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不過繳稅命運的虛擬貨幣

買賣虛擬貨幣

本收益將被視為“雜項收入”。自2017年4月1日起,比特幣在日本正式成為了一種合法的支付手段後,用日元進行虛擬貨幣交易量越來越大。由於此前納稅人計算報稅十分複雜,因此,此次內閣府會議上,稅務專家主要討論的主題便是如何改善納稅人納稅環境。

根據會議下達的檔案我們可得知以下幾點:

1. 根據國稅廳組織的“改善虛擬貨幣等交易環境研究小組”,我們正在討論提高虛擬貨幣交易申報便利性的措施;

2.2018年的最終納稅申報表中,個人納稅人需提供“虛擬貨幣賬單”;

3.虛擬貨幣交易所需提供“年度報告”,以便客戶(納稅人)建立“虛擬貨幣帳單”。當客戶要求時,交易所需提供歷史交易資料。


以比特幣為首的虛擬貨幣一段時間以來雖然起起伏伏,但是虛擬貨幣的交易卻在不斷攀升。虛擬貨幣市場飛速增長的同時,如何對其進行監管成為了各國擺上檯面的議題。“稅收”就是一個切入口,在增加財政收入的同時又能進行監管

不少國家已經制定了虛擬貨幣的稅收政策,如英國,主管稅收的機構英國稅務海關總署(HMRC),早在2014年推出了《比特幣及其他幣種的徵稅指南》。在澳大利亞,比特幣等加密貨幣被視為資產,並須繳納資本利得稅(CGT)。泰國在今年三月份透過了兩項皇家法令草案,旨在規範當地數字貨幣交易市場,並對相關投資人的收益進行徵稅。

一些國家已經初步對虛擬貨幣制定了徵稅政策,一些國家也已經提上了日程。我們國家監管部門雖已經叫停了虛擬貨幣的發行和交易,不允許任何虛擬幣發行,但對於透過網路買賣虛擬貨幣取得的收入,規定屬於個人所得稅範疇。


如今,對虛擬貨幣徵稅已經成了各個國家的共識,對虛擬貨幣的監管也在不斷進行著摸索,在政策的帶動下,整個行業將會不斷向前並走向成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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