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加密媽媽”新提案:監管要給token專案三年豁免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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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C專員海斯特·皮爾斯表示,“安全港”計劃能為區塊鏈網路創業者提供足夠的時間來建立自己的網路,監管機構不必根據去中心化或功能性的標準對其進行衡量。

注:本文作者為Kevin Helms,原文標題為:“Decentralized Networks a Powerful Phenomenon” – Why the SEC Commissioner Proposes Time-Limited Grace Period for Tokens。

文章中提到,SEC專員海斯特·皮爾斯認為,許多加密貨幣企業家正在試圖構建去中心化網路,並且需要將其通證分發到其他人的手中,但問題在於,一旦專案涉及到分發通證就可能落入到聯邦證券法的監管範圍之內。

而她提出的“安全港”計劃能為區塊鏈網路創業者提供足夠的時間來建立自己的網路,監管機構不必根據去中心化或功能性的標準對其進行衡量。

對於通證創始開發團隊來說,他們必須要設定一個實施計劃,確保專案能在三年內達到一定網路成熟度。

海斯特·皮爾斯表示:“即便三年之後網路依然保持了中心化狀態,一旦通證實際用於購買和出售其預期的服務,屆時證券法顯然也將不再適用。”

原文由鏈得得譯者 Chaindder 翻譯與整理。譯文如下:

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專員海斯特·皮爾斯(Hester Peirce)正式提議,希望可以在監管上給予加密通證(tokens)專案三年的寬限期。只要符合特定條件,在此期間,專案開發人員將不受美國聯邦證券法的約束,但之後他們必須確定其通證交易是否屬於證券出售或要約。

擬議的“通證限時豁免”

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專員海斯特·皮爾斯一直被加密社羣熱情的稱為“加密媽媽”,她將自己提出的“通證安全港提案”稱為是一個填補監管與去中心化之間鴻溝的提案。按照該提案,海斯特·皮爾斯希望在《證券法》中新增第195條——通證時限豁免(Time-limited exemption for tokens),旨在使通證發行方在聯邦證券法中獲得三年豁免,從而允許通證發行方構建功能性和去中心化網路。

海斯特·皮爾斯指出:“我發現去中心化網路是一種強大的現象,區塊鏈行業裡有許多優秀人才,但是卻因為社會或地理障礙無法讓社會受益。

海斯特·皮爾斯一直主張使用加密貨幣,也非常希望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能夠批准比特幣ETF(交易所交易基金),儘管現實已經擊碎了她的夢想。自2018年以來,海斯特·皮爾斯就一直擔任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專員,任期將在2020年屆滿。

儘管還沒有任何一個通證發行方在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進行註冊,但目前有一些通證開發專案已經可以享受豁免“政策福利”,例如利用證券法規則D和規則A所提供的豁免。但海斯特·皮爾斯指出,這兩種途徑既昂貴又有侷限性,因此很難讓通證發行專案的區塊鏈網路得到充分發展。

因此,海斯特·皮爾斯表達了給予通證發行專案寬限期的必要性,她認為許多加密貨幣企業家正在試圖構建去中心化網路,並且需要將其通證分發到其他人的手中,這裡的關鍵問題在於,一旦專案涉及到分發通證就可能落入到聯邦證券法的監管範圍之內,因此他們所做的一切努力可能會因為監管受阻而化為泡影。

海斯特·皮爾斯解釋說:“通證專案發行方擔心違反證券法不無道理,鑑於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此前在加密行業裡的一系列執法活動,他們的擔憂並非沒有根據。”

三年寬限期

海斯特·皮爾斯解釋說,她提出的“安全港”計劃能為區塊鏈網路創業者提供足夠的時間來建立自己的網路,監管機構不必根據去中心化或功能性的標準對其進行衡量。

她詳細解釋說:“安全港將為區塊鏈網路開發專案提供為期三年的寬限期,在此期間內,只要符合條件,他們便可以參與並發展功能性或去中心化網路,而不受聯邦證券法的註冊規定的約束。

海斯特·皮爾斯聲稱,安全港還會根據實際需求來為通證發行專案量身定製資訊披露要求,保留證券法反欺詐條款的適用性,並賦予通證發行方吸引使用者參與網路的能力。

海斯特·皮爾斯還補充稱,除了反欺詐條款之外,通證分發和出售均不受1933年《證券法》的約束。另外在1934年的《證券交易法》下,通證也將獲豁免註冊,從事某些通證交易的人員不受1934年《證券交易法》中涉及“交易所”、“經紀人”和“交易商”定義的約束。不過,通證發行專案開發團隊必須滿足某些條件才能獲得豁免,比如資訊公開等。

三年寬限期到了怎麼辦?

對於通證創始開發團隊來說,他們必須要設定一個實施計劃,確保專案能在三年內達到一定網路成熟度。

海斯特·皮爾斯在提案中指出,獲得“安全港”待遇的通證專案寬限期為:出售第一個通證之日起的三年時間內,在三年期限結束之時,創始開發團隊必須確定通證交易是否屬於證券出售或要約。

海斯特·皮爾斯表示:“如果網路已經發展成為去中心化並且允許政策,同時通證在網路內部可以主動地進行商品或服務的交換,那麼此時通證交易則不屬於證券交易。對於大多數通證專案來說,三年時間足夠為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的Howey證券測試做準備,屆時透過測試也會更加容易。即便三年之後網路依然保持了中心化狀態,一旦通證實際用於購買和出售其預期的服務,屆時證券法顯然也將不再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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