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司法部發布加密貨幣執法框架,加密社羣一片唏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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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司法部(DoJ)提出的新的加密貨幣執行指導方針已收到加密社羣部分人士的負面迴應。

美國司法部長William Barr今天早些時候釋出了司法部的報告,該報告旨在解決加密貨幣造成的“十分危險的公共安全威脅”。

在這份長達83頁的檔案中,“犯罪”或“罪犯”兩個詞被引用了168次,加密貨幣社羣中的許多人將司法部的立場解釋為對加密貨幣的直接攻擊,這份報告中加密行業被貼上“一種犯罪途徑”的標籤。

Coinshares首席戰略官 Meltem Demirors將這份政策檔案描述為“加密貨幣中已知的每一種金融犯罪的商業記錄”,聲稱司法部的立場過分強調加密技術的犯罪用例,卻未能合理陳述加密資產的眾多合法用途。

Twitter上的許多人都響應了這一觀點,“ CryptoPennyCO25”給出了相當典型的迴應,認為美國司法部的報告只是試圖從不利的角度來描述加密貨幣:

司法部對加密貨幣如何成為恐怖分子、流氓政權、罪犯等的工具以及執法打擊此類活動的重要性持消極態度。

-CryptoPennyCO️2025(@CryptoPennyCO)2020年10月8日

XRP社羣中的一些人對報告的這一行描述表示不滿:“ Ripple實驗室故意違反了《銀行保密法》 (BSA)的若干要求。”

Ripple執行長Brad Garlinghouse認為該報告以及美國的總體做法與提供明確指導相距甚遠:

“一份超過70頁的充滿矛盾的報告是不會體現監管明確性的——許多負責任的私營企業都在試圖遵守規則,但是當一個法律仲裁員都沒有時,這將變得越來越困難。”

整個Ripple社羣與推特使用者Massimo達成共識,稱該報告“是毫無意義的,它沒有解決我們真正所需要的,讓加密行業以一種安全有序且富有意義的方式成熟和進步。”

本週初,Ripple聯合創始人Chris Larsen表示,由於政府缺乏監管的明確性,該公司正在考慮遷往英國、瑞士、新加坡或日本。

美國司法部的這一新的加密貨幣執法框架可能會加快Ripple的決定——Garlinghouse建議其他公司也可以效仿Ripple的決定。他補充說,除非提供更明確的指導方針,否則“公司會將其投資(或整個公司)轉移到海外”。

但是,並非加密社羣中的每個人都反對這一新的執法框架。Compound總顧問Jake Chervinsky認為這一發展有著積極的意義:

“這種指導方針並不經常出現,對於理解政府的法規和執法重點非常有幫助。我們都應該仔細閱讀。”

來源:https://cointelegraphcn.com/news/community-reacts-to-new-doj-crypto-enforcement-guidelin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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