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塊鏈+司法:證據上鍊,官司上鍊 | 鋅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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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陳海寧

編輯:王巧

近日,廣州網際網路法院正式上線基於區塊鏈底層技術的“網通法鏈”平臺。

國內三大網際網路法院相繼擁抱區塊鏈,藉助聯盟鏈架構和生態內多方節點共同維護,以塊鏈結構儲存資料,保持證據一致、防篡改、防抵賴,藉助密碼學確保證據傳輸與訪問的安全性。

除了電子證據存證,廣互法還搭建了”一鏈兩平臺”的智慧信用生態體系,廣泛融合各合作機構的司法信用資料。

那麼,廣互法這一生態系統如何執行?廣互法聯盟鏈生態如何構成?企業如何申請上鍊?如何打鏈上官司?鋅連結創始人龔海瀚邀請了廣東省計算機學會區塊鏈專委會副秘書長相里朋,針對以上問題做出解答。

鋅連結:廣互法的“一鏈兩平臺”是怎樣的?如何聯動?

相里朋:在配合廣互法牽頭“網通法鏈”智慧信用生態系統的建設中,我們發現“機構之間資訊不對稱、網路資訊隱私保護不足、治理風險識別機制不健全等因素,與涉網訴訟爆發密切相關”。

那如何在發揮審判技術優勢妥善處理好現有糾紛的同時,探索建立“訴源治理”系統,有效減少社會糾紛矛盾,預防訴訟潮的形成,是我們必須要解決的難題。

廣互法藉助去中心化、自治性的區塊鏈技術,建立更加公平、透明、安全、高效的資料互助機制,避免資料孤島現象所帶來資料誤差、資訊冗餘問題,使得這些資料能以一種被大家認知認同的方式呈現,嘗試服務網路司法治理,並讓治理更加“智慧”。這便是“網通法鏈”智慧信用生態系統。

“網通法鏈”智慧信用生態系統,又稱“一鏈兩平臺”,即“司法區塊鏈”、“可信電子證據平臺”、“司法信用共治平臺”。將區塊鏈技術特性與網際網路、大資料、物聯網等更好地結合起來,讓資訊不可篡改、信用賬本有效執行、資料傳輸可靠保密。實現從中介證明轉變為演算法證明,從社會信任升級為自然信任,從中心依賴擴充套件到邊緣群證。

鋅連結:廣互法的智慧信用生態系統是如何運作的?

相里朋:廣互法的智慧信用生態系統確實可能成為國家信用生態系統的一部分,尤其是以司法資源為基礎、聯合多維度資料來源重新構建的社會信用體系的重要性、必要性。

目前,我國社會徵信系統主要有四大類:一是央行徵信系統;二是全國法院失信被執行人名單資訊公佈與查詢平臺;三是金融機構內部使用的信用記錄及評估系統;四是持有徵信牌照的企業,整合市場化信用資源研發的徵信系統。

但上述信用體系的建設和應用存在一些問題:由於各信用體系之間的資料分散,資料缺少統一標準與共享機制,導致資料查詢、分析處理效率低、成本高,信用記錄與評估模型不透明,造成不同系統的評估有所偏差,且信用資料時效性不足。

“網通法鏈”智慧信用生態系統,正在探索並嘗試能否讓資料為訴源治理賦能,將糾紛消解的埠前移,從源頭上防控糾紛,從而建立信用體系。

一方面,以區塊鏈為載體,共享司法、信貸、僱傭資料,並以積分機制激勵共享。另一方面,鼓勵各方基於大資料技術,按需對資料建模分析,有條件開放信用評估結果、或提供相應服務。

我們正在尋求與小額貸款公司進行創新試驗,嘗試將平臺應用到網際網路金融借貸稽覈中去,透過立體挖掘個人信用資料,實現信用評估追蹤、風險智慧把控。與此同時,為“廣互網上執行局”的建立探索“生態化”執行方案,為失信聯合懲戒、守信聯合激勵提供便捷有效的資料支撐,進一步提高執行效率,為“切實解決執行難”共享廣互智慧。

鋅連結:廣互法的聯盟鏈生態都有哪些角色?區塊鏈技術如何實現信用的重構自證?

相里朋:其實,要提高司法效率、增強司法權威,開放中立、安全可控是其要解決關鍵問題。區塊鏈技術可以給予司法更多的“硬核”賦能,如P2P網路協議、分散式一致性演算法、加密簽名演算法等核心技術。目前在司法領域,區塊鏈技術主要用於電子證據存證,且多為商業機構運營,可謂是“百花齊放”。但由於彼此技術標準和存證規則不統一,暫時無法給司法審判提供足夠的可信資料支撐。

因此,在廣互法構建聯盟鏈過程中,充分學習吸收目前主流存證平臺底層區塊鏈架構,重點保障電子證據的跨平臺驗證功能,堅持開放包容的技術架構,鼓勵大家自由開發“司法場景多樣化應用”,真正實現鏈上生態培育,解決司法資料服務需求。

目前,廣互法的聯盟鏈生態中,既有電信、移動、聯通等三大運營商,又有上級法院、廣州市檢、廣州司法局、廣州仲裁委、南方公證處、廣州公證處等司法機構,還有騰訊、平安、華為、百度、阿里、京東等30餘家知名企業,所有共建單位都是生態重要一部分,彼此平等,共同組建廣互法聯盟鏈生態,共享存證資料。

鋅連結:舉例介紹一下存證、取證等流程。

相里朋:以起訴環節為例,當事人遇到涉網糾紛,在廣互線上訴訟平臺起訴或應訴,系統自動關聯電商平臺訂單提取證據。

其實,為更全面地保障訴訟服務質量,系統還獨立設計了三個具體業務場景,包括事先存證、自動調證,案件全流程都可查閱證據驗證資訊。

為了保證使用場景的高效執行,還建立平臺安全許可授權機制、接入與管理標準,全力保證電子資料的安全性和真實性,降低當事人的舉證難度和成本,並在技術上取得了一些突破,如可實現一個案件所有已存證據的智慧關聯,批次調取證據鏈;再如對未接入的持有機構或組織,平臺可透過線上《協助調查函》途徑確保調證效率。

同時,為有效銜接平臺的司法服務效果,創新網際網路審判證據規則,專門出臺了“電子資料儲存和使用規範”,對平臺資料提出了具體的認證標準與規範。如摘要值經平臺比對一致的,推定平臺接入方資料在儲存過程中未被篡改;證據持有機構或組織應《協助調查函》要求,在訴訟平臺顯示完整的證據內容及存證資訊,在真實性推定方面具有優先順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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