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inCEN加密監管規則涉嫌“違憲”,區塊鏈的“正常化”還有多遠?

買賣虛擬貨幣

3月30日訊息,美國一個非營利性民權組織指責美國財政部,該組織稱使用私人錢包儲存數字資產的加密貨幣持有者的權利受到了侵犯。新公民自由聯盟(ncla)在3月29日的新聞稿中表示,fincen(美國金融犯罪執法網)正在進行 "違憲的權力攫取",以至於 個人資訊被大規模的收集。

 美國財政部曾經試圖應用規則來規範比特幣和加密貨幣的運營。早在2020年底, fincen提出規則,要求加密交易所收集傳送到 "未託管錢包 "的交易中的交易對手資訊,但有人表示fincen的關於監管比特幣和加密貨幣錢包的提議可能違反美國憲法,與加密資產相關的民權律師和辯護律師瑪塔·貝爾徹(marta belcher)的也曾表明該規定存在資料洩露和使用者隱私侵犯的風險。

數字資產的“尷尬”

數字資產誕生之初,以比特幣為例,中本聰的本意就是繞過銀行和中間機構,對網際網路上的價值做點對點的交換。 在這種情況下,數字資產的價值是由共識決定的,也就是說,雙方認為若干比特幣價值多少,那就是價值多少,其價值為0——&。

但隨著區塊鏈技術越來越普及,數字資產的價值也被越來越多的人認可,目前全網僅主流幣的交易額都在數百億美元。這麼大的價值流動必然產生價值利益,這部分利益就被美國財政部以及如印度央行、韓國央行盯上了。他們試圖用相應的規則從中謀求去中心化之外的中心化,也即是在去中心化的公鏈及其產生的數字資產中另外設一箇中心化的管轄機構用於收取其中的利益。

根據印度政府上週出臺的新的加密貨幣規則,要求從4月1日起,從事加密貨幣交易的公司必須在財務報表中披露其持有的加密貨幣等資訊,該規定適用於所有的印度公司。

而據financial express最新訊息,印度財政部長anurag singh thakur表示,由於任何來源的收入都包含在1961年《所得稅法》中,並且任何服務的提供(如果未明確免除)都應按照商品及服務稅(gst)徵稅,加密貨幣交易和加密交易所提供的服務所得都應納稅。

此舉被普遍認為是監管部門向數字資產交易進行中心化監督吹響的號角。但由於數字資產的匿名屬性,和分散式的儲存方式,以至於要獲取其中的交易資料非常困難,以交易資料來進行稅收更不可能,這也就導致了數字資產在“被認可”和“被監管”兩者之間的兩難處境。

區塊鏈的“正常化”還有多遠?

鑑於數字資產在監管和流通兩個方向面臨的尷尬處境,在區塊鏈行業一直有對區塊鏈行業“正常化”的相關討論。或者更直白一點說,是對數字資產“正常化”的期許。

數字資產領域一方面希望主流商業機構認可並使用數字資產交易,一方面又因為區塊鏈本身的底層架構而不得不對監管部門以及主流行業進行牴觸。

不過隨著如特斯拉ceo馬斯克、扎克伯格等企業巨頭以及visa等傳統第三方支付巨頭支援數字資產的支付,數字資產的認可度必然會“越來越高”,而各國央行陸續傳出用區塊鏈技術發行央行數字貨幣的訊息也證實了數字資產將會在貨幣領域引領未來。

因此,區塊鏈的“正常化”並不遙遠,數字資產的“正常化”也必然近在眼前,我們無法具體設想那一天到來時的狀況,正如比特幣激烈的起伏期終究會逐漸趨於平穩,而其單幣價值,也必然是我們目前想象不到的高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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