券業龍頭重磅官宣,正嘗試研發區塊鏈!區塊鏈將如何顛覆券業?

買賣虛擬貨幣

區塊鏈應用進入爆發期,正在顛覆各行各業。

作為金融科技的重要發力點,很多金融機構都在探索研發區塊鏈的應用以及場景落地。在多個銀行、網際網路金融機構試水區塊鏈後,中信證券也表示,公司正密切關注區塊鏈在證券行業的應用場景落地,已嘗試研發,尚處於技術跟蹤和探索階段,暫未形成業務場景落地計劃。

對於證券業人士來說,從關注區塊鏈技術到探索業務場景落地的表態,代表了龍頭券商先行先試的決心。那麼,區塊鏈會對證券行業造成何種顛覆呢?

中信證券正積極實踐區塊鏈在券業應用場景落地

就在高層表態要把區塊鏈作為自主創新的重要突破口之後兩天,即10月26日,有投資者在上證e互動向中信證券提問稱:目前,公司各業務條線中,是否有應用區塊鏈技術?

11月18日,中信證券在互動平臺回覆了這個問題,透露了公司關於金融科技探索的最新動態。中信證券表示,公司始終密切關注並積極實踐包括大資料、人工智慧、雲端計算、區塊鏈等金融科技在證券行業應用場景的落地,目前公司在區塊鏈方面已嘗試研發,尚處於技術跟蹤和探索階段,暫未形成業務場景落地計劃。

眾所周知,作為去中心化的產物,區塊鏈具有資料不可篡改、可追溯、可審計等多個特點,會對證券行業業務造成何種顛覆呢?

波士頓諮詢公司(BCG)近日釋出的報告指出,區塊鏈技術具有多方參與、複雜交易、敏感資訊傳輸、對監管高度透明等四方面特有的價值,因而在金融行業的應用中,對不同的金融機構也就有了不同的顛覆能力。

就證券業務而言,在證券市場中應用區塊鏈技術,可在證券發行、交易前、交易執行、交易後這四個環節降低代理中介成本,提高交易後處理效率,甚至替代現有系統。

比如,現階段證券發行環節依賴中介提供服務,但人為干預存在道德和錯誤風險,基於區塊鏈技術,可以在區塊鏈上發行證券,降低投融資雙方的風險和成本;交易前,市場參與方在區塊鏈上共享資訊,根據智慧合約條件共同驗證、選擇性開放,同時保證安全和降低成本;在交易執行和交易後,採用區塊鏈替代中介進行交易和後處理,透過程式化認證,降低錯誤風險等等。

總體而言,區塊鏈技術的應用具有交易即清算、資訊披露成本降低、中介成本降低等優點,相對於傳統場內市場基礎設施在降低證券發行和交易成本、提高效率等方面具有優勢。區塊鏈技術本身資料不可篡改、時間不可逆等安全性方面的優勢,在場外市場、中介環節等非集中託管登記、清算結算環節表現更為突出。

金融企業在區塊鏈方面有兩大布局

對不同金融機構而言,區塊鏈的顛覆力度也不相同。據中金公司研報,金融企業在區塊鏈方面的佈局,一方面是投資區塊鏈初創企業,另一方面是在開源架構或自建架構基礎上的區塊鏈業務實踐。

目前,中行、招行、平安、微眾銀行、螞蟻金服、京東金融、港交所等國內金融機構,以及高盛、摩根士丹利、摩根大通、花旗、納斯達克、澳交所等國際金融機構在貨幣、跨境支付、清結算、貿易融資、ABS、風控等業務中,開始嘗試運用區塊鏈技術。此外,螞蟻金服、平安科技等金融科技公司已經開始向外輸出能力。

中國銀行董事長劉連舸日前表示,在區塊鏈技術研究方面,中國銀行在中國銀行界排名第一。中國銀行推出的電子錢包是數字錢包的概念,它會打破匯率的限制,只要到中國來刷這個碼就可以通用,銀行在區塊鏈技術是大有可能的。

不過,這與國際最強影響力的區塊鏈運用還有差距。今年1月,建行研究院與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聯合對全球系統重要性銀行的金融科技活躍度進行研究評估。從影響能力看,高盛的區塊鏈熱度是全球系統重要性銀行中最高的,其次是摩根大通,巴克萊、中國銀行和美國銀行處於第三梯隊。

該研究認為,從投資能力看,歐美大型銀行股權投資金融科技公司更偏重底層技術。其中歐洲大型銀行投資區塊鏈技術服務類的集中度最高,美國大型銀行投資金融科技公司呈現“多而全”的特點,主要集中於支付類、金融基礎設施和軟體服務類、區塊鏈技術服務類以及大資料分析類。而國內銀行在區塊鏈技術投入主要透過內部自研而非外包的方式,並將重點放在業務場景應用、解決現有業務痛點上,對基礎研發投入不夠。

此外,在跨境匯款領域,螞蟻金服利用區塊鏈技術為香港、菲律賓、巴基斯坦等一帶一路沿線國家提供低費率,高速的跨境匯款服務;在清結算領域,港交所計劃利用區塊鏈結算系統簡化互聯互通下內地股票的北向交易流程,方便歐美投資人投資A股。

區塊鏈技術正在我國加速落地

國內區塊鏈爆發期正在到來。10月2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就區塊鏈技術發展現狀和趨勢進行第十八次集體學習,強調區塊鏈技術的重要性,要把區塊鏈作為自主創新的重要突破口,加大投入力度,推動產業創新發展。

實際上從2008年比特幣誕生以來,中國政府就開始密切關注區塊鏈這一領域,期間也頒佈了不少相關的政策法規,對區塊鏈的發展做出了不可磨滅的推動作用。

2013年12月,中國人民銀行、工業和資訊化部、中國銀監會、中國證監會和中國保監會聯合印發了《關於防範比特幣風險的通知》。該通知強調,比特幣不是貨幣;比特幣只是一種虛擬商品,普通民眾在自擔風險的前提下可以自由買賣;任何金融機構和支付機構都不得以比特幣為產品或服務定價,也不能買賣或作為中央對手買賣比特幣。

2014年,央行成立法定數字貨幣的專門研究小組,以論證央行發行法定數字貨幣的可行性。

2015年,央行又開始對數字貨幣領域的一些重點問題如數字貨幣發行和業務執行框架、數字貨幣的關鍵技術、數字貨幣發行流通環境、數字貨幣面臨的法律問題等進行調研,並形成了一系列研究報告。

2016年1月,央行召開數字貨幣研討會,來自人民銀行、花旗銀行和德勤公司的數字貨幣研究專家就數字貨幣發行的總體框架、國家發行的密碼電子貨幣等問題進行了專門的研討和交流。此次會議也被業界看作是促進央行發行數字貨幣的開端。

2016年10月,工業和資訊化部發布了《中國區塊鏈技術和應用發展白皮書(2016)》,《白皮書》對國內外區塊鏈發展現狀和典型應用場景做出了詳細的總結,並介紹了中國區塊鏈技術發展路線圖以及未來的方向和程序。

2016年12月,國務院正式印發《“十三五”國家資訊化規劃》,該檔案直接指出,到2020年,‘數字中國’建設要有顯著成效,資訊化能力要躋身國際前列,同時首次把區塊鏈技術列入國家級資訊化規劃內容。

推動過程中也有一些規範行為,目的是為了促使這項技術的良性、規範發展。2017年9月4日,中國人民銀行、中央網信辦、工業和資訊化部、工商總局、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七部委共同釋出《關於防範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公告指出,比特幣、以太坊等虛擬貨幣融資與交易存在多重風險,其本質上就是一種未經批准的非法融資行為。同時,公告還要求即日起立即停止各類代幣發行融資活動,同時,已經完成融資活動的組織或個人應儘快做出清退等安排。“九四”公告如同一顆地雷,在圈內引發強烈震盪,被認為是中國對數字貨幣作出強勢監管的第一步。

2018年8月24日,銀保監等五部門釋出《關於防範以“虛擬貨幣”“區塊鏈”名義進行非法集資風險提示》,該提示中明確指出,無論是1CO、IFO、IEO還是IMO,都是打著共享經濟的旗號進行非法融資的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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