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T110案例分析:兩男子利用比特幣騙局獲利586萬 判刑7年

買賣虛擬貨幣

近年來,比特幣騙局案件頻發,一些不法分子利用公眾對於比特幣瞭解片面,設計編造比特幣騙局行騙。

案件回溯

湖北省荊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下稱:二審法院)宣判一起以“比特幣基金”為名的網路傳銷案。兩男子在一審期間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七年,並處罰金30萬元。

20171月份湖北省荊州市男子夏某波邀約周世官,共同搭建比特幣基金交易網路平臺籌集資金,再利用操控比特幣機器人軟體牟利。二人約定以比特幣套利基金為名目,搭建名為“BTC基金”平臺。

在該平臺運營期間,投資者透過APP軟體在上級會員的推薦下注冊成為會員後,在平臺上最低投資100元兌換積分,再以積分購買該平臺上的“比特幣套利基金”產品。

基金產品期限分為3個月期、6個月期、9個月期和12個月期,其中,3個月期不贈送積分,6個月期贈送購買基金產品本金10%的積分,9個月期贈送購買基金產品本金15%的積分,12個月期贈送購買基金產品本金20%的積分。

會員可以透過每天按購買基金產品本金的0.1%2%不等的比例獲得基金分紅積分,也可以推薦其他人加入投資,平臺按照被推薦者的投資金額給推薦會員一定比例的積分返利,推薦一代可以獲得5%,第二代可以獲得3%,第三代可以獲得1%

除了以上高額返利外,該平臺還設立了基金主管、基金經理、基金總監、基金總裁四個級別,各級別達到規定的條件,可以獲得總業績的0.5%1.1%獎勵。

2017520日以後,“BTC基金”平臺資金鍊斷裂。611日,夏某波等人對外宣稱BTC平臺需要維護升級,暫時停止交易。629日,“BTC基金”平臺已經無法登入,併發公告稱雲南大老闆已跑路,解散了微信群。

經民警核實,BTC基金”平臺共分為5個層級,投資金額高達586萬餘元,損失金額460萬餘元。

2018713日,江陵縣法院依照相關法律的規定,以犯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判處夏某波、周某官各有期徒刑七年,並處罰金三十萬元。宣判後,夏某波、周某官提出上訴。

1015日,二審法院認為,原判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審判程式合法。依照相關法律的規定,駁回夏某波、周某官的上訴,維持原判。

這起案件中,夏某波,周某官利用比特幣基金髮行基金產品吸引使用者註冊,並設立多級高管級別,而這些級別的提升,是透過拉人頭髮展下線來實現。這是一種網路傳銷的經典套路。我國法律規定,傳銷是指以推銷商品、提供服務等經營活動為名,要求參加者以繳納費用或者購買商品、服務等方式獲得加入資格,並按照一定順序組成層級,直接或者間接以發展人員的數量作為計酬或者返利依據,引誘、脅迫參加者繼續發展他人參加,騙取財物,擾亂經濟社會秩序的傳銷活動的行為。利用虛擬貨幣作為媒介,拉人頭,發展下線的行為也屬於傳銷行為。

我國對於傳銷組織的打擊從未停止,目前已經發布《關於禁止傳銷經營活動的通知》,《禁止傳銷條例》,《關於辦理組織領導傳銷活動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等多項法律檔案。投資者遭遇數字貨幣傳銷時,可根據上述法律依法維護自身權益。另外,位元110是集曝光、投訴、舉證、維權為一體的綜合性數字貨幣維權平臺,歡迎訪問位元110官網檢視更多專案防騙維權資訊,我們將為您提供免費的專案諮詢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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