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會議員正式提出《2020年加密貨幣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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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國會眾議員Paul Gosar週一正式提出了《2020年加密貨幣法案》(Crypto-Currency Act of 2020)。

據Cointelegraph報道,該法案旨在明確相應的監管機構來監管一系列加密資產。Paul Gosar的立法助理Will Stechschulte表示,該法案要為美國的加密資產提供明確性和合法性。

Paul Gosar提議將數字資產分為三類:加密商品、加密貨幣和加密證券。這三類機構分別由美國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CFTC)、金融犯罪執法網路(FinCEN)和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監管。

根據該法案中的定義,比特幣等數字資產似乎更加接近於數字商品而非數字貨幣。“加密貨幣”被定義為“美國貨幣或衍生品的表現形式”,這更容易讓人聯想到Tether(USDT)等美元穩定幣。加密證券的定義則是,“依賴於區塊鏈或去中心化加密賬本的債務、股權和衍生工具。”該法案中沒有提及非同質代幣的情況。

該法案的早期版本在去年12月首次公開,更新後的法案對“去中心化加密賬本”和“智慧合約”等術語進行了擴充套件定義。

Gosar是在沒有共同提案人的情況下獨自提出該法案的。Gosar的媒體總監Ben Goldey解釋了其對行業參與的重視。他提到,“我們與利益相關方和外部團體及專家合作以很好地瞭解行業所需的明確度。在選擇共同發起者之前,我們選擇獲得利益相關方的支援。”著名比特幣投資者Erik Finman是參與起草該法案的業內人士之一。

圖片來源:pixabay

作者 Liang CH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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