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數字貨幣並未發行 消費者需提高警惕

買賣虛擬貨幣

近日,有網路傳言稱人民銀行已發行法定數字貨幣,一些不法分子和機構借網路之風冒用人民銀行名義,將相關數字產品冠以“DC/EP”或“DCEP”在數字資產交易平臺上進行交易。一些不瞭解數字貨幣的消費者可能因此而上當,筆者梳理了數字貨幣的幾個特點,幫助大家更好地瞭解數字貨幣。

數字貨幣早在2014年就已經被提出,數字貨幣由央行發行,作為我國中央銀行,央行發行的數字貨幣具有法償性,公眾不能拒絕接受數字貨幣,其效力和安全性也是最高的。數字貨幣並非直接向社會公眾直接發行,其採取的是雙層運營體系,央行會先把數字貨幣兌換給銀行或者是其他運營機構,再由這些機構兌換給公眾。

央行數字貨幣其形態是數字化的,是具有價值特徵的數字支付工具,不需要賬戶就能實現價值轉移。設想這樣一個場景,手機支付和轉賬不用再開啟網銀、不用再開啟支付寶和微信,無須掃描二維碼,甚至連網路也不用開啟,只要雙方手機有電,手機靠近就能完成支付操作。

數字貨幣一經推出便捷性又有了更大的提升。首先,傳統紙鈔、硬幣的發行、印製、回籠、貯藏各個環節的成本太高,還要做防偽技術,攜帶也不是很方便。其次,和其他支付方式相比,我們現在十分便捷的微信、支付寶支付也需要滿足網路、繫結銀行等條件,數字貨幣在支付的時候是不需要繫結任何銀行賬戶的,除非需要往數字貨幣裡充錢或者要從數字貨幣中取錢進行理財等用處。

據瞭解,央行數字貨幣可以滿足匿名支付的需求,但出於反洗錢的考慮,央行對數字錢包也設定了分級和限額安排。比如,用手機號碼註冊的錢包級別是最低的,只能滿足日常小額支付需求。如果上傳身份證和銀行卡,就可以獲得更高階別的數字錢包;如果去銀行面籤,可能支付就沒有限額。

數字貨幣既然好處多多,為何遲遲仍沒有面世?據業內人士迴應:“雖然數字貨幣在很早前就開始被研究。但一直沒很好的實施推出的一大原因是為了安全考慮,完全以數字訊號形式存在的現金,有被複制從而導致雙付的風險,如若這一風險爆發,就會發生嚴重通脹,後果十分嚴重。”

因此,數字貨幣真正發行還沒有確切時間,近期網路炒作或是不法機構以此行騙都值得消費者提高警惕。

央行為了闢謠也釋出了澄清宣告,宣告提醒廣大消費者:央行未發行法定數字貨幣,也未授權任何資產交易平臺進行交易。人民銀行從2014年開始研究法定數字貨幣,目前仍處於研究測試過程中。市場上交易“DC/EP”或“DCEP”均非法定數字貨幣,網傳法定數字貨幣推出時間均為不準確資訊。目前網傳所謂法定數字貨幣發行,以及個別機構冒用人民銀行名義推出“DC/EP”或“DCEP”在資產交易平臺上進行交易的行為,可能涉及詐騙和傳銷,請廣大公眾提高風險意識,不偏信輕信,防範利益受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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