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清算銀行報告:全球超36家央行數字貨幣正研發,CBDCs全面崛起

買賣虛擬貨幣

8月24日,國際清算銀行釋出了一份有關中央銀行數字貨幣(CBDC)的報告:《央行數字貨幣崛起:驅動因素、方法和技術》,該報告分析了全球央行數字貨幣的研發成果、技術方法和政策立場,分析評估了央行數字貨幣的現有設計以及各國接受該新模型的動機。

BIS的資料顯示,到2020年,網際網路上對央行數字貨幣的搜尋量明顯超過了比特幣和Facebook的Libra穩定幣。

CBDC是央行貨幣的電子形式,作為中央銀行的數字負債,批發型的CBDC可以成為金融機構之間結算的新工具,而零售型的CBDC則是面向公眾的中央銀行負債。它們充當了央行發行的現金和數字貨幣之間的橋樑,並承諾採用一種新興的付款和金融交易方式。大多數CBDC都起源於主要的創新經濟體國家,央行數字貨幣的研發旨在為現金提供數字化的補充,而不是直接替代現金。各國政府對它們感興趣的原因有很多,其中包括有機會提高中央銀行資金的可利用性,並避免了新形式私人資金創造的風險。

當前,全球數字貨幣發展勢頭強勁,包括英國、日本、瑞典在內的多國央行均在持續推進研發央行數字貨幣(CBDC),與此同時,正在進行試點測試的數字人民幣也引發全球的廣泛關注。目前來看,央行數字貨幣正在全球數字化經濟中增長,但是各個國家在推進CBDC的路徑和方式上有所差別,背後考量的因素不盡相同。

國際清算銀行的報告由國際清算銀行貨幣和經濟部的成員( Raphael Auer, Giulio Cornelli and Jon Frost )主要撰寫,其他經濟學家參與撰寫,並由世界銀行出版。其中涉及觀點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報告全文請參閱:(www.bis.org)。

以下為報告的部分節選內容:

盤點CBDC的研發成果

數年來,世界各地的中央銀行一直在研究數字貨幣的概念和設計。早在2014年,厄瓜多中央銀行就啟動了一個名為“Dinerolectrónico”的電子貨幣專案,該專案允許個人透過中央銀行運營的系統進行移動支付。然而,該系統未能吸引大量使用者,並於2016年停產。

同時,隨著比特幣和分散式賬本技術(DLT)的日益普及,許多中央銀行已啟動內部專案,以更好地瞭解分散式賬本技術及其在貨幣中的潛在應用。

荷蘭國家銀行(DNB,“DeNederlandscheBank”)從2015年開始使用基於DLT的貨幣“Dukaton”進行內部實驗。它以dukaat(杜卡特)的名字命名,dukaat是16世紀荷蘭脫離西班牙獨立時使用的金幣。

英格蘭銀行、新加坡金融管理局、加拿大銀行等也在這段時間進行了類似的內部實驗。但當時他們普遍得出結論,DLT尚未成熟到足以在主要中央銀行支付系統中使用的程度。

從2016年起,許多中央銀行針對特定目的啟動了有關數字貨幣的研究專案。加拿大銀行於2016年初啟動了“Jasper”(賈斯珀)計劃(以艾伯塔省賈斯珀國家公園命名),並於次年釋出了有關該計劃的第一份報告,該專案最初致力於研究基於分散式賬本技術的大額銀行間的支付。

新加坡金融管理局於2016年11月在新加坡金融科技節上推出了自己的專案“Ubin”(以烏蘭島島命名)。該專案同樣也是側重於銀行間的支付,尤其是基於分散式賬本技術的新幣(新加坡法定貨幣)的代幣化形式。

香港金融管理局(HKMA)於2017年1月推出了“LionRock”專案(以香港的一座山命名)。2017年,歐洲中央銀行(ECB)和日本央行(Bank of Japan)與Stella專案共同推出了首個已知的關於CBDC的合作案例。

沙烏地阿拉伯和阿拉伯聯合大公國以及香港特別行政區和泰國也宣佈了關於批發型CBDC的跨境工作。

全球首次公開宣佈的零售型CBDC成果是由瑞典央行進行的。在瑞典,近年來現金使用量一直在下降,瑞典央行已開始就向公眾提供中央銀行支付工具的問題進行社會討論。隨著時間的推移,“電子克朗(e-krona)”專案取得了新的進展。2020年2月,瑞典央行宣佈將與埃森哲公司開展一個試點專案,旨在為電子克朗制定技術解決方案。

但目前最先進的CBDC專案可能是中國人民銀行(PBC)的專案。被稱為“DC/EP(數字貨幣電子支付)”的央行數字貨幣目前正在中國的四個城市進行試點。DC/EP是中國人民銀行的現金類負債,可透過基於銀行賬戶的介面向公眾和外國遊客開放。

與此同時,加拿大央行宣佈目前尚無零售型CBDC的案例,但在現金使用突然下降或廣泛採用私人數字貨幣的情況下,它正在開展零售型CBDC的工作作為應急計劃。東加勒比中央銀行(ECCB)已經啟動了一個名為“DXCD”的試點專案,巴哈馬中央銀行也啟動了一個名為“沙美元”的試點專案。

▲ 全球央行數字貨幣專案分佈圖

截至2020年7月中旬,全球至少有36家中央銀行釋出了零售型或批發型的CBDC工作(如上圖)。至少三個國家(厄瓜多,烏克蘭和烏拉圭)完成了零售型CBDC試點,六個CBDC零售試點正在進行中:在巴哈馬、柬埔寨、中國、東加勒比貨幣聯盟、韓國和瑞典。有18箇中央銀行發表了關於零售型CBDC的研究,另有13家銀行宣佈正在進行批發型CBDC的研發工作。

同時,越來越多的央行行長和董事會成員就CBDC進行了公開演講。在2017年和2018年,其中許多人曾經對CBDC持消極或不屑一顧的態度,尤其是對零售型的CBDCs。但自2018年末以來,在公開講話中對零售型和批發型CBDC給出正面評價的人數有所增加,事實上,現在對央行數字貨幣持積極態度的演講要多於消極立場(如下圖)。

▲ 關於央行數字貨幣的積極演講自2018年末開始增加

不過,不同國家在研發CBDC的動機和考量上有所不同。根據國際清算銀行(BIS)支付和市場基礎設施委員會(CPMI)2019年末對中央銀行的調查,在發達經濟體中,中央銀行正在研究CBDC以促進安全性和穩健性,或者國內支付效率(如下圖)。對金融穩定的擔憂也可能是研發工作的一個重要驅動力。特別是在新興市場經濟體,金融包容性是一個重要的動機。

▲ 發行批發型CBDC和零售型CBDC的不同動機

最近,新冠疫情的流行可能加速了一些管轄區的CBDCs研發工作。例如,在美國,國會早期版本的財政刺激法案包括提及“數字美元”作為快速執行政府對個人支付的手段,來替代信貸轉移和緩慢而昂貴的支票。

與此同時,美聯儲(Federal Reserve)正在繼續對零售型CBDC進行研究。在荷蘭,中央銀行強調,流感大流行強調了私人資金備份的必要性。而中國,針對新的CBDC的試點測試與逐步取消疫情相關的交通限制正同時進行。在瑞典,即使在央行採取危機管理措施的情況下,ekrona專案的測試仍在繼續。

值得注意的是,零售支付行為表現出極大的慣性。例如,Brown等人發現,外來引入更方便的支付方式只會導致支付中現金份額的適度平均減少。Arifovic等人用實驗證據證明了費用如何影響買賣雙方的行為,並最終影響了新支付方式的採用。然而,當行為發生變化時,他們往往會持續不斷地改變。同樣,由新冠疫情危機引起的支付行為的改變,例如更多地使用數字支付,在未來可能產生深遠的影響。

政策方法和技術設計

到目前為止,我們已經確定,CBDC更有可能在高移動支付使用率、創新能力和對CBDC的探索感興趣的國家進行研開發,但零售型和批發型的CBDC之間存在一些差異。我們還注意到,CBDC專案在各國的經濟和體制動機,政策方法和技術設計方面都存在明顯差異。

我們探討了零售型CBDC專案的四個關鍵技術屬性,以及與其使用相關的經濟和制度因素。一個評估框架:CBDC金字塔式的CBDC設計方法在不同的國家是不同的,這要求我們提煉出主要的設計選擇和國家方法不同的維度。對設計方法進行分類的一種方法是“CBDC金字塔”。

▲ CBDC金字塔 (使用者需求、設計選擇)

這種方法從零售CBDC可以解決的消費者需求開始,確定相關的技術設計權衡,然後得出設計選擇。設計選擇方案形成了一個層次結構,其中較低的初始層表示輸入到後續較高層決策中的設計決策。為了反映此層次結構,選項顯示為金字塔。

首先也是基本的設計選擇是體系結構,即中央銀行和私人中介機構在CBDC中扮演什麼樣的操作角色。中介機構可能會遇到技術困難或償付能力問題。CBDC應該是安全的,不受這種中斷的影響。然而,支付中介機構為消費者提供有價值的服務,這是確保與當今支付一樣的便利、創新和效率所必需的。架構需要平衡這兩個考慮因素。我們透過將CBDC設計的各種方案分為四種不同的CBDC架構來擴充。它們在法定債權結構和中央銀行儲存的記錄上有所不同。它們是:

•直接CBDC——由中央銀行運營的支付系統,提供零售服務。CBDC是對中央銀行的直接要求。中央銀行儲存所有交易的分類帳,並執行零售付款。

•混合CBDC–一種在兩臺發動機上執行的中間解決方案。中介機構負責零售支付業務,但中央銀行直接向中央銀行提出索賠,中央銀行還保留所有交易的中央分類賬,並執行備用技術基礎設施,以便在中介機構出現故障時重啟支付系統。

•中間CBDC——一種類似於混合CBDC的架構,但中央銀行只維護一個批發分類賬,而不是所有零售交易的中央分類賬。同樣,CBDC是對中央銀行的一種主張,私人中介機構執行支付。在本文中,這將與我們的盤點中的混合模型一起考慮。

除了這三種公認的通用CBDC架構外,另一種方法是透過金融中介間接提供零售CBDC。我們注意到,由於這不允許消費者直接獲得中央銀行的資金,並非所有中央銀行都將這種架構視為通用的CBDC。

•間接或合成CBDC–由類似於狹義支付銀行的中介機構運營的支付系統。消費者對這些經營所有零售支付業務的中介機構有索賠權。這些中介機構需要完全支援對中央銀行有債權的零售客戶的所有負債。

第二個技術設計選擇是基礎設施。中央銀行必須確保中央銀行不會出現故障。基礎設施可以基於傳統的集中式資料庫,也可以基於分散式賬本技術。這些技術的效率和對單點故障的保護程度不同。分散式賬本技術通常旨在用對底層技術的信任取代對中介機構的信任。

CBDC設計方法:三個例項

在上述分析中,我們迄今為止對CBDC的利益驅動因素以及每個管轄區的經濟和制度特徵如何影響CBDC的技術設計選擇進行了研究。研究和開發CBDC時所採取的政策方法也與每個管轄區的情況有關。我們認為,各國央行相互學習彼此的方法可能有很大的價值,國際政策討論和各國央行的出版物推動了這一活動。

為了補充這項工作,我們描述了三種獨特的CBDC方法,分別在亞洲、北美和歐洲。為了使設計選擇的討論更具體,我們展示了三個著名的CBDC零售專案,即中國人民銀行的數字貨幣電子支付(DC/EP)專案、瑞典央行的電子克朗以及加拿大央行作為應急計劃在CBDC上的工作。

1)中國人民銀行:DC/EP專案(試點階段)

在目前所有CBDC專案中,中國人民銀行(PBC)的專案處於最先進階段。CBDC在中國的發展努力至少要追溯到2014年。電子貨幣(CBD)將於2019年釋出電子貨幣支付試點專案。2020年4月20日,中國人民銀行發言人證實,在深圳、蘇州、成都、雄安和北京的“2022年冬奧會辦公區”正在進行試點試驗。

在中國,CBDC的引入應該在高度數字化的經濟和私人數字支付服務廣泛使用的背景下看待。在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國家和第二大經濟體引入CBDC可能會產生深遠的影響。除了為線上交易中使用的現金提供便利的補充外,CBDC還將為目前的移動支付“雙寡頭”(支付寶和微信支付)帶來更多的多樣性,它們共同控制著移動支付市場的94%。

如果決定超越目前的試點階段,DC/EP將成為M0的補充,M0包括紙幣和硬幣,以及中央銀行存款賬戶。它並不打算完全取代實物現金。下圖描述了DC/EP的主要設計特徵,遵循CBDC金字塔。當前DC/EP試點的架構完全是“混合CBDC”模式:它的特點是CBDC是對PBC的直接宣告,但入職和實時支付服務由中介機構(稱為“授權運營商”)運營。中央銀行定期接收和儲存零售持有和交易的副本。

▲ 中國央行數字貨幣DC/EP設計特徵

報告強調,中國人民銀行的作用是提供核心基礎設施,而商業銀行、其他支付服務提供商和電信等中介機構將為公眾提供服務。鑑於現有的資訊科技基礎設施、處理能力和中介機構的合格員工,這種方法可防止風險集中在中央銀行、現有金融機構的非中介化以及資源的重複或浪費。DC/EP基礎設施的主幹將是一個與傳統資料庫和DLT的混合系統。

然而,中國人民銀行強調,分散式賬本技術對於如此大規模的應用還不夠成熟。為了結算交易,任何系統都必須能夠每秒處理300000筆交易(TPS),以適應中國的大型零售交易。中國人民銀行不要求中介機構使用任何特定的基礎設施或任何特定的技術途徑。但是,對於交易記錄和對賬,可以使用DLT。金融中介機構仍將負責KYC和零售服務。

2)瑞典央行:e-krona專案

另一個先進的CBDC專案是世界上最古老的中央銀行Sveriges Riksbank的專案。在另一個高度數字化的經濟體瑞典,現金使用數年來一直在下降,以至於越來越多的商店不再接受現金。注意到其經濟正在見證“全球現金最大和最快的下降”,瑞典銀行站在全球最前沿討論發行CBDC的可能性。

與其他央行一樣,瑞典央行研究了幾種技術和方法。目前,它正在開發e-krona專案的概念證明。同樣,CBDC將作為現金的補充,而不是現金的替代品。目前瑞典銀行概念證明的架構是一個混合式CBDC。

▲ 瑞典央行數字貨幣電子科朗的設計特徵

CBDC是瑞典銀行的直接權利主張,支付由支付服務運營商運營。關於具體設計,Riksbank研究人員Armelius等人指出,正在進行的試點是一個“在任何特定時刻流通的所有ekronor的分散資料庫,瑞典銀行在交易完成前對所有交易進行驗證。”他們將其歸類為“與中介機構的分散解決方案”,注意到“如果一個終端使用者無法提供一個或多個Ksna的解決方案,則需要一個RIP-89的解決方案”。基礎設施和技術實現基於DLT,使用R3的Corda,與幾個公證人一起執行。由於概念驗證的性質,所有這些目前都在瑞典銀行及其技術合作夥伴的控制之下。

在接入技術方面,瑞典央行試點的CBDC是基於賬戶的,但考慮了低值代幣預付卡的選擇。在正在進行的試點模式中,瑞典央行發行了CBDC,但它們被存放在中介機構的錢包裡。進入錢包是基於識別錢包的主人。展望未來,瑞典央行還可能開發CBDC支付卡,該卡可直接用於小額支付,無需進入錢包(即基於代幣的接入)。

同樣值得注意的是,即使使用基於帳戶的訪問,這種設計也將使使用者對瑞典銀行保持匿名。一方面,中介機構負責KYC和每個CBDC使用者的持續盡職調查。另一方面,瑞典銀行只收到有關個人賬戶餘額和付款的資訊,而不接收實際賬戶持有人(即每個賬戶或付款背後的個人或公司)的資訊。

3)加拿大銀行:CBDC作為一項應急計劃

加拿大銀行就數字貨幣問題開展了研究和政策交流,威爾金斯(2016)是最早支援CBDC的高層決策者之一,工作人員的研究很早就在積極研究這一問題和相關問題。儘管加拿大銀行起步較早,但加拿大銀行並未告知其正在開發CBDC零售試點或概念證明。相反,它概述了一個關於加拿大應在何種條件下發展CBDC的全面計劃。它還制定了潛在的架構,並透過一系列關於新型支付技術的專案積累了相關的技術知識,還與其他中央銀行合作。

特別是,加拿大銀行考慮了減少或完全取消實物現金使用的情景,以及私人加密貨幣或穩定幣作為一種支付手段取得實質性進展的情景。為了應對這些不測事件,加拿大銀行正在進行利益相關者參與討論,與大學和公司合作設計CBDC。如果要開發CBDC,則設計的總體目標是在加拿大銀行(Bank of Canada)上進行數字索賠,在可能的範圍內,這與實物現金的屬性非常相似。CBDC不會取代現金,而是設計成一個具有良好彈性和可訪問性的數字附加功能。

▲ 加拿大央行數字貨幣電子科朗的設計特徵

由於總體設計目標足夠明確,加拿大銀行還詳細說明了體系結構的要素。例如,CBDC是“以加元向加拿大銀行提出的索賠”,即不採用間接/綜合方法。相反,分析說明列出了三種可能的架構,分別對應於“直接CBDC”(加拿大銀行提供整個CBDC支付系統)和“混合 CBDC”(加拿大銀行只發行和贖回CBDC,私營部門中介機構提供終端使用者服務)或“中間CBDC”(與混合模式相同,加拿大銀行無法訪問零售交易的完整分類賬)。也有可能提供一種混合選擇,即中介機構執行大部分支付,但加拿大銀行可以根據社會目標直接進行一些零售支付。後一種方法的目標是從支付中介機構提供的有價值的服務中獲益,但同時也有一種直接操作的選擇來服務於公共政策目標,如普及服務。

結論

本文研究了中央銀行數字貨幣的興起,這是一種新的支付技術,可能很快就會在世界上許多國家使用。零售型CBDC更有可能出現在非正規經濟規模較大的地方,而批發型CBDC在金融發展水平較高的經濟體中更為先進。

我們還注意到,CBDC專案在各國之間存在著明顯的差異,無論是在動機上,還是在經濟和技術設計上。許多央行都在追求這樣一種模式:CBDC是央行的直接債權,但有私營的中介機構。為了更好地理解這些差異,我們重點展示了三個先進的案例,即中國人民銀行、瑞典央行和加拿大銀行。鑑於CBDC的新穎性,以及對貨幣性質和提供的“清白”思考的範圍,各國的做法自然會有所不同,這與經濟環境和使用者的優先事項相一致。

在數字支付已經非常先進,而現金使用正在減少的國家,中央銀行可能會特別作出反應,以確保公共部門提供的支付手段的持續可用性。在數字支付普及率較低的國家,金融包容性可能是一個重要的推動因素。我們的概述也顯示了一些關鍵的共同特徵,比如CBDC的設計都不是為了取代現金,而是為了補充現金。大多數銀行仍需要中介機構發揮強大的作用,儘管可能與中央銀行直接提供某些服務並行。這些設計都沒有追求間接模式,即CBDC是對中介機構的債權,而不是對央行的債權。

我們認為,透過分享有關驅動因素、方法和技術的資訊,各國央行可以相互學習,從而補充這一領域的國際政策工作。展望未來,諸如新冠疫情大流行等事件凸顯了獲得多種支付手段的價值,以及任何支付方式都需要像現金一樣,既包容又能抵禦廣泛的威脅。雖然很難預測未來的挑戰範圍,但各國央行將繼續著眼於長遠,仔細考慮CBDC在未來一系列潛在情景中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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