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在說DCEP,央行數字貨幣究竟跟你有什麼關係?

買賣虛擬貨幣

黃奇帆指出,DCEP 使得交易環節對賬戶依賴程度大為降低,有利於人民幣的流通和國際化。

文 | 王也  運營 | 蓋遙  編輯 | 盧曉明

出品 Odaily星球日報

10 月 28 日,黃奇帆宣告:中國人民銀行很可能是全球第一個推出數字貨幣的央行。

中國金融四十人論壇(CF40)學術顧問、中國國際經濟交流中心副理事長黃奇帆在首屆外灘金融峰會全體大會“碰撞與融合——數字化浪潮重塑全球金融生態”上發表演講,對央行數字貨幣 DCEP 作了解讀,闡釋了對於區塊鏈、數字貨幣、跨境支付等問題的看法。

今天我們就來聊聊 DCEP 與跟你有什麼關係,你可以怎麼用它。

最後,Odaily星球日報還統計了,目前除了中國,還有哪些國家的央行嘗試或者已發行 CBDC(央行數字貨幣)。

DCEP和我們有什麼關係?

普通人如何獲得DCEP?

1、DCEP是什麼?

DCEP 本質上就是一種數字支付工具。DCEP 全稱是 Digital Currency Electronic Payment,DC 指的是數字貨幣,EP 指的電子支付,即數字貨幣和電子支付工具。其功能屬性與紙鈔完全一樣,只不過是數字化形態。

央行發行的 DCEP 的定位是紙鈔的替代品,也就是數字版的紙鈔。既然 DCEP 是紙鈔的替代品,那麼紙鈔所涉及的支付場景,原則 DCEP 也能夠實現。比如 DCEP 可以在無網的狀態下完成交易。

2、DCEP有啥好處?

傳統紙幣、硬幣在發行、印製、回籠、貯藏各環節成本非常高,還要投入成本做防偽技術,並且流通層級較多,攜帶不方便,貨幣的演變必將走向虛擬化、數字化,所以在環保一方面也起到一定作用。另一方面就是傳統紙幣、硬幣流通層級較多,不易攜帶,數字貨幣則反之。

黃奇帆指出,DCEP 使得交易環節對賬戶依賴程度大為降低,有利於人民幣的流通和國際化。同時 DCEP 可以實現貨幣創造、記賬、流動等資料的實時採集,為貨幣的投放、貨幣政策的制定與實施提供有益的參考。

3、普通人該如何獲得DCEP呢?

中國央行數字貨幣設計了雙層運營投放體系,而不是由人民銀行直接對公眾發行數字貨幣的單層運營體系。

所謂的雙層制度,是指中央人民銀行和商業銀行這兩層的執行體系,上面一層是人民銀行對商業銀行,下面一層是商業銀行或商業機構對老百姓。具體實施過程,即人民銀行先把數字貨幣兌換給銀行或商業機構,再由這些機構兌換給大眾。

零壹財經指出,商業銀行長期與使用者直接接觸,是相對央行所具有的極大優勢。如果央行與商業銀行緊密分工合作,不僅能利用現有資源調動商業銀行積極性,也能夠順利提升數字貨幣的接受程度。

4、普通人如何使用DCEP?

DCEP 可以在無網的狀態下完成交易。部分解讀說,即使手機不能聯網,兩個手機碰一碰,就能實現轉賬,也就是支援離線支付。

就像你用現金,別人是看不到這個錢是誰用出去的。DCEP 則依據實名程度分級開放交易額度,認證度低的可以小額交易,認證度高的額度放寬,分級管理實現一定程度的匿名,可以保障普通使用者的隱私。也就是說,小額使用,錢包只需要繫結手機號;如果要提高轉賬限額,要進行 KYC 認證。比如使用微信零錢,累計超過一定額度,就有另外的要求。

DCEP和支付寶微信有何區別?

DCEP和支付寶與微信有哪些區別呢?支付寶或者微信支付是紙幣的數字化嗎?

第一,DCEP 是 M0 的替代,支付寶和微信是 M1 和 M2 的替代。

M0,就意味著像使用現金一樣,不需要繫結銀行卡,可以直接點對點的支付,就像發資訊一樣方便。

大家可以先了解下 M0、M1 和 M2 的概念:

M0,指流通中的現金,也就是中央銀行發行的紙質貨幣。

M1,指狹義貨幣,為 M0 與非金融性公司的活期存款之和。

M2,指廣義貨幣,為 M1 與非金融性公司的定期存款、儲蓄存款、其他存款之和。

把這三者的關係簡單地概括一下就是:

  • M0=流通中現金

  • 狹義貨幣(M1)=M0+可開支票進行支付的單位活期存款

  • 廣義貨幣(M2)=M1+居民儲蓄存款+單位定期存款+單位其他存款+證券公司客戶保證金

支付寶和微信支付屬於 M1 或者 M2 的領域,而央行發行的數字貨幣注重對 M0 貨幣的替代而不是對 M1、M2 貨幣的替代。

目前 M1 和 M2 貨幣在中國已經基本實現了電子化和數字化,支援 M1 和 M2 的各類網路支付手段基本能滿足經濟發展的需要。

零壹財經指出,但在 M0 貨幣端目前仍存在三大比較突出的問題:第一,現有 M0 的匿名性使其存在被用於洗錢和恐怖主義融資等風險;第二,網際網路支付基於銀行卡賬戶緊耦合的模式無法滿足公眾對匿名支付的需求;第三,目前我國仍存在銀行賬戶服務和通訊網路覆蓋不佳的地區,當地公眾對 M0 貨幣(現鈔)的依賴程度還比較高。

因此央行發行注重替代 M0 的數字貨幣是既符合國情,又順應對小額高頻支付的需求(根據不同級別的錢包設定交易限額和餘額限額),同時還能有效防範 M0 貨幣被用於洗錢和恐怖主義融資等風險。

第二,結算機構不同:支付寶和微信支付是用商業銀行存款貨幣進行結算,DCEP 是用央行貨幣進行結算。

這也意味著兩者的穩定性和安全性不同。央行只有一家:中國人民銀行(The People"s Bank Of China,英文簡稱 PBOC)。商業銀行是不夠穩定的,如果商業銀行運營破產了那麼支付寶裡的“錢”,就成為這個商業公司的“債券”,破產清算這個公司的資產,算成真正的錢後,按“債券”比例給你。

第三,支付寶微信是網際網路支付,而 DCEP 可以實現雙離線支付。

就是到了沒有網路的地方,支付寶微信用不了了,DCEP還是可以,這一點很多人覺得不重要,其實很多地方的小超市買東西的時候,在地下停車場掃碼付費的時候,訊號是非常令人著急的,這個小需求是很重要的。

第四,支付寶微信的目的是移動支付,DCEP 的目的是控制法幣地位,節約發行成本。

以上就是 DCEP 的基本介紹,以及 DCEP 和支付寶微信比特幣的異同,透過這些比較我們可以更好的理解 DCEP。

DCEP跟比特幣有什麼不同?

比特幣是個去中心化的貨幣體系,所有的價值和價格都來自於共識。DCEP 則是國家央行發行的法定貨幣,每一塊錢都是央行背書,在國內,你出去買東西,只要紙幣是完好無損的,對方就不能說不接受人民幣。

黃奇帆在首屆外灘金融峰會上詳細說明了 DCEP 和以比特幣為首的虛擬貨幣的區別,黃奇帆認為以比特幣、Libra 為代表的數字貨幣的出現,使得貨幣迎來了數字化時代,但是“有部分企業試圖透過發行比特幣、Libra 挑戰主權貨幣,這種基於區塊鏈的去中心化的貨幣脫離了主權信用,發行基礎無法保證,幣值無法穩定,難以真正形成社會財富。本人不相信 Libra 會成功”。

DCEP 與比特幣等數字貨幣的區別,在於前者擁有主權信用背書,而後者不具備信用背書,央行數字貨幣的本質還是法幣,在法幣環境下,央行不僅是貨幣發行的決策者,同時也是貨幣體系的強大背書。

根據黃奇帆的演講,DCEP 可以總結得出以下四個特點:1、DCEP 的價值只與人民幣掛鉤。2、 DCEP 具有無限法償性。所謂無限法償,指的是無論支付的數額大小,收款人都不能拒絕接受。3、 DCEP 不需要賬戶就能實現價值轉移。DCEP 無需聯網,只要在手機上裝有 DCEP 數字錢包,互相碰一碰,就能實現價值轉移。4、 資產的高度安全性。DCEP 由央行直接發行,不存在商業銀行和企業倒閉的問題。

除了價值來源之外,DCEP 和比特幣的底層架構很可能是不一樣的。

中國央行發行的 DCEP 究竟是何種底層架構,目前暫未有公開資料顯示。央行數字貨幣研究所所長穆長春在演講中透露,中國人民銀行數字貨幣研究小組最開始研究央行數字貨幣的時候,作過一個完全採用區塊鏈架構的原型,但基於現有技術,無法達到零售級別的高併發要求。所以,最終央行層面保持技術中性,不預設技術路線,也不依賴某一種技術。

除了中國,還有哪些國家

要發行央行數字貨幣?

世界銀行集團和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在今年 7 月份初曾釋出一份報告,報告指出:迄今為止,有近 70% 的央行都在研究央行數字貨幣(Central Bank Digital Currencies),簡稱 CBDC。

據 Axonomy 不完全統計,厄瓜多、烏拉圭的 CBDC 已經宣告失敗;另外,還有突尼西亞、塞內加爾、馬紹爾群島、委內瑞拉等 4 國已發行 CBDC;有包括中國在內的 7 個國家正在推進央行數字貨幣的研發;有 3 個國家正在研究;但也有包括美國、俄羅斯、德國、日本、歐盟在內的幾個發達國家暫時對推出央行數字貨幣態度冷淡。

根據公開資訊不完全統計,各國央行數字貨幣發展現狀如下:

已失敗

  • 厄瓜多:2015 年 2 月,厄瓜多推出了厄瓜多幣,受到央行直接監管,並維持匯率穩定。但執行後的一年時間,厄瓜多幣的流通量只佔到整個經濟體的貨幣量的萬分之零點三不到,得不到民眾使用的厄瓜多幣在 2018 年 4 月份宣告停止執行。

  • 烏拉圭:2017 年 12 月,烏拉圭央行試點推出全球首個法定數字貨幣專案 e-Peso(電子比索)。烏拉圭央行在 6 個月的比索數字化試點後,決定不再繼續使用電子比索,並取消了所有已發行的數字比索。

已發行

  • 突尼西亞:2015 年 10 月,突尼西亞推出了政府及央行背書的基於區塊鏈技術的數字貨幣。

  • 塞內加爾:2016 年 12 月,塞內加爾推出央行數字貨幣 eCFA,同樣基於區塊鏈技術,享有與塞內加爾官方貨幣非洲法郎(CFAFranc)同等的法律地位。

  • 馬紹爾群島:2018 年 2 月,馬紹爾群島議會透過立法正式宣佈馬紹爾群島透過 ICO 的方式,發行新的國家數字貨幣 SOV。為避免通貨膨脹,其初始發行總額為 2400 萬單位,其 ICO 籌集的部分資金將用於約 5.3 萬名公民的醫療保健費。

  • 委內瑞拉:2018 年 2 月委內瑞拉宣佈發售“石油幣”,石油幣的價值與油價掛鉤,發行參考價 60 美元,發行量為 1 億。委內瑞拉政府希望石油幣能夠幫助委內瑞拉完成經濟轉型,緩解通貨膨脹,委內瑞拉政府宣稱透過石油幣募集了 60 億美元,然而關於石油幣的公開資訊卻少之又少,也沒有在公開市場上交易。

正推進

  • 瑞典:2017 年初,瑞典央行 Sveriges Riksbank 就央行數字貨幣開始了“e-Krona(電子克朗)”專案,計劃將其作為現金的補充。瑞典央行計劃將 e-Krona 用於消費者,公司和政府機構之間的小額交易。

  • 烏克蘭:2019 年 2 月,烏克蘭央行宣佈已經完成了本國數字貨幣“e-hryvnia”的試點計劃。

  • 立陶宛:2019 年 2 月據Cryptovibes訊息,立陶宛央行將於今年發行央行數字貨幣“LBCoin”,目的是測試加密貨幣和區塊鏈技術。據該銀行董事會成員 Marius Jurgilas 介紹,這是一枚紀念幣,發行數量有限。

  • 巴哈馬:2019 年 5 月 30 日,巴哈馬中央銀行(CBOB)與交易提供商 NZIA.io 簽署了數字法定貨幣系統開發協議,以建立和實施 Project Sand Dollar。

  • 東加勒比:2019 年 3 月訊息,東加勒比中央銀行(ECCB)即將對基於區塊鏈的央行數字貨幣(CBDC)進行試點,並計劃在 2020 年全面推出該貨幣。

  • 烏拉圭:烏拉圭中央銀行去年 4 月完成了零售 CBDC 的試點計劃,作為更廣泛的政府金融包容性計劃的一部分。國際清算銀行(BIS)表示,該試點於 2017 年 11 月開始發行,測試電子比索轉賬,透過使用簡訊或電子比索應用程式的行動電話,即時和點對點進行轉賬。但是此技術沒有使用區塊鏈。測試時發行了 2 千萬枚電子比索,測試結束後全部銷燬。該計劃目前正處於評估階段,然後才能做出進一步判定和潛在發行的決定。

  • 泰國:泰國銀行(BOT)已完成其 CBDC 的第二個測試階段,稱為 Inthanon 專案。從去年 8 月開始,第一階段的重點是開發一個概念驗證分散式實時總結算系統(RTGS),該系統在分散式總賬上使用 CBDC。第二階段於 2 月開始,現已完成,旨在進一步探討如何在兩個特定領域使用 DLT。第一個領域是“BOT 發行的債務工具在分散式賬本上的標記化,以實現其生命週期活動和交付與支付結算”,第二個領域是“將監管合規和資料核對功能納入支付流程並記入在分散式分類賬上,以提高流程效率並降低運營和合規風險”。該銀行將很快進入第三階段,旨在試用一個“基於 DLT 的 RTGS 原型”,擴充套件系統與其他系統連線,以支援跨境資金轉移交易,範圍還將涵蓋監管和合規性。

研究中

  • 挪威:挪威央行Norges正在研究如果發行 CBDC 是否能為客戶帶來好處,Norges 已將研究重點放在發行 CBDC 上,想以此作為對客戶現金的補充。

    今年 2 月,挪威央行行長 Oeystein Olsen 表示,挪威央行最終可能會發行一種數字貨幣。

  • 巴基斯坦:巴基斯坦國家銀行(SBP)正在考慮到 2025 年推出 CBDC,SBP 副行長 Jameel Ahmad 表示,央行目前正在研究數字貨幣概念,以促進金融包容,提高效率和減少腐敗。

  • 加拿大:加拿大央行工作報告指出,引入央行數字貨幣可帶來經濟效益,目前眾多國家的央行考慮發行 CBDC 的一個關鍵問題在於,現金和數字形式的法定貨幣是否可以共存,如果可以,那麼如何保持最優的貨幣政策。

  • 新加坡: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AS)和加拿大銀行聯合開展了一項使用 CBDC 進行跨境跨幣種支付的試驗。MAS 今年 5 月表示,這兩國的中央銀行將其各自的國內實驗性支付網路,Jasper 專案和 Ubin 專案,連線在一起,而這兩個專案是分別建立在兩個不同的分散式賬簿技術平臺上。該試驗是與埃森哲和 J.P.摩根合作進行的。前者支援加拿大 Corda 網路,而後者支援新加坡 Quorum 網路。

  • 瑞典:瑞典央行於 2017 年春季開始致力於 e-krona 專案,以應對多年來不斷減少的現金使用。根據央行網站描述,電子克朗作為讓公眾獲得現金的數字形態,使得國家保證貨幣的價值。雖然“沒有決定是否發行電子克朗”,瑞典央行證實,它“正在繼續調查發行電子克朗以增加競爭力的可能性,並以此方式更好地準備迎接新的數字支付市場”。

其他國家態度

  • 美國:2018 年 12 月,美聯儲在一份報告中表示,雖然他們歡迎加密貨幣,但他們不認為央行應該建立國家加密貨幣。

  • 歐盟:2019 年 3 月,歐洲央行理事 Yves Mersch 與波蘭華沙出席會議時表示,歐元體系目前沒有令人信服的動機去發行央行數字貨幣。

  • 德國:德國央行行長 Jens Weidmann 表示,中央銀行在引入數字貨幣時一定要小心謹慎,因為其可能會在危機時破壞金融體系的穩定。

  • 日本:日本央行副行長雨宮正佳曾表示,日本央行短期內沒有發行數字貨幣的計劃。

  • 俄羅斯:俄羅斯央行負責人 Elvira Nabiulina 在 Skolkovo 學生會議上表示,發行屬於央行的數字貨幣專案無法立即啟動,但央行正在考慮發行。

  • 印度:印度政府目前正在審議一項題為“禁止加密貨幣和規範 2019 年官方數字貨幣法案”的加密貨幣法案草案。該法案建議允許政府建立數字盧比作為法定貨幣,並將數字盧比定義為“由儲備銀行以數字方式發行的貨幣,經中央政府批准為法定貨幣”。

參考資料:

《Central Banks Worldwide Testing Their Own Digital Currencie》

《央行發行數字貨幣DCEP》

《一文讀懂央行數字貨幣》

《黃奇帆:中國央行很可能在全球第一個推出數字貨幣(影片+全文)》

《一文了解各國央行數字貨幣現狀》

《央行數字貨幣DCEP與我們普通人有什麼關係,都在這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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