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挺比特幣!富達報告駁斥對比特幣的六大質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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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達數字資產在近日發表的一篇部落格文章中駁斥了針對比特幣的一些常見批評觀點。

文章認為,雖然一些對於比特幣的批評觀點屬於老生常談,但是由於最近一段時間比特幣關注度的增加,富達有必要進行最新的迴應。

文章中駁斥的對比特幣的六大質疑包括:

•比特幣的波動性太大,不適合作為保值手段。

•比特幣作為一種支付手段已經失敗。

•比特幣非常浪費。

•比特幣被用於非法活動。

•比特幣的價值沒有任何支援。

•比特幣將被競爭對手取代。

批評1:比特幣波動性太大,不適合作為保值手段。

迴應:

一種新資產從被忽視到成為全球性的儲值資產的軌跡不太可能是線性的,隨著比特幣的廣泛採用以及衍生品和投資產品的發展,比特幣價格的波動性可能會繼續下降。

比特幣目前是一種新興的價值儲存工具,它正在經歷金融化,並正在鞏固其作為價值儲存工具的地位。隨著現貨和衍生品市場流動性的增加,以及允許投資者以不同方式表達對比特幣興趣的產品的開發,日常波動應該會隨著時間的推移而下降。隨著比特幣的所有權變得越來越普遍,比特幣的價格應該會穩定下來,同時新參與者推動市場的能力也會降低。

研究比特幣波動性的一個方法是將其與20世紀70年代的黃金進行比較。正如Bitwise Investments的Matt Hougan所說,當美國放棄金本位制時,投資者並不清楚黃金的作用,這導致了黃金價格的波動,類似於今天的比特幣。

理解比特幣波動性的另一種方式是,這是該資產完全非彈性供給的結果。需求的增加不會導致比特幣供應量的增加或比特幣發行速度的增加,這種供應的非彈性也是比特幣稀缺和有價值的原因。因此,比特幣投資者接受波動性作為進入一個不斷上升的價值儲存資產的成本或溢價,他們認為這個資產是一個巨大的未開發的目標市場。

比特幣的波動性也可以解釋為比特幣有一個抵抗干預的市場,沒有中央銀行或政府可以介入支援或支撐市場以人為地抑制波動。比特幣的波動性是一個不被幹預的市場的代價。伴隨著波動性的真正的價格可能比人為的穩定更可取,如果人為的穩定導致了扭曲的市場,那麼在不干預的情況下可能崩潰。

批評2:比特幣作為一種支付手段已經失敗。

迴應:

比特幣的開發經過了深思熟慮的考慮,設計了有限且昂貴的容量以提供去中心化和不變性等核心特性。鑑於其高結算保證,比特幣提供了有限的結算能力。

許多人仍然認為,比特幣的核心用途是作為日常低價值交易的支付手段。持這種觀點的批評者認為,比特幣之所以失敗,是因為它不能提供與Visa、萬事達或PayPal等支付渠道相同的交易吞吐量。

但是事實上,交易手段可能是比特幣在特定情況下的使用場景之一,但它不是比特幣的核心或唯一功能。

比特幣的特性使它成為一種可行的支付工具,它可攜帶、可替代和可分割。另一方面,它也有侷限性,因為它價格不穩定的,吞吐量有限。正如上面所討論的,波動性是比特幣實現稀缺性的代價,有限的吞吐量是比特幣為去中心化所做的犧牲。透過設定吞吐量上限,比特幣讓擁有普通電腦的人可以執行驗證節點。驗證節點非常重要,因為它們可以驗證挖礦節點所執行的工作,並對負責建立區塊和處理交易的礦工進行制衡,這樣就不會有任何一組利益相關者擁有過大的權力和影響力,這樣比特幣就可以去中心化。

比特幣最有價值的支付能力並不是進行每天的日常支付,而是進行類似於國際企業之間的全球結算甚至央行和政府之間結算的交易。比如BitPesa,它幫助中小企業和跨國公司透過比特幣進行非洲國家外匯的買賣和交易。BitPesa是最早利用比特幣進行商業結算的公司之一,以減少在新興市場做生意的成本和摩擦。

此外,雖然鏈上結算能力有限,但閃電網路等比特幣二層解決方案可能解決小額比特幣交易的需求。

在美國等國,稅收是使比特幣難以作為一種支付手段的另一個因素。例如,美國國稅局(IRS)將比特幣歸類為“財產”。在支付環境中,這意味著比特幣使用者在使用比特幣進行支付或購買時必須計算他們的收益或損失,這降低了比特幣作為支付工具的吸引力和完整性

批評3:比特幣非常浪費。

迴應:

比特幣挖礦的很大一部分是由可再生能源提供的,否則這些能源就會被浪費掉。此外,比特幣網路消耗的能量是對資源的有效和重要利用。

對於由可再生能源驅動的比特幣挖礦的比例,人們有不同的估計。例如,劍橋替代金融中心(CCAF)釋出的第三份全球加密資產基準報告估計,76%的礦工使用可再生能源(尤其是水電)作為其能源組合的一部分。CCAF的資料顯示,可再生能源佔比特幣礦工總能源消耗的比例為39%。CoinShares估計,截至2019年12月,支援比特幣挖礦的可再生能源的滲透率為73%。這兩項估計都表明,相當一部分挖礦業務是由可再生能源(如水電、風能、太陽能)提供動力的。

最近還有公司使用油田的天然氣副產品為比特幣挖礦提供動力,此過程中減少了碳和甲烷的排放。使用這些副產品來開採比特幣的公司,也有可能獲得更多的收入。

然而,不可否認的是,比特幣挖礦確實消耗能源。因此,問題變成了,是否值得使用能源來保護比特幣網路和處理交易?比特幣是一種稀缺的、去中心化的、抗審查的數字資產,比特幣最重要的特性直接與現實世界中用於挖掘的資源相關。只有開採和維護成本高昂,比特幣才能履行其作為安全、全球價值轉移和儲存系統的角色。

批評4:比特幣被用於非法活動。

迴應:

與現金或網際網路一樣,比特幣是中性的,對好的參與者和壞的參與者都可能有價值。然而,從總量上看,與非法活動有關的比特幣交易非常低。

批評比特幣被用於犯罪活動,就好比批評現金被用於非法活動,或者批評網際網路承載了黑網和非法市場。比特幣(像現金或網際網路一樣)是中性的。比特幣提供了對社會產生積極影響的新穎特性;然而,它也可能被不法分子利用,他們利用了比特幣去中心化和抵制審查的特性。

重要的是,不要孤立地考慮比特幣在非法活動中的用途。根據區塊鏈分析公司Elliptic的資料,比特幣在非法活動(如黑市、勒索軟體、欺詐活動)中的使用一直呈下降趨勢,與非法活動有關的交易在近年來比特幣總交易中所佔比例不到1%。比特幣的透明特性使我們能夠建立一個具體模型估計比特幣用於非法活動的情況,根據聯合國毒品和犯罪辦公室和Chainalysis的資料顯示,在暗網上每花1美元比特幣,就有至少800美元現金被洗白。

執法部門可以藉助區塊鏈取證來檢測和懲罰犯罪活動,這也為不法分子使用比特幣設定了障礙。比特幣是假名的而不是匿名的,區塊鏈分析公司開發了複雜的技術,透過比特幣追蹤犯罪活動以找到他們真實世界的身份。

此外,隨著比特幣越來越金融化,監管機構對比特幣的關注和審查只會越來越多。

批評5:比特幣的價值沒有任何支援。

迴應:

比特幣不受現金、工業用途或法令的支援。它受到了程式碼和主要利益相關者之間的共識的支援。

Robert Greer定義了三種資產“大類”:資本資產、消耗性/可轉換(C/T)資產和價值儲存(SOV)資產。他將黃金歸入SOV大類,同時由於工業上的用途,黃金也是C/T類資產。

他還將法定貨幣歸類為SOV資產。支援法定貨幣的理由是,它們有政府的充分信任和信用作後盾。然而,在許多情況下,對政府和央行適當管理法定貨幣的能力的信心是錯誤的。許多央行和政府已經用盡貨幣和財政政策作為槓桿,導致其貨幣的購買力隨著時間的推移而顯著下降。

根據Greer的定義,比特幣最適合SOV大類。比特幣既沒有現金流的支援,也沒有工業用途或法令的支援。顯然,它是由程式碼支援的,這些程式碼是由存在於其關鍵利益相關者之間的社會契約帶來的。這些利益相關者群體處於一種平衡狀態,沒有一個群體擁有過大的權力。

批評6:比特幣將被競爭對手取代。

迴應:

雖然比特幣的開源軟體可能是分叉的,但它的社羣和網路效應不能。

許多數字資產都聲稱可以改善比特幣的缺陷。然而,到目前為止,還沒有一個能夠實現比特幣的網路效應。正如本文多次提到的那樣,比特幣具有使其有價值的特性。雖然競爭對手試圖改善比特幣的侷限性,但這是以比特幣價值的核心屬性為代價的。這解釋了為什麼比特幣在市值、投資者和使用者、礦工和驗證者、以及零售和機構基礎設施和產品方面繼續佔據主導地位。

雖然比特幣的軟體是開源的,可能會被分叉或“改進”,但它的網路效應和利益相關者社羣(使用者、礦工、驗證者、開發人員、服務提供商)無法輕易複製。

結論

雖然這篇文章沒有涵蓋對比特幣的所有批評,但這裡列出的回答可能適用於解決其他常見的誤解。在日益數字化的世界裡,比特幣是一種獨特的數字資產,需要挖掘得更深入才能理解其核心屬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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