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銀行辦公廳主任:央行也在研究天秤幣,虛擬貨幣並不具有法償性

買賣虛擬貨幣

文 |趙崎儒

火星財經一線報道,人民銀行辦公廳主任兼新聞發言人周學東近日表示,關於臉書發了天秤幣,中央銀行也在研究臉書發行天秤幣以後會對金融體系帶來的一些影響。

據中國人民銀行官網訊息,7月12日,人民銀行舉行2019年上半年金融統計資料新聞釋出會,人民銀行辦公廳主任兼新聞發言人周學東回答記者提問表示,“臉書發了天秤幣以後,中國的中央銀行對這件事情也很關注,也在關注市場的一些討論,也在研究臉書發行天秤幣以後會對金融體系帶來的一些影響。總之我們也非常關注,也有一些研究。”

他還表示,關於虛擬貨幣的問題,各國的共識是它一定要接受監管,比如說要接受反洗錢的監管,反恐怖融資的監管,還有個人資訊的保護。在我們國家,法定貨幣就是人民幣,只有人民幣具有法償性,其他的虛擬貨幣並不具有法償性。

以下為問答節選:

鳳凰衛視:我想問一下臉書想要發行的Libra,雖然美方已經有過正式的表態了,還是想問一下中國央行怎麼看出現了新的貨幣?即使發行不了,如何應對未來可能出現的全球化貨幣的趨勢?

周學東:因為最近臉書發了天秤幣以後,國際金融界討論得也非常熱烈,大家都非常關注,看美國政府是什麼態度,美聯儲是如何表態的。當然中國的中央銀行對這件事情也很關注,也在關注市場的一些討論,也在研究臉書發行天秤幣以後會對金融體系帶來的一些影響。總之我們也非常關注,也有一些研究。謝謝。

最後我補充兩點。一個是剛才鳳凰衛視的記者問到臉書發行天秤幣的事,實際上不管是各國官方發行的法定貨幣還是前幾年和最近出現的虛擬貨幣問題,有一點大家都是形成共識的,就是它一定要接受監管,比如說要接受反洗錢的監管,反恐怖融資的監管,還有個人資訊的保護,這是大家比較認同的一點。在我們國家,我們的法定貨幣就是人民幣,只有人民幣具有法償性,其他的虛擬貨幣並不具有法償性。也就是說,不管是誰發行的虛擬貨幣,按照我國現行法律規定,並不具有法償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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