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旭東:來自中國式金融監管沙盒的啟示

買賣虛擬貨幣

“創新專案納入沙盒雖然其未來發展具有不確定性,但不納入沙盒說明其夠不上入盒的門檻,前途更加堪憂。”

區塊鏈技術產生於2009年,最初的應用只侷限於數字加密代幣比特幣,(這也是如今很多人誤認為區塊鏈技術就是指比特幣或數字代幣。)實際上,對於我們大多數人來說,也只是在2017年底才慢慢聽說有比特幣,有區塊鏈,即使如今國家提出區塊鏈發展戰略,區塊鏈到底是什麼,仍困擾著很多人,包括那些積極參與區塊鏈專案被割了韭菜的炒幣客,或許都是一知半解。

就在區塊鏈這個概念“打秋風”之前,紅火一時的P2P網上金融已經“扼殺”了一批新興中產者。尤其是,21世紀是中國的世紀,更是科技創新的爆發期,人工智慧、大資料、物聯網、量子通訊、區塊鏈、虛擬現實等等技術創新將深度影響人們的生活,技術迭代日新月異,新概念層出不窮,如何避免諸如區塊鏈專案、P2P之流為害投資者?這對政府的監管提出了新的要求。

於是,“監管沙盒”開始頻繁進入大眾視野。

2020年1月14日晚間,中國人民銀行營業管理部發布《金融科技創新監管試點應用公示(2020年第一批)》公告,對6個擬納入金融科技創新監管試點的應用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

首批擬入選應用以產品形式居多,涉及人工智慧、物聯網、大資料等技術在金融領域的應用。此外,納入試點的機構大多為持牌類機構,也不乏有持牌金融機構與金融科技企業合作的專案。

那麼,監管沙盒是什麼?它有什麼用?它是怎麼監管的?

監管沙盒是什麼?

監管沙盒,又稱為監管沙箱,英文是Regulatory Sandbox,這一概念由英國政府於2015年3月率先提出。按照英國金融行為監管局(FCA)的定義,“監管沙盒”是一個“安全空間”,在這個安全空間內,金融科技企業有權在規定的範圍測試其創新的金融產品、服務、商業模式或營銷方式,而無須擔心在碰到問題時立刻受到監管規則約束。

簡單來說,監管沙箱就是在某些創新業務初期,尚不明確業務風險,沒有成熟的監管方法時,給這些業務一個受限、受控的空間先運營起來,比如:資質受限、業務總規模限制、業務地域限制等,讓這些業務的風險受控。如果非要給它套上一個實體的、容易理解的例子,那麼中國特色的經濟自貿區算一個,只是自貿區的政策範圍更廣,所涉及的行業更多。

監管沙盒設計本質上是一種金融創新產品的測試與激勵機制,在保護消費者或投資者權益、嚴防風險外溢的前提下,儘可能創造一個鼓勵創新的規則環境。

由此,監管沙盒的作用首先在於激勵科技創新,助推新產品走入市場;其次是保護消費者或投資者的權益,將風險控制在一定的限度內;第三、緩衝監管對創新的制約作用;第四、縮短創新理念到創新產品到產品運用的時間與成本;第五、規範創新研發與應用的合法性,減小資本投資的政策風險。

通常,創新專案要想被納入監管沙盒,享受特殊優惠政策,要經過申請、評估和測試等步驟。

目前,除英國外,新加坡、澳大利亞、美國等國家也紛紛在2016-2017年推出了關於沙盒監管的相關檔案,對準入條件與操作方法進行了說明。2017年5月23日,我國在貴陽啟動了區塊鏈金融沙盒計劃,這是我國首個由政府主導的沙盒計劃。

監管沙盒的中國特色

我國的監管沙盒與英國的機制不同。英國重點是為了鼓勵金融創新,沙盒機制主要面向一些金融科技公司,讓沒有牌照的機構進到沙盒,這些機構在順利出箱後可申請某方面業務的牌照;而中國是在出現大量創新專案的情況下,市場風險凸顯,如果採取“一刀切”式的管控,將不利於我國在金融科技領域的創新發展,因此,我國的創新監管側重於規範引導金融科技創新,入箱的機構主體必須是持牌機構,這些機構的相關產品在出箱後,就不再作為金融科技創新產品來監管,而是納入正常的金融監管。

我國的監管沙盒,監管的主要還是發展比較小的一些業態和未來經營不確定的企業,將它們放入監管沙盒中進行風險控制,例如基於區塊鏈業務的放貸、轉賬等業務。

“摸著石頭過河”這是由鄧小平同志提出的工作方法,也是在我國改革開放中不斷得到驗證的好方法。對於新生事物,我國通常採取先行先試,建立類似開發區、自貿區這樣的試點區域,等掌握了新事物的風險屬性,完善了監管制度,再進行全國推廣,這其實是具有中國特色的監管沙盒。

既然是摸著石頭過河,那麼,總會存在一些不確定性,監管沙盒同樣面臨三個問題:一、網際網路企業沒有邊界,而監管沙盒還存在物理邊界,兩者如何結合好是亟待解決的一個問題;二、監管沙盒主要講有邊界、風險可控,至於到底試點什麼、怎樣進行,則是需要進一步討論的問題;三、入盒專案的發展具有不確定性,就有失敗的可能,如何將這種失敗給市場帶來的新問題解決好、控制好,還有待進一步驗證。

事實上,為了更好促進金融科技的健康發展,早在去年12月,央行會同有關部門便決定,在北京市、上海市、重慶市、廣東省、江蘇省、山東省、浙江省、福建省、四川省、陝西省等10個省市開展金融科技應用試點,其目的在於做好金融科技的行業管理。其重點是加強金融科技創新產品的管理、關鍵資訊科技應用的管理,強化金融資訊的安全保護,做好金融與科技的協同發展、做好金融科技的示範引領作用等方面,避免不法之徒動歪腦子鑽空子,損害投資者和消費者權益,同時,引導科技創新應用不減速、不跑偏、有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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