楓玉科技王運嘉:發展無幣區塊鏈,走出“送而不達”之困 | 獵專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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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世界從不缺乏爭議的話題,一項新技術的誕生尤為如此。

區塊鏈一度處於爭議的漩渦之中,被一些人神話化為無所不能的神奇技術,也被一些人貶斥得一塌糊塗而背上了罵名。


目前看來,區塊鏈既不是無所不能,又不是一無是處。如今,它正一步一步發揮它的作用,為廣大人民的切身利益創造價值。


眾所周知,送達難是司法實務困難之一,而送達難問題的解決舉步維艱。


近日,由萬雲和楓玉科技等多家單位共同參與的“高可靠可追溯的司法文書多渠道電子送達技術研究”專案正式進入實施階段,整個系統計劃於2021年間正式上線。利用區塊鏈技術解決司法文書送達的難題,此訊息一出,吸引了一眾的目光。


區塊鏈到底在其中起到了何種作用?真正的區塊鏈應用又何時能夠真正落地?什麼才是可行的商業模式?

獵雲財經獨家專訪了北京楓玉科技公司創始人、全球區塊鏈合作聯盟(GBCA)副主席、全球影響力變現平臺(VIPcoin)發起人王運嘉博士,我們期待的答案正一一到來。

01


區塊鏈特性與法律文書的保真吻合

雪婧:今年5月,訊息稱,無錫全市法院4月起已全面推開電子送達,破解了司法文書送達難題。無錫法院基於大資料和網際網路的應用,以及手機三大執行平臺和諸多部門的協助,建成“無錫法院司法文書電子送達平臺”。

該平臺上線後,執行法官在平臺輸入被執行人身份證號碼發起送達指令,三分鐘不到,系統顯示被執行人在移動、聯通、電信三大運營商處的電話號碼均已送達。


想了解的是,萬向區塊鏈旗下萬雲與北京楓玉科技有限公司等多家單位共同參與的“高可靠可追溯的司法文書多渠道電子送達技術研究”專案,這個專案與無錫法院司法文書電子送達平臺有何異同?

王運嘉:法律文書的送達是一件很嚴肅的事情,是受到法律嚴格規範的,因為它跟社會主體的權利義務息息相關。

把一個電子資訊傳送給特定物件,除了要保證接收方順利收到,同時還要能夠保真、合法、有效。

現在各地都在探索智慧法院,許多地方也都推出了法律文書的電子送達模式。比如無錫的這個,因為是現有技術“閃信”的應用,嚴格說來,由於簡訊或彩信本身資料量的限制,往往無法傳送法律檔案本身,而發出的是僅個“收件提示”,其法律上的送達效果會受到質疑。


此外傳送渠道的安全性與資訊的完整性也有一定的顧慮,例如早先的“偽基站”橫行,相關的電子資訊是完全可以被駭客偽造或修改的。

楓玉科技與萬雲參與的“高可靠可追溯的司法文書多渠道電子送達技術研究”專案主體系統和電子送達緊密相關,但是這個系統採用了區塊鏈技術,大家都清楚,區塊鏈最大的特性之一就是不可篡改,或者是,其可篡改的可能性微乎其微,這跟法律文書保真的要求是很吻合的。

除了這點以外,能夠可靠追溯、可驗證也是本次課題的兩個特點,這也跟區塊鏈這項技術的優勢有關。本次楓玉科技與萬雲參與的專案最終目標是不但檔案可達,並且有跡可循、有證可查、有果可驗。

02


比特幣很難大規模陽光化運用

雪婧:據瞭解,當前,司法文書的電子送達探索已經取得初步成果,但仍然存在著不夠便捷、防偽保真手段水平較低、技術實現成本高、追溯及手段單一、缺乏法律效力銜接等突出問題。如此問題重重之下,萬雲和楓玉科技又將如何解決這些問題呢?有什麼具體的措施與方法嗎?


王運嘉:這是一個很好的問題。在以往的幾年時間裡,楓玉科技一直致力於區塊鏈在法律科技領域的具體應用,包括萬雲在內,我們都進行了很長時間的技術探索。


運用單獨的技術實現一個目的或者單獨討論一個行為的合法性並不困難,困難的是如何將技術與法律相結合,實現合乎法律規定與具有法律效力的技術場景應用。


舉個很簡單的例子,大家都很熟悉比特幣,把比特幣當成一種資產似乎已成共識。可是,為什麼比特幣很難大規模獲得陽光化的應用,其中有一個非常重要的法律要素沒有打通,那就是主體的確認。



也就是說,比特幣是侷限於一個虛擬的系統,它是匿名的,無法全面建立線上與線下的有效對應,因此受到很大的侷限。


因此,楓玉科技從建立之初,就將技術與法律有效地結合作為核心發展方向。而且我們有幸能較早地切入法律領域,建立了一套有效的法律與區塊鏈技術相集合的應用場景。


比如本次課題,我們就將整合法律認可的CA等技術實現與區塊鏈技術的有機整合,在藉助區塊鏈技術優勢的同時,保證其法律意義上的有效性。

03


“四性”是電子文書送達關鍵

雪婧:眾所周知,文書送達是保障司法活動順利、高效進行的重要環節。在最高人民法院推進資訊化建設過程中,如何透過電子方式實現司法文書合法、有效、高效送達一直是各級人民法院努力探索的重要課題。


如今,萬雲和楓玉科技利用區塊鏈技術助力司法破解電子送達難題。請問如何實現電子文書送達?具體的操作流程是什麼樣的呢?在這個過程中,又會應用到哪些具體的區塊鏈技術?


王運嘉:實現電子送達的方式有很多種,其關鍵是保證電子文書的送達性、隱私性、安全性與不可篡改性。


傳統的電子郵件、簡訊,甚至是即時通訊工具都可能成為電子送達的外在形式。可是,在其底層運用的技術可能大不相同。


楓玉科技與萬雲所參與的此次課題,將探索在司法送達領域裡如何運用區塊鏈解決全流程保真溯源的問題,與此同時,如何透過地址共享和分片技術等保證整個區塊鏈的效能。


此外,這個專案有個特點,就是沒有“幣”的概念。因為沒有幣,所以不存在雙花的可能性,這將大大地簡化共識機制與提高整個系統的效能。我們將充分利用這個特點,在現有的基礎上發展出無幣區塊鏈特有的底層技術。


04


存證已經成為“剛需”

雪婧:據瞭解,該專案以最高人民法院資訊中心為顧問、科技部撥款和督導,由萬向區塊鏈旗下萬雲與北京楓玉科技有限公司等多家單位共同參與。那麼,在具體的工作當中萬向與楓玉科技又是如何分工的呢?


此外,有報道稱,資料存證將採用楓玉科技近年來精心研發的區塊鏈存證技術方案。而網友這樣評價區塊鏈存證為:“與其說區塊鏈存證是一項新技術,不如說是一種新的思想理念。”不知您怎麼看區塊鏈存證?

王運嘉:在本次課題中,楓玉科技主要負責開發無幣的存證區塊鏈底層技術而萬雲則主要負責系統的整合技術。這次的要求有很高的標準,除了能夠滿足全國各地法院大資料量的吞吐以外,還要求整個系統滿足足夠的可靠性。



我認為網友說的區塊鏈與其說是一項新技術,不如說是一種新思想,這種說法也有一定的道理。


去年我國剛出臺了《電子商務法》,其中有一條就規定網路交易等行為必須進行資料存證。當然,這裡隱藏了更深層次的意味,既然要存證,那麼肯定要求有效存證、合法存證,如果存證沒有效果,沒有法律效力,存了也是白存。


可以看出,存證已經成為一種“剛需”,而區塊鏈存證已經成為有效存證強有力的選擇,網路經營者應當牢牢樹立這種思想。


05


資料存證是由實入虛最典型案例

雪婧:近日,有訊息稱,截至1月24日,94家試點企業共開具區塊鏈電子發票超34萬張,總開票金額達5.8億元。目前成功註冊接入企業涉及餐飲業、停車服務業、零售業等行業共計464家企業。這則訊息很振奮人心,使人感覺區塊鏈不再那麼縹緲了,逐步由虛走入實。


您覺得區塊鏈由虛入實最顯著的特徵或最典型的案例是什麼?區塊鏈技術成熟的商業模式會是什麼呢?


王運嘉:我也看到了相關的報道,我覺得區塊鏈電子發票給我最大的啟示就是稅務單位或行政單位走出了第一步,願意以身作則積極的擁抱新技術


有些人說無幣區塊鏈應用就不是區塊鏈,我非常不贊成這個說法,我認為任何技術的應用場景應該由其方案設計師或者產品經理決定,因為最瞭解應用場景的是這些當事人,而不是旁觀者,沒有調研的旁觀者就不應該不負責任地誇誇而談。


由虛入實最典型的案例就是資料存證。業內對區塊鏈技術沒有統一的定義但對區塊鏈應用倒有一個共識,那就是“分散式賬本”。此處的“賬本”原先指的是會計或財務賬本,現在可以擴充套件到任何資料,而作為一個賬本最基本的要求就是不可篡改。


如果記錯了“賬”,可以在後面補一條以修正錯誤但是不能直接修改先前的資料,始終儲存原始的資料或憑證,這就是資料存證,前面的電子發票也是這個特點的展示。


任何技術的成熟商業模式就是有很多人用,並且願意為此付費,區塊鏈技術也一樣。區塊鏈電子發票就是典型的政務應用,由政府與商家買單,而政務的應用場景得依據依法行政的原則。不但講技術,更要講法律,是典型的法律和技術的結合,所以一直以來政務應用是我們楓玉科技的重點研發方向。


06


魔鬼總是藏在細節之中

雪婧:當一個人的著作權受到侵犯時,比如未經授權的情況之下作者的作品就被在網站上轉載,作者又該如何進行維權呢?據悉,證寶寶是一個電子證據取證、存證產品。基於什麼樣的考慮,證寶寶面世的?它又是如何發揮法律效力的?

王運嘉:權利受到侵害,維權的時候就需要證據來證明,否則就是“耍流氓”。


現在網路上無時無刻不發生大量的侵權行為,尤其是版權侵權,權利人要想獲得補償,儲存證據是第一步。證寶寶就是要站在眾多的權利受到侵害的人面前,幫助他們完成證據的及時有效採集和儲存。


過去,當網路作品的版權受到侵害時,權利人只能去公證處做證據保全,不但費時費力費錢,往往有些證據一閃而過,如果不及時取證存證,很可能就再也沒機會了。為此,證寶寶就提供了一個便捷、合法和有效的取證存證方式作為補充。證寶寶不僅僅是區塊鏈存證技術的具體應用,還深度融合我國《電子簽名法》以及《民事訴訟法》等法律的產品。


法律上,證據有三性:真實性、合法性和關聯性。區塊鏈存證是為了解決證據真實性問題,但證據的合法性則有賴於取證人及其取證方式,所以證寶寶不僅存證,同時還有核實與記錄取證人身份的功能。


我們擁有一個很強大的律師團體,深入研究了國內有關證據、電子證據、電子資料相關的法律,參考了國內數千份已經生效的相關判決,在證據的提取、儲存、驗證、出證等環節都依據法律規範嚴格執行。事實上,我們清楚的認識到“魔鬼總是藏在細節之中”,我們敬畏法律更敬畏細節。


07


文化人不能瞎忽悠

雪婧:有人說:“區塊鏈技術本身沒有好壞之分,它就像一把菜刀,好壞在於使用它的人。”不知道您怎麼看區塊鏈技術的好壞以及區塊鏈本身的發展意義?


您在“獵雲財經區塊鏈先鋒50人的一封信”活動中提到,鏈圈方興未艾,可是亂象又現(無幣應用一樣可以作惡,作惡的是人),下一批被收割的韭菜不是別人而是法官。針對這樣的情況,處於區塊鏈領域之中的不同角色的人們又該做些什麼以阻止悲劇的上演呢?


王運嘉:作為一家法律科技公司的CEO,我想強調的是,在區塊鏈行業有兩樣東西不能忽視,第一是法律,第二是常識。法律既是保護使用者,同樣也是保護我們自己,而常識更是發現誰才是真正裸泳的望遠鏡。


區塊鏈技術由於與密碼學緊密相關,技術的門檻比較高,一般人不太容易瞭解,有句俗話:騙子不可怕,就怕騙子有文化。


行業裡有許多亂象,其中“文化人”扮演著關鍵的角色,在許多公開場合裡有許多所謂有文化的“技術大咖”大言不慚地神話了區塊鏈技術,把區塊鏈描述成無所不能的神奇技術,其目的不言而喻就是割韭菜。


現在幣圈涼涼了,目標轉為鏈圈了,在區塊鏈應用裡,至今還沒產生哪個應用是大規模的,資料存證成為了非常好的候選標的,可是存證的核心首先應該是利用基於分散式資料與共識機制所保證的不可篡改性,而不是司法機構的權威性,有“權威”的節點可以作為輕節點而錦上添花,但不能主次不分。


眾所周知,不是所有的“區塊鏈”都是安全的或不可篡改的,事實上,安全的與不可篡改的區塊鏈並不多。


此外,提供證據與證明證據三性的主體是當事人,不是法院也不是法官,法院與法官的職責是裁判,中立且公正的裁判。所以,我認為凡是忽悠法院作為主角且積極參與到“鏈”的建設與運維的“技術大咖”,大都是居心不良的司馬昭之輩。



懂技術的文化人應當謹守職業道德嚴守做人底線不要瞎忽悠。與此同時,技術改變生活也改變了司法,法院和法官應當多瞭解技術的發展與優缺點,但是不要被忽悠了,更不要輕易越位,畢竟法院不是公證處。


08


完全取代法官路程遙遠

雪婧:2018年4月,最高人民法院釋出的評價報告和第三方評價報告均顯示,主要依託於人工智慧的全國“智慧法院”已初步形成。伴隨區塊鏈技術的發展,我們離智慧法院的步伐似乎更近了。


如今看來,我們離智慧法院還有多大的差距?目前整個智慧法院的建設存在哪些困難?楓玉科技是探索區塊鏈在非金融領域,尤其是法律科技方向,應用的踐行者,在建設的過程中,將發揮什麼樣的作用?

王運嘉:近年來,由於群眾的維權意識廣泛提高以及社會活動的多樣化,司法案件的型別和數量急速增加,法院不堪負荷。


採用網際網路和人工智慧等資訊科技以提高司法工作效率是不二之選,也獲得顯著的成效。可以說離“智慧”法院愈來愈近,至於法院能夠“智慧”到什麼程度,這得依據“智慧”的定義而定,我認為要完全取代法官的角色還是有非常長的路程


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法律法規的限制,也有司法滯後的影響,還有技術的侷限性。但我相信現在的和未來的智慧法院是能為老百姓、為社會發揮重大貢獻的。


我一直認為司法的公正性和效率性不但是社會進步的原動力,也是國家的核心競爭力。楓玉科技作為一家法律科技公司,首先注重的就是這種社會責任,我們不僅致力於連結司法系統,我們更致力於幫助數以萬計的中國企業實現合法合規的資訊化服務,比如如何把資料的所有權交還給使用者本人,也就是說,如何在共享資料的同時可以保護使用者的隱私並且合乎監管的要求。我們一直致力於結合技術和法律的特性以滿足這方面的剛性需求。


區塊鏈解決了資料完整性的問題,但先驅者卻有意地避開資料主體性的問題。可是現有的社會無法脫離主體而執行,畢竟社會是由人組成的,法律關係是以人為核心的,楓玉科技除了要保障資料的真實性,也要保障主體的合法性,這就是我們楓玉科技的定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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