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網曝北京市朝陽區金融社會風險防控工作領導小組釋出禁止虛擬幣推介活動通知,要求各商場、酒店、賓館、寫字樓等地不得承辦任何形式的虛擬貨幣推介宣傳等活動,如知悉相關情況,及時向區處非辦報送。
據核實,該檔案為真。
朝陽區金融風險防控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一位工作人員表示,目前禁止承辦虛擬幣推介活動只是朝陽區的規定,全北京市層面還沒有動作。“我們在前一段時間監控到了網際網路金融和虛擬貨幣的風險,有一家虛擬貨幣交易所在朝陽舉辦了非法的推介活動,所以才有這樣的檔案出來,預防可能出現的風險”。
以比特幣為代表的虛擬貨幣成就了不少人的一夜暴富,在此情況下,眾多不法分子也不惜一切代價,利用虛擬貨幣為幌子,進行詐騙、傳銷等違法犯罪活動。在涉及虛擬貨幣的刑事案件中,90%屬於利用虛擬貨幣進行層級推銷的傳銷案件。
雖然“亞洲幣”、“中華幣”、“米米幣”、“中富通寶幣”、“恆星幣”、“維卡幣”、“龍幣”、“U幣”、“善心幣”等“虛擬貨幣”花樣繁多,令人瞠目結舌,但其中的傳銷“套路”,通常趨於一致。
通常,犯罪分子會透過建立微信群、現場講解等方式,組織、領導以推銷虛擬貨幣,或要求參加者以繳納費用購買虛擬貨幣的方式獲得加入資格。此後按照一定順序組成層級,直接或者間接從下線處獲得返利,以高額回報為誘餌,引誘參與者繼續發展他人參加,騙取財物。
“假虛擬貨幣無任何價值,以拉人頭、高額返利的模式進行經營,本質為非法集資和傳銷活動。同時,此類平臺無研發能力和技術,跑路概率極高。”此類平臺多無經營場所和工商資訊,且伺服器多部署在境外,受害者很難進行維權。
因此,投資者進行投資理財之前一定要仔細衡量平臺風險,認真稽覈平臺資質,切實保障自身權益。
相信隨著監管的越來越嚴格,幣圈環境將會和網際網路一樣,越來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