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ipple執行長:缺乏監管框架使美國公司處於劣勢

買賣虛擬貨幣

Ripple執行長Brad Garlinghouse週一就監管透明度的必要性發表了他的看法。

據《比推》此前報道,Ripple的聯合創始人Chris Larsen上週表示,Ripple可能會考慮搬遷到其他國家,理由是美國缺乏明確的監管規定。

在推特上,Garlinghouse再次強調了Ripple可能搬出美國的可能性:

“缺乏統一的國家監管框架使美國企業及創新處於明顯的劣勢。我們所需要的只是一個公平的競爭環境,如果Ripple需要搬到另一個國家才能實現這一目標,那麼我們必須這麼做。”

最近,美國司法部發布了加密貨幣執法框架,Garlinghouse對此表示,這份70頁的報告“具有矛盾性”,沒有提供明確的監管規定。前CFTC主席Chris Giancarlo曾表示XRP不是證券。

在今天的推文中,Garlinghouse認為美國立法者正在將加密經濟變成一場“猜謎遊戲”:

“美國司法部上週的報告列出了8個美國監管機構,每個機構都有不同的觀點:加密貨幣是財產;加密貨幣是商品;加密貨幣是虛擬貨幣;加密貨幣是證券等等。監管不應該是一個猜謎遊戲。”

Ripple一直希望美國監管機構對加密貨幣領域給予更多關注。該公司邀請了美國知名政策制定者擔任Ripple Swell 2020大會發言人,如世界銀行(World Bank)的Mahesh Uttamchandani和世界經濟論壇(World Economic Forum)的Sheila Warren。

此外,根據Garlinghouse的說法,Ripple遵守並支援《銀行保密法》和《反洗錢法》。

這位執行長在推特上說:

“Ripple是一家自豪的美國公司,遵守並支援重要法律,這些法律將不良行為者拒之門外,保護消費者安全。我們不想逃避美國的監管。”

除此之外,Garlinghouse認為,一些美國監管機構偏袒並支援中國科技公司,這無疑是在“雪上加霜”。

圖片來源:Ripple

作者 Amy Liu

本文來自比推Bitpush.News,轉載需註明出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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