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機制是區塊鏈專案的重要設計。隨著專案的執行,生態中的參與者需要根據實際執行情況對專案進行必要的更新和升級,以使專案持續良性發展。然而,不同參與者的核心利益並非完全一致,他們會對專案的技術路線和發展方向持有不同的意見。治理機制可以解決這個問題,使不同參與者最終達成共識。治理機制直接決定這個網路生態是否具有發展的生命力。
區塊鏈的治理機制
從本質上看,區塊鏈的治理是參與者之間進行互動和合作的過程,是區塊鏈生態能夠持續創新和發展的關鍵因素。根據治理模式的不同,區塊鏈的治理機制可以分為鏈下治理和鏈上治理。
一
鏈下治理
鏈下治理是指生態中的參與者在鏈下協調如何對專案進行更新和升級。鏈下治理的基礎是生態中的參與者廣泛參與討論,其主要流程如下。首先,參與者可以研究並制定變更提案。接著,參與者在社交媒體上對提案表達觀點,並進行充分討論。然後,核心開發者根據社羣的反饋決定是否接受該提案。如果接受,開發者會對專案程式碼進行更新和升級。最後,礦工、節點運營商和社羣成員決定是否支援提案。如果支援,他們會選擇升級節點客戶端並維護新鏈。
目前,包括比特幣和以太坊在內的很多區塊鏈專案採用鏈下治理。但鏈下治理存在很多問題。第一,如果參與者之間無法達成一致,那麼他們會分別選擇維護原來的鏈和新鏈,導致區塊鏈發生硬分叉,削弱整個社羣的力量。第二,鏈下治理的各個環節沒有明確的時間節點和判斷標準,會造成治理的流程過長且無序。第三,決定是否對專案程式碼進行更新和升級的是開發者,但他們並不一定持有太多專案代幣,因此他們的利益最大化的方向可能與整個專案利益最大化的方向不一致。
二
鏈上治理
與鏈下治理不同,鏈上治理的所有流程都發生在區塊鏈上,透過智慧合約對專案進行更新和升級。鏈上治理的主要流程是:首先,參與者可以研究並制定提案。然後,透過區塊鏈對提案進行投票。最後,統計投票結果,如果提案透過,所有節點自動升級。
目前,採用鏈上治理的區塊鏈專案有 Decred、MakerDao 和 Tezos 等。鏈上治理預先制定各個環節的時間節點和判斷標準,整個流程會更加透明和有序。同時,採用鏈上治理的區塊鏈一般不會發生硬分叉。但鏈上治理也存在一些問題,特別是持有大量代幣的參與者在鏈上治理中擁有的權力過大,持幣數量較少的參與者的參與積極性不高。
EOS 的治理機制
鏈上治理和鏈下治理各有明顯的優點和不足,很難判定哪種治理模式更具優勢。最初,EOS 採用的是鏈上治理和鏈下治理的混合模式。
一
超級節點
EOS 進行鏈上治理的基礎是代幣的治理權。EOS 代幣的主要權益包括使用權、收益權和治理權,其中,治理權主要體現在使用者抵押 EOS 給節點投票。據 EOS 瀏覽器資料顯示,目前參與 Staking 的 EOS 數量為6.09億,約佔 EOS 總量的59%。
EOS 代幣狀態(資料來源:eosflare.io)
投票是使用者參與 EOS 鏈上治理的主要方式。EOS 採用 DPoS 共識機制,超級節點是由使用者透過投票選舉出來的,每個 EOS 賬戶至多可以給30個節點投票,並且所有節點的得票數量都是該賬戶抵押的 EOS 數量。使用者透過投票參與鏈上治理並決定 EOS 的未來發展路線。參與鏈上治理的使用者數量越多,作惡者的成本就越高,EOS 網路就會越安全。
二
ECAF
除鏈上治理之外,EOS 曾經還設定了管理爭議的核心仲裁法庭(EOS Core Arbitration Forum,ECAF)。ECAF 會裁決 EOS 生態中的爭議,這是一種鏈下治理的方式。
ECAF 的治理流程如下:首先,使用者舉報不合規的爭議案例;然後,ECAF 對爭議做出裁決;最後,如果得到支援,超級節點會執行裁定結果。需要指出的是,ECAF 不是一個具有強制性權力的機構,超級節點可以不支援裁定結果並拒絕執行。
ECAF 曾被視為 EOS 治理機制的重要組成部分。EOS 生態中的參與者認為 ECAF 類似於現實世界中的仲裁機構,可以對爭議進行裁定。然而,ECAF 沒有一套明確標準和規則來進行仲裁。在推出後相當長的時間內,ECAF 沒有裁決過一次爭議案例,更多的是在凍結賬戶,這引起了很多使用者和超級節點的不滿。ECAF 的權威性遭到質疑後,EOS 生態中出現了更多反對 ECAF 的聲音。2019年,超級節點透過了公投提案,ECAF 被廢除。此後,EOS 沒有再設立管理爭議的類似機構。
EOS 治理的問題
ECAF 被廢除後,EOS 的治理機制主要是鏈上治理,在治理過程中存在以下問題。
一
共謀
如前文所述,每個 EOS 賬戶至多可以給30個節點投票,並且所有節點的得票數量都是該賬戶抵押的 EOS 數量。EOS 設定“1票30投”規則的初衷是讓更多的節點有機會當選超級節點,防止超級節點的固化。從博弈論的角度來看,如果實施“1票1投”規則,EOS 持有者只會投票給自己或某一個熟悉的節點;而在“1票30投”規則中,EOS 持有者可以給更多的節點進行投票,當選的 EOS 超級節點的整體分佈就會比較分散。
然而,“1票30投”的規則並沒有起到預想中的效果。在這種機制下,節點互投成為競選出塊節點的最佳投票策略,節點之間是協作關係而非競爭關係。節點之間會互相串謀並投票,共同瓜分出塊獎勵,他們會牢牢把控既得利益,讓其他候選節點難以參與進來,增發的代幣被這些節點獲得,導致 EOS 的中心化程度越來越高。
二
賄選
賄選也是投票過程中普遍存在的問題。由於普通使用者的持有的 EOS 數量不多,他們會覺得自己對投票結果的影響不大,因此普通使用者會選擇給收益最高的節點進行投票。很多惡意節點前期會透過補貼的方式進行賄選,以獲得更多的使用者投票,排擠掉那些真正關心生態長期發展的節點。這些惡意節點成功當選之後,可能會對生態造成破壞。
三
節點固化
超級節點是 EOS 生態中得票率最高的前21個節點,因此,持有大量 EOS 的參與者更有機會成為超級節點。再加上前文提到的節點之間相互投票的現象非常普遍,這引起了生態中其他成員對 EOS 中心化程度高的質疑和不滿。雖然持有大量 EOS 的參與者是 EOS 最大的風險承擔者,他們與整個專案的利益方向是一致的。但是,他們在治理中的影響力太大會降低鏈上治理的去中心化程度。
四
參與積極性不高
普通 EOS 使用者對投票的參與積極性不高。生態中很多參與者更關心自己的短期收益,對 EOS 的未來發展情況並不關心,他們不會根據專案的實際發展情況進行投票,一些投資者甚至不參與投票。當提案內容是與底層技術或經濟設計相關的內容時,很多參與者對於提案的內容並不瞭解,他們不會花大量時間研究提案的差別和影響。同時,使用者投票時需要將 EOS 鎖定,增加了使用者的機會成本,這也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參與者的投票積極性。
EOS 治理問題的解決方案
針對治理的問題,EOS 生態中的參與者提出了相應的解決方案。
一
BM提出的《區塊鏈治理提案》
BM 曾提出《區塊鏈治理提案》來解決治理問題。《區塊鏈治理提案》中設計6個特定的抵押池,對應6個特殊的智慧合約和6個期限(3個月、6個月、12個月、2年、5年和10年)。只有那些充入抵押池的 EOS 代幣才能參與節點投票,並獲得 Staking 收益。
Token 可以在任意時間打入任意的抵押池。但一旦打入,在到期前只能勻速提取。比如,一筆 EOS 打入10年期抵押池後,每週最多隻能提取7/(10*365)=0.19%。當然,也可以一直不提取,到期後可以接著轉存。
抵押池中的 Token 都可以分享 Staking 收益。Staking 收益獨立於驗證節點的出塊獎勵,與出塊獎勵一起構成 Token 增發的兩個渠道。而在很多 PoS 公鏈中,Staking 收益來自驗證節點向其支持者分享的出塊獎勵和手續費,這是BM建議在代幣增發上的關鍵特色。
對於增發代幣的分配,BM 建議以抵押池的收益為主,出塊節點獲得的出塊獎勵則儘可能最小化,並且還要根據出塊節點的丟塊情況打折扣。BM 的建議實際上壓低了出塊節點及其支持者的地位,而提高了抵押池的地位。
在出塊節點選舉中,每個代幣的權重等於其連續處於抵押池中的時間長度。因此,投票權重也與 Staking 數量、時間成正比,也就是犧牲流動效能換取更大的投票影響力,這類似於“幣天”概念。
按“幣天”從高到低選出21個出塊節點後,出塊節點輪流出塊。每個驗證節點在每個塊中獲得的出塊獎勵不是一樣的,而是與它累計獲得的“幣天”成正比。這樣,如果一個人能獲得大量的“幣天”支援,不管他把這些“幣天”支援都放在一個驗證節點上,還是分到兩個驗證節點上,他所獲得的出塊獎勵是一樣的。這個機制有助於緩解目前 EOS 節點選舉中的串謀和“分拆馬甲”等問題。需要指出的是,BM 提出的方案目前並沒有實施。
二
投票權重
針對節點固化的問題,很多鏈上治理的專案提出了一些新的方法計算投票權重,例如:引入以區塊鏈身份為基礎的一個帳戶一票、在計票階段採用新的計票方式等,但這些方法的有效性還有待檢驗。
一個帳戶一票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削弱 EOS 持幣大戶的影響。雖然參與者可以透過多註冊賬戶的方式增加投票權,但這個方法在實際操作上會非常繁雜,而且參與者這樣操作所獲得的收益也很有限。但是,一個帳戶一票的規則會遭到持幣大戶的反對,也會降低參與者持有 EOS 的意願。
“二次方投票”也是一種可行的方案。在這種計算方案中,參與者的投票權重不是直接與持幣量成正比。如果持幣大戶想要獲得與當前相同的投票權重,那麼他們付出的成本會比現行的方案多很多。並且,使用者持有的 EOS 達到一定數量後,使用者增加 EOS 持有量所獲得的邊際收益會大大降低。
思考和總結
鏈上治理是一種更去中心化和更符合區塊鏈內在理念的治理機制,也開始被越來越多的知名區塊鏈專案所採用。但是,鏈上治理目前存在很多問題。因此,EOS 最初採用的鏈上治理和鏈下治理的混合模式是一種不錯的選擇,理論上可以有效彌補鏈上治理的不足之處。ECAF 曾經被視為 EOS 治理機制的重要組成部分。但是,ECAF 沒有一套明確標準和規則來進行仲裁。如果 ECAF 設計得更好一些,EOS 的治理機制會更加成功。
在一般情況下,超級節點是透過合作而非競爭的方式來生產區塊,EOS 不會出現硬分叉。然而,對於理念不同的參與者,強制他們留在同一個生態中不見得一定是好事。鏈上治理可以避免分叉,但也可能會影響區塊鏈的持續創新和發展。反觀 BTC、BCH 和 BSV,經過幾次分叉後,不同理念的參與者可以支援不同的路線,社羣的凝聚力並沒有減弱。
對於鏈上治理來講,必須保證生態內的絕大多數參與者的核心利益與整個專案的核心利益是一致的。因此,參與者需要在經濟上受到激勵,促使他們做出對專案有利的選擇。如果參與者在這個過程中沒有感受到這個激勵,那麼他們可能會不再參與到治理中來。
鏈上治理依靠群體智慧。但勒龐在《烏合之眾》一書中指出,聚整合群的人們,感情和思想會轉到同一個方向,自覺的個性消失了,形成一種集體心理,其心理特點是易受暗示,易於輕信。這一點在 EOS 治理中也有體現,例如,BM 在 EOS 社羣的影響力足以讓大多數社羣成員支援他的想法,並放棄自己的思考。因此,群體智慧能在鏈上治理中發揮的作用是有限的。
EOS 現行的節點投票機制受到的爭議很大。節點互投是參與競選的最佳策略,並且很難對節點互投進行限制。BM 提出了新的抵押池方案,但這個方案能否實施還是未知數。鼓勵更多的生態使用者參與治理是 EOS 需要解決的難題。
區塊鏈的治理是一個非常新的領域,EOS 對治理機制的探索有助於改進現行的治理體系。EOS 的治理機制仍然面臨很多值得研究的問題,參與者需要不斷迭代以獲得最佳解決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