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亞政府擬取消數字貨幣雙重稅

買賣虛擬貨幣
  近日,澳大利亞政府在迴應參議院的報告中表示,消費者在使用數字貨幣交易時,不應該被徵收雙重貨勞稅(goos and services tax,簡稱gst)。雙重貨勞稅意味著使用者在購買和消費數字貨幣的時候都要進行交稅。澳大利亞政府同時表示,在當前反洗錢法(aml)和反恐融資(ctf)規則下,國家應該向國內引進數字貨幣。

  在上述名為《數字貨幣——改變者還是小角色》的報告中,澳大利亞政府表示正在與金融科技顧問小組合作,尋求改進現行針對數字貨幣的貨勞稅方案。按照澳大利亞稅務局2014年出臺的規定,數字貨幣在澳大利亞被視作貨物而非貨幣,這意味著澳大利亞企業想要出售數字貨幣必須支付10%貨勞稅,若將數字貨幣用於購物,又要繳納一遍貨勞稅。

  而比特幣業界認為,比特幣應該被定義為貨幣,就像股票、債券、貸款、衍生工具以及外幣等,在澳大利亞現有法規下都被列為“貨幣”或者“金融供給”,它們之間的交易不應繳納貨勞稅。

  而針對參議會提出的將數字貨幣納入稅改白皮書,並進一步審查採用何種稅收方案的要求。澳大利亞政府迴應稱,2014年的規定已經對此做出了清晰的規定。澳大利亞稅務局和政府將繼續關注數字貨幣行業的發展,以便採取最合適的稅收方案。

  而澳大利亞政府的這一舉動也在全球引起了廣泛的關注。對此,比特幣交易平臺okcoin創始人徐明星告訴《國際金融報》記者,目前大部分國家對比特幣的監管態度比較模糊,比特幣的身份也在“貨幣”和“商品”之間切換,“澳大利亞政府的舉動意味著各國政府對數字貨幣的態度越來越開放。”

  徐明星同時表示,未來以區塊鏈技術為基礎、發行由央行控制的國家數字貨幣會影響每個人的普通生活,並且給國家貨幣調控提供更高效的技術手段。(國際金融報記者 唐逸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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