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最高檢察院、央行聯合釋出《懲治洗錢犯罪典型案例》 比特幣入列!

買賣虛擬貨幣

中國對加密貨幣的態度一向謹慎:監管部門2017年時便實施全面的加密貨幣禁令,持續打壓該領域的發展;中國人民銀行上海總部發布了一篇《加大監管防控力度,打擊虛擬貨幣交易》的宣告,持續監測加密貨幣交易活動,當局可能會強制關閉在境外對中國投資人直接銷售或推銷加密貨幣的公司。

《人民網》1月初也釋出勸世文,向民眾佈道表示比特幣是高風險資產,明示年輕人不要炒幣。

在3月19日上午,中國官方祭出最新動作:最高檢察院與人民銀行攜手,聯合釋出懲治洗錢犯罪典型案例,文中提及六個犯罪案例,內容包括黑道資金、行賄、隱匿資金等。值得注意的是,虛擬貨幣也出現在案例中,宣示著中國官方正式將比特幣等虛擬貨幣定義為被利用作跨境洗錢的新手段。

官方明確定義:加密貨幣就是洗錢犯罪新手段

檔案中表示,2015年8月至2018年10月間,中國一位陳姓男子註冊成立了金融資訊服務公司,除了販售固定理財收益產品、卻自行決定漲跌幅外,更開設加密貨幣交易平臺、發行自己的加密貨幣。陳姓男子被指控在吸引民眾投資後,偽造交易資料、限制大額提現來掩蓋資金缺口。

陳姓男子在被中國公安盯上後旋即逃往境外,陳男前妻除了將加密貨幣交易平臺非法籌得的300萬元人民幣匯給陳男的私人賬戶外,更進一步將之前用犯罪所得購買的車子賣掉所得的90萬元人民幣透過一名礦工兌成比特幣,再將私鑰傳給陳男供其在境外使用。

這樣一個案例其實並不複雜,說穿了就是犯罪者逃離中國,並將犯罪所得透過比特幣出境,導致中國公安無法順利攔截該筆資金。

比特幣洗錢入列典型案例的意義

懲治洗錢犯罪典型案例中定義:“利用虛擬貨幣跨境兌換,將犯罪所得及收益轉換成境外法定貨幣或者財產,是洗錢犯罪新手段。”

該檔案也提到,在偵查過程中人民銀行根據加密貨幣的交易收集證據,包含兌幣過程、交易紀錄、地址、公私鑰、資金流向。

這樣的查案手法被列入典型案例中,結合去年12月26日中國透過的刑法修正案(十一)中,明確將自洗錢入罪,無疑代表著中國官方對加密貨幣交易的監測的持續加壓,從未停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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