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the block
翻譯/章魚哥
- 本月早些時候,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拒絕了VanEck關於現貨比特幣ETF的申請。
- 灰度仍向該機構申請將其GBTC產品轉換為ETF。
- 灰度致函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聲稱該機構批准基於期貨的產品卻拒絕現貨產品是“武斷和反覆無常的”,可能違反《行政程式法》(APA)。
在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最近拒絕比特幣現貨ETF之後,灰度正在反駁監管機構的觀點。
灰度正尋求將其比特幣信託GBTC轉換為ETF,當紐約證券交易所Arca申請將該產品十月上市時, SEC開始考慮此事,最早可能在12月24日做出決定,儘管該機構有延期的歷史,但其已經在11月2日釋出公告,徵求對擬議規則變更的意見。
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對VanEck的發行採取了類似的做法,於今年6月徵求反饋意見。該機構本月早些時候拒絕了該申請,使其成為這批申請中第一個收到答覆的機構。
鑑於這些事件,灰度週一晚上致函該機構,稱SEC的一再拒絕可能違反《行政程式法》(APA),APA管理著聯邦機構的決策過程。
灰度聲稱該機構的決定是“武斷和反覆無常的”,因為委員會已經批准了基於期貨的比特幣 ETF,但沒有批准基於現貨的產品。自從比特幣期貨ETF獲批以來,灰度就一直指出SEC在批准基於期貨的產品而不是現貨的產品意願方面存在不一致之處。
"根據1940年法案註冊的比特幣期貨ETP和不需要或沒有資格這樣註冊的現貨比特幣ETP在所有相關方面都是一樣的,但根據2021年11月12日不批准令的分析,委員會對它們的處理是不同的,"致函中提到。
VanEck的產品是根據1933年《證券法》提出的,而獲批的期貨產品受到1940年《投資公司法》的額外監督。 SEC主席Gary Gensler此前曾表示,他有興趣根據《40法案》批准產品,因為它的保護力度更大。《33法案》側重於資訊披露,而《40法案》則授權監管機構對發行人進行審查,並制定發行人必須滿足的消費者保護標準。
SEC指出,註冊情況的不同是期貨和現貨產品待遇不同的原因,但灰度認為這與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在拒絕令中不斷引用的市場操縱問題相背離。
一些人認為如果SEC對期貨市場沒有市場操縱行為感到滿意,那就說明基礎資產市場也必須充分不受操縱。
“儘管委員會援引《1940年法案》提供的投資者保護條例作為區別對待的理由,一再援引規則19b-4拒絕比特幣現貨ETP申請,但《1940年法案》的保護並未解決市場操縱和欺詐。”致函中說。
灰度的法律副總裁Craig Salm在灰度網站上的一篇帖子中解釋了該公司的論點。他辯稱,《40法案》提供的保護實際上並沒有解決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在其拒絕令中一再提出的擔憂。《40法案》旨在規範投資產品的管理, SEC一再表示擔心缺乏對衍生現貨價格的監督,但這不屬於《40法案》的管轄範圍。
不過獲批的期貨產品持有在芝商所交易的許可,芝商所是一個受聯邦監管的市場。但許多被拒絕的現貨產品計劃跟蹤CME的指數,這些指數也為期貨產品設定了價格。
灰度認為,目前尚不清楚為什麼CME的定價機制足以過濾掉期貨市場中的操縱行為,卻不能追蹤現貨市場的產品。
“就目前而言,比特幣ETF的前景對GBTC股東和所有其他尋求獲得比特幣風險敞口的美國投資者來說是不公平和帶有歧視的,” Salm寫道。“幸運的是,《行政程式法》(APA) 的存在就是為了解決類似問題,以便管理規範聯邦機構制定和釋出法規的過程,最終保護美國投資者。”
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尚未正式迴應這封信函,但已在該機構的資料庫中公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