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各州區塊鏈立法碎片化存在風險

買賣虛擬貨幣
即使是自稱區塊鏈的懷疑者,也會注意到政府宣佈採用了區塊鏈相關立法。 但是在很多情況下,區塊鏈相關法規是否真的有必要?是否可能會導致一些意想不到的結果呢?
目前據我們所知,美國有四個州透過了正式的區塊鏈法規。 這些法規授權將區塊鏈技術用於一個或多個功能,例如:開展商業活動(亞利桑那州和內華達州);用於提供資訊證據(佛蒙特州);儲存公司記錄(特拉華州)。 毫無疑問,其他州也正在考慮,並在某些情況下努力起草和透過立法授權,來允許使用區塊鏈技術的來實現一些類似或其他的功能。我們需要許可嗎?令人興奮的是,亞利桑那州、特拉華州、內華達州和佛蒙特州在區塊鏈技術方面處於領先地位,在許多方面值得讚賞。這些州採用了區塊鏈相關立法,透過給出許可向公眾和市場表明他們對區塊鏈技術的信任。 這些法規似乎建議,“繼續使用區塊鏈技術吧。 我們不會懲罰你使用它。 你有我們的許可。”但是有必要嗎? 我們是否需要美國州政府使用區塊鏈技術的允許? 而當我們提出了一個新的技術,是否需要立法授權才能使用它? 為什麼我們認為我們使用區塊鏈技術需要政府的授權? 我們是否還需要經過這個授權才能使用人工智慧?
而且,如果一個司法管轄區透過立法,那麼那些選擇不頒佈類似法律的司法管轄區會有什麼看法呢?這樣是否意味著這種區塊鏈活動是無效的,非法的或者不允許的?很多司法管轄區可能正在為這些問題苦苦掙扎,即是否需要具體的立法來授權使用區塊鏈技術。如果需要,這種法律在什麼情況下需要?具體將如何呢?換句話說,我們如何鼓勵所有50個州以及包括醫療、教育、銀行等多個行業的區塊鏈創新? 我們是否可以確定區塊鏈技術和智慧合約的每一項功能,然後再相應地起草立法?希望不是這樣。 這將是一個漫長而繁瑣的過程。巴爾幹化的風險顯然,50個州(城市,郡)之間不一致的區塊鏈立法並不理想。各管轄區的看法和協調非常重要。
否則,結果可能是一個涵蓋不同功能、不同標準、不同層次的特殊法規的大雜燴,可能使全美區塊鏈解決方案過於複雜,或許在商業上不可行。如果各個司法管轄區之間沒有一定程度的協調一致,那麼跨州運營的企業或分散於各州的客戶也將面臨合法挑戰。誠然,各州法律存在很多不同的情況,企業可能習慣於遵守這樣的法律,但是不一致的立法可能會導致:在一些州使用區塊鏈技術是允許的。即使在一個州內,區塊鏈在某些職能和行業授權立法的透過也可能表明,那些考慮將區塊鏈技術部署到未經明確允許的其他職能和部門的行為可能會被禁止。複製和貼上為了實現協調,美國的一些轄區可能會考慮複製其他已透過立法區域的區塊鏈授權立法。 但由於多種原因,這可能並不理想。
例如,各州之間可能存在法律上的差異和細微差別,而這些差異和細微差別可能並不明顯。 即使在不同的兩個州,相同的法定語言也可能有不同的含義,因為不同的法院對法定語言的解釋可能不同。僅僅用相同的法定語言,模仿樣式嫁接到另一個州的法規上,缺少了較多的思考、分析和規劃,是不明智的。此外,那些已經頒佈區塊鏈授權法規的州可能遇到從前透過立法時沒有遇到的困難及障礙。 這些州根據他們立法透過後的經驗可能會推薦不同的方法或法定語言修飾,也可能後見之明地授權區塊鏈技術。其它州應該從那些區塊鏈技術領先的州那裡尋求見解,然後再考慮複製他們的區塊鏈使用法規或方法。單靠經驗或實踐的方法為了使區塊鏈授權立法真正成為可能,而不是無意中造成混亂或困擾,我們建議各州考慮頒佈區塊鏈授權法,如未能頒佈這樣的立法,現有技術或新產生的、含糊不清的技術的使用將是被允許的,或者是現行州法律排除了對區塊鏈技術的立法。
例如,當現有法律考慮到如一個或多個人(而不是技術)進行列舉時,可能存在對區塊鏈技術使用上允許性的歧義。特拉華州就是這種情況。 在頒佈《特拉華州通用公司法》的“區塊鏈修正案”之前,該法令規定企業官員(一個人)將負責公司的股票賬目。修正案修改了公司法,明確允許透過使用資料庫網路(即區塊鏈)維持公司股票賬目的行政職能,並具有一定的資格要求。我們認為,正在研究是否以及如何實施區塊鏈立法的州可以從其法律意圖考慮或需要人工中介機構(例如根據特拉華州法律之前的公司官員)進行干預來獲益,然後再考慮修改法律。在各州法律不禁止區塊鏈技術的部署、區塊鏈技術使用方面在法律邊界模糊的情況下,我們建議特定的區塊鏈授權立法的透過不僅可能是不必要的,而且也可能有意想不到的或混亂的效果。原文:作者:Andrea Tinianow and Joshua Ashley Klayman
編譯:linkea稿源(譯):

免責聲明:

  1. 本文版權歸原作者所有,僅代表作者本人觀點,不代表鏈報觀點或立場。
  2. 如發現文章、圖片等侵權行爲,侵權責任將由作者本人承擔。
  3. 鏈報僅提供相關項目信息,不構成任何投資建議

推荐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