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首次公開要求“打擊比特幣挖礦等” 影響幾何?

買賣虛擬貨幣

吳說作者|Colin Wu

本期編輯|Colin Wu

事情還是來臨了。

雖然吳說區塊鏈在數天前已聽聞了這一訊息,但沒想到來得如此之快,公開發表的級別如此之高。

據中國政府網訊息,5月21日,國務院金融穩定發展委員會(以下簡稱金融委)召開第五十一次會議,研究部署下一階段金融領域重點工作。主要有三部分,第一是進一步服務號實體經濟,第二是堅決防控金融風險,第三是繼續深化改革開放。

第二點包括:持底線思維,加強金融風險全方位掃描預警,推動中小金融機構改革化險,著力降低信用風險,強化平臺企業金融活動監管,打擊比特幣挖礦和交易行為,堅決防範個體風險向社會領域傳遞。要維護股、債、匯市場平穩執行,嚴厲打擊證券違法行為,嚴懲金融違法犯罪活動。要嚴密防範外部風險衝擊,有效應對輸入性通脹,加強預期管理,強化市場監管,做好應對預案和政策儲備。

與加密貨幣行業相關的是:打擊比特幣挖礦和交易行為,堅決防範個體風險向社會領域傳遞。

事實上,早在2018年初,類似的檔案就已經內部發放。

據第一財經報道,網際網路金融風險專項整治辦工作領導小組(下稱“互金整治辦”)於近日向各省(區、市)、深圳市網際網路金融風險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下發了一份針對比特幣的通知,落款時間為2018年1月2日。

在上述通知中,互金整治辦稱,據有關部門反映,目前存在一些生產“虛擬貨幣”的所謂“挖礦”企業,在消耗大量資源的同時,也助長了“虛擬貨幣”投資炒作之風。對於下一步的工作安排,互金整治辦提出兩點要求:一是積極引導轄內企業有序退出“挖礦”業務,並請積極協調轄內有關部門,多措並舉,綜合採取電價、土地、稅收和環保等措施,引導相關企業有序退出;並要求各地整治辦於1月10日前上報目前轄內“挖礦”企業基礎情況及引導退出情況。二是為及時掌握各地工作進展,要求各地整治辦每月10日前填報轄內“挖礦”企業有關情況。

但是,2021年5月21日開會的“國務院金融穩定發展委員會”,比2018年初“網際網路金融風險專項整治辦工作領導小組”級別要高得多。前者由主管經濟的副總理劉鶴擔任主任;後者組長則只是央行副行長,雙方之間差了多個級別。

由於會議中只有短短的兩句話,未來的落地政策還需觀察。但以此次級別之高,結果可能會不太樂觀。

但是也有行業人士指出,比特幣作為虛擬商品並不違法,挖礦作為生產比特幣的運算過程,似乎也不應屬於違法。從這個角度來看,會議中使用的詞彙是“打擊”,而非“禁止”,是否意味著主要從防範金融穩定與高耗能的角度進行限制,而不是“一刀切”。當然這只是行業人士一種美好的猜想。後續大概率是向各省市發文要求打擊挖礦,但各省市的落地程度與打擊力度,也取決於高層的態度。

突然要求打擊比特幣挖礦,有偶然性,也有近期海內外輿論渲染比特幣挖礦高耗能的熱度所致。此前自然雜誌子刊刊登清華大學、中科院學者的研究,指中國比特幣挖礦耗能超過歐洲一個國家,破壞中國的碳中和政策,將其拔高到如此的政治高度,就隱隱讓人感到山雨欲來。近期馬斯克更是將比特幣的能耗問題掀至高潮,最終可能導致了今天的會議決定。

目前許多加密貨幣挖礦地區,例如西北與西南地區,地方債務與棄電非常嚴重,比特幣挖礦對於貧困地區的財政、就業、居民收入等,都有不小的幫助,也有助於新能源設施獲得收益,進一步擴大規模。相信類似的理性分析與研究,各類行業人士會不斷透過各種渠道進行反饋。

至於交易行為,本身國內已經禁止了任何機構參與交易,個人與個人的交易目前尚不違法,需要注意的是後一句“堅決防範個體風險向社會領域傳遞”,暗指此前動物莊園引發的狂熱,各類動物幣屢次登上熱搜。央行三協會發文後,行業還在擔心央行會否跟進發文,卻沒想到跟進的是級別更高的國務院金融穩定發展委員會。但目前交易所主體均在海外,是否要採取類似打擊P2P的強硬措施,目前還不得而知。

還需要注意的是,全球禁止比特幣挖礦的國家非常少,發達國家與地區、包括香港也在比特幣合規化的路上越走越遠,香港最近一年來批准了合規交易所與多個基金。此前中國央行副行長李波表示,把加密貨幣作為一種投資工具的話,很多國家包括中國也正在研究,也就是對於這樣一種投資方式應該有怎樣的一種監管環境,要確保對於這類資產的投機不會造成嚴重的金融風險。我們想出來需要怎樣的監管規則之前,會繼續保持現在的舉措和做法。

對此,我們也期待中國決策者能夠在社會金融穩定的基礎上,研究與學習國際經驗,探索出適合中國發展的行業路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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