該系統不是在中心執行的,而是透過對等點或節點之間的共識進行運作的。

4. 開源軟體,由開發人員和社羣維護。如前所述,系統的發起者有時繼續負責對其進行更新;在另一些情況下,網路接管底層軟體以及區塊鏈內容的控制。

最後,有兩大類區塊鏈:

1. 一個是私有的區塊鏈,在那裡可以控制對它的訪問(這可能意味著有更多的中央控制);
2.一個公共塊鏈,任何人都可以下載軟體,檢視和參與。

現在我們來看看業務部門如何部署區塊鏈。

智慧合約

當前對分散式分類帳技術的興趣不僅僅是使用分類帳作為參考,還包括動態地執行操作,從而實現“智慧合約”。儘管對智慧合約沒有公認的定義,但從本質上說,它是在滿足某些標準時自我履行的一組編碼指令。

就像傳統合同一樣,智慧合約也會包含一系列規則和後果。但與傳統合同不同的是,這些規則和後果可以根據區塊鏈網路正在驗證的預先設定輸入的標準進行自動化,無需任何一方的進一步輸入。

只要所有必要的元素都能被編碼,智慧合約就可以作為一個獨立的商業協議。然而,更常見的情況是(至少目前如此),智慧合約將有一個“傳統的”合同,以解決智慧合約程式碼中不能包含的任何問題。這將包括更加主觀或難以界定的規定,以及適用的法律和管轄權等。

我們現在要更深入地研究智慧合約中最具挑戰性的方面。

地點和管轄權

一個區塊鏈的參與者可以分佈在全球各地,沒有中央控制機構。這意味著不一定清楚哪些法律適用於智慧合約交易。它有助於指定任何交易被認為已經發生的前期,以及當事人正在選擇的法律應適用哪種管轄權。

區塊鏈和糾紛

任何中央政府或監管機構的缺席都可能導致不確定性和引人注目的災難。例如, 在 2016年4月, 一個叫做 DAO 的組織已經啟動, 並吸引了1億多美元的資金。然而, 當 DAO 程式碼中的安全漏洞導致5000萬美元被挪用時, 受影響的人卻沒有任何可行的補救辦法。

區塊鏈參與者的不同功能將會吸引不同的權利和義務。必須在各當事方之間的合同中適當規定義務和責任。

如果出現爭端--例如欺詐交易,就可能會有分歧

強制執行

然而, 即使法律權利很明確 (例如, 因為它們已在基本的 ' 傳統 ' 合同中列出), 噹噹事方更難接近管轄權時, 強制執行這些權利變得更加困難。執行外國法院判決可能會存在很大問題。智慧合約可能非常適合透過替代的、專門設計的機制來解決爭端。這可能涉及任命一個適當的合格仲裁人, 他們可以線上解決爭端, 甚至可能有某種數字金鑰來幫助執行。解決高價值、複雜的爭端不可避免地會引起諸多挑戰性的問題。但是, 如果參與者簽署了第一階段線上爭端機制--無論是透過特定的合同還是使用條款都可以幫助解決大多數日常糾紛。當然。

潛在的 "傳統" 合同將是至關重要的。在商業交易中通常明確合同模型的定義非常重要。

區塊鏈與隱私

資料保護

資料保護條例正變得越來越嚴格,對區塊鏈應用程式提出了特別的挑戰,在這種應用程式中,資訊作為不可變的記錄儲存在分散式的全球網路上。鑑於包括《歐盟資料保護總條例》在內的許多隱私立法具有域外效力,可以適用多套資料保護規則。

如果存在區塊鏈服務提供程式或運算子,則幾乎可以肯定地將其視為資料控制器。由於資料是由區塊鏈網路中的所有其他參與者持有和傳輸的,因此根據相關區塊鏈的精確設定,也可將其視為資料處理者或資料控制器。為此,區塊鏈服務提供者與網路參與者之間的任何合同都應包括與資料保護和安全有關的適當規定。

GDPR禁止在沒有充分保護的情況下在歐盟之外進行資料轉移。除非非歐盟國家被認為已經建立了一個“充分”的資料保護制度,否則就需要根據歐盟的《示範條款》作出安排(如歐盟-美國隱私保護)更多的預約合同保護。

區塊鏈技術可以用來作為一個解決方案,維護資料保護。GDPR鼓勵諸如加密和假名等概念,這些概念是區塊鏈技術的基礎。然而,監管需要一些時間才能跟上技術的步伐,區塊鏈在這裡可以發揮作用。

被遺忘的權利

一個特別具有挑戰性的資料保護場景將是資料主體請求刪除其資料——所謂的“被遺忘的權利”。由於區塊鏈的一個基本方面是其分類帳中條目的不變性,這可能是一個技術和監管方面的挑戰。

一個區塊鏈服務提供者可以考慮的是將其進行代幣化。這包括用唯一標識替換“塊”中的資料,這些標識安全地連結到持有個人資料的“標記”中。這樣,操作員就可以在需要時刪除個人資料,而不損害區塊鏈上記錄的完整性。

對私有區塊鏈的訪問和管理要比公共區塊鏈簡單得多,公共區塊鏈的訪問不受控制,參與者的身份也不總是為人所知。使用條款仍然可以傳達給使用者,但可能更難以執行。在私有區塊鏈中,可以預先定義治理模型,參與者需要同意合同模型,該契約模型可以在所有參與者之間分配角色和風險,以便獲得訪問權。資料保護和安全性的正確方法將取決於區塊鏈的型別和用途。

區塊鏈行動:管理智慧財產權

區塊鏈的一個潛在用途是引起人們極大興趣的數字內容產業。版稅的權利可以在作品的幾個貢獻者之間進行分配,而對權利和版稅的管理也遠非是簡單的。區塊鏈作為一個公開和廉潔的登記冊,能夠產生一個可靠、透明和永久的真實性認證。因此,區塊鏈技術可以作為以下系統的基礎:

·查明作品的所有人及其精神權利;
·允許鑑定正品,以打擊偽造;
·自動允許透過智慧合約在智慧財產權持有人和合同權利之間分配收入。

這種運作的一個早期例子是一個初創公司,其目標是讓藝術家直接發行他們的音樂,消費者可以購買、下載甚至重新混音的許可。區塊鏈技術自動地將支付分配給智慧財產權的所有者。

智慧財產權管理協會也對其表現出了興趣。2017年4月,三家最大的音樂收集協會(PRS、ASCAP和SACEM)宣佈合作開發一個基於區塊鏈的許可解決方案。但同樣,區塊鏈解決辦法可以填補目前沒有中央權力機構管理這些權利的空白。

調控區塊鏈

像其他型別的新技術一樣,我們沒有看到立法者試圖管制技術本身。相反,區塊鏈的具體應用可能要受到管制。例如,金融服務業中的區塊鏈的潛在用途,如證券就引起了人們極大的興趣。歐洲證券和市場管理局(European Securities and Markets Authority)正在研究這個問題,並於2017年2月釋出了一份報告,研究在歐洲證券市場中使用區塊鏈技術是否應該受到具體監管。至少就目前而言,該報告的結論是,現有的規定已經足夠了。但報告也指出了需要解決的問題,包括身份核查和資料保護方面的問題。如果區塊鏈技術確實在金融服務市場中得到了廣泛應用,那麼就可能需要進一步的監管來解決其中的一些問題。

立法者面臨的挑戰是,如何確定現有規則在哪些方面不足以應對區塊鏈帶來的新挑戰,同時又不妨礙能夠為消費者和行業帶來巨大利益的區塊鏈應用開發。是否會有一個包羅永珍的解決辦法;不同部門和國家的個別監管者和立法者將需要明確決定在其領域到底需要的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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