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FTC 和 SEC 之間“沒有硝煙的戰爭”:加密貨幣市場該怎麼管?

買賣虛擬貨幣

近來,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和美國商品期貨委員會(CFTC)似乎 對加密衍生品的看法出現了一些分歧

  • 今年 2 月份,文克萊沃斯兄弟提交的首個以比特幣為基礎的交易型開放式指數基金(ETF)的相關申請,被 SEC 否決;
  • 上月 24 日 CFTC 宣佈,經過委員會的一致同意將授予 LedgerX,LLC 紐約一家比特幣期權交易所 LedgerX 許可證,允許其交易和結算比特幣的衍生品合約。

一方面,SEC 以比特幣具有“抗監管”屬性、還未準備好融入主流投資市場為由拒絕了文克萊沃斯兄弟 ETF 的申請;另一方面,CFTC 則首次向數字貨幣衍生品交易頒發了許可證。

SEC和 CFTC雙方的使命不同

實際上,這兩家監管機構之間有著不同的使命。誕生較早的 SEC 是美國經歷了 1929 年那場股市動盪之後,美國國會考慮監管證券市場而成立的。其主要職責是監管股票、債券和信用違約互換(CDS)等證券以及交易所交易基金或 ETF;從而保護投資人權益,維護市場秩序以及公平性,並促進市場資本積累。

而比其晚出生四十年的 CFTC 則旨在規範蓬勃發展的“衍生工具”期貨市場,早期成立時所涉及的領域大多集中於農產品業。該監管機構的主要任務是——促進公開、透明、競爭和財務健全的市場。

以此看來,SEC側重於保護投資者,而 CFTC則更傾向於構建一個“公平開放”的期貨市場。正因如此,在開放新興市場方面 SEC 顯得格外慎重——由於比特幣現貨市場目前還未有明確的監管條例,所以 SEC 難以有效防止部分 ETF 的欺詐以及操作市場等不法行為。如果沒有好的監管方法和措施,SEC 的“水龍頭”依舊會關得很緊。當然,SEC 和 CFTC 一樣對加密貨幣市場非常感興趣,不然近來也不會動作頻頻——先是發文表示,“The DAO”可被定義為證券歸其監管;然後又強制暫停 ICO 公司的股票交易。

CFTC最近似乎“越矩”了

從某種程度來說,最近 CFTC對於數字貨幣市場的某些做法似乎“越矩”了。

一般情況下,CFTC 負責監管商品衍生物(比如小麥期貨或者期權),而不是商品本身(如小麥)的交易。而早前 CFTC 將比特幣和其他數字貨幣定義為“商品”,使得數字加密貨幣不排在其監管清單之列。這或許也是 SEC“為什麼會否決文克萊沃斯兄弟的 ETF”的原因之一,因為數字加密貨幣目前還未有監管機構“認領”。

不過,近來除了在其職責範圍之內向 LedgerX 頒佈比特幣衍生物結算許可證之外,CFTC 還做了一些“踩線”(他自己定下的“線”)的行為。比如去年 CFTC 就“香港比特幣交易所 Bitfinex 一些列的技術性交易違約”採取了執法行動。如果按照 CFTC 對於數字加密貨幣的定義,這一監管存在一定的爭議。雖然當商品市場影響到衍生品市場時,CFTC 也有權實施管理,比如其早前對白銀市場採取的執法行動;但是就目前來看,在美國數字加密貨幣這一新興領域還沒有衍生品市場這一說。

“挑起戰爭”or“成為盟友”

目前,“到底是什麼?屬於哪個範疇?”還存在一定爭議。但是從雙方的做法來看,SEC 和 CFTC 已經開始從不同的角度切入到數字市場內了。SEC 方面表示 The DAO 的二次交易已經構成證券,所以部分 ICO 應該受其監管;而 CFTC 為 LedgerX 頒佈首張許可證以及即將批准芝加哥期權交易所(CBOE)發行數字貨幣衍生品的做法,則有種準備開闢數字加密貨幣衍生品市場的意思。

從表面上看,雙方對於數字加密貨幣的定義以及做法上存在一定的偏差,但是無論最後結果怎樣,誰會在這個新興市場上佔據話語權,最終都是要干預加密貨幣市場。此外,一旦 CFTC 正式“認領”數字加密貨幣,SEC 的“水龍頭”或許會開啟,比特幣 ETF 或許會被批准。

來源:粹客網 http://www.cheekr.com/P/687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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