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非法經營、集資詐騙?深剖FCoin崩盤“原罪”

買賣虛擬貨幣

本文期聚焦近期大家最為關注的“FCoin崩盤”事件,分別從投資人和律師的角度回答“FCoin如何解決暴雷後續問題、啟示何在?”

作者|宋宋

來源|鏈得得

今年2020年2月17日,FCoin創始人張健釋出《FCoin真相》一文,宣佈FCoin陷入兌付危機,約7000-13000BTC的使用者資金規模無法實現兌付,FCoin系統出現問題,無法恢復,交易平臺進入無限期停擺。在加密數字貨幣市場,駭客攻擊、集資詐騙、傳銷等行為屢見不鮮。但就創始人承認平臺深陷“兌付危機”的表態尚屬首次。

鏈得得深度文章《2020開年最大丑聞,FCoin崩盤始末》中寫道,“FT自2018年6月中旬開始,就走上了漫無止境的暴跌路,交易量持續萎縮。此後,FCoin多次嘗試自救、喊單、與同業結盟等手段,但終究無濟於事。2020年2月17日,FCoin迎來了故事終局。”

鏈得得“不得了”區塊鏈人物對話第十期聚焦近期大家最為關注的“FCoin崩盤”事件,分別從投資人的角度和律師的角度回答“FCoin如何解決暴雷後續問題?啟示何在?”

對話嘉賓:

龐理鵬|鏈法律師團隊負責人

許英龍|科銀中國CEO

主持人:

仇楊濤|鏈得得執行副主編

精華摘要:

許英龍|科銀中國CEO

1.FCoin的這件事,對一些準備的比較充分、技術比較紮實的新交易所來說,產生了很多不必要的阻力;對於一些成熟的中大型交易所,會產生不少的兌付壓力。

2.FCoin事件之後,期待會有更多的人,包括交易所自己本身也會去考慮,在適當盈利的同時是否也要做出一個公開透明的一個交易所來。

3.不管是在安全、託管還是在冷熱錢包,在後面的流動性等等方面,只有把這個行業不斷地做大、做強,基數足夠大了,讓市場合理的競爭起來,優秀的人就能夠變得更優秀,這個行業才能變得更優秀。

龐理鵬|鏈法律師團隊負責人

1.真正的能夠保證到投資者的合法權益,能夠實現一個良好的社羣治理,能夠保證所有投資者投資的資金和數字資產的安全,這樣的交易所才能長久發展下去,要不然都是曇花一現。

2.目前所謂交易所的交易行為的域外性,交易所本身主體的不明確,國家目前對於數字貨幣和交易所的監管或者打擊的不明確,這些都是投資人維權面臨的困難。

3.不管FCoin是主體或者是所謂的伺服器在域外,並不能說他就能逍遙法外。投資人可藉助公權力,或者藉助官方機構對他的行為進行打擊或監管;同時要積極參與到他所謂的社羣治理中,讓他及時公佈相關資金的去向。

以下是鏈得得推出的“不得了”對話第十期中,兩位嘉賓的對話實錄。由鏈得得編輯後釋出:

仇楊濤 | 主持人:首先,請兩位嘉賓分別從投資人和律師的角度來談談FCoin對行業的影響在哪裡?

許英龍|科銀中國CEO:在早期的時候,FCoin藉著“交易即挖礦”這件事讓整個行業掀起了一股新的生機和新的模式,然後給這個行業帶來一個新的動力,引起了一波小小的牛市,迅速從一個新的交易所躋身到了一個非常有影響力的交易所,就是讓大家看到了這個行業瘋狂的造富效應。

大家也能看到FCoin在最早期的時候,張健個人盈利在帳面上已經接近一億還是兩億美金,所以大家也能看到這件事帶來的財富效應,對於資本和機構來說,交易所變成了一個大家都要去投資的一個賽道。

但是隨著這一次FCoin的這件事,對於整個行業來說,目前對一些準備比較充分、技術比較紮實的新交易所來說,產生了很多不必要的阻力。現在對於他們來說,機構不信任他們,使用者也不信任他們,他們新的發展就會比較艱難,這是一方面。

另外一方面,一些成熟的中大型交易所,應該會產生不少的兌付壓力。因為使用者看到交易所這樣的話,不願意把自己的資產放到交易所裡面,交易所這邊可能就會面臨大量的擠兌壓力,運營上也會比較麻煩。

龐理鵬|鏈法律師團隊負責人:就FCoin這個事件對整個行業的影響,我覺得從我的專業來看,它主要的一個風險首先是,對整個行業合規的這樣一個風險。因為之前我也一直在強調,一個合規線其實就是一個行業、一個交易所以及一個社羣的生命線。

目前FCoin這個事件其實一直以來攪動著整個行業的發展,從交易所的成立到後面的“交易即挖礦”模式的推出。但是從我個人來看,事件的本身這個雷其實早就埋下了,所以也是整個行業在一些合規沒有完善情況下的一個集中爆發。

從一開始比特幣的誕生,包括區塊鏈這個概念的提出,包括一些虛擬貨幣或者虛擬資產的產生,以及隨後出現的很多交易所等,全球各國的監管態度其實都是不明確的,或者都是不一樣的,所以包括咱們國內對於虛擬貨幣或者是交易所其實都採取一個完全禁止的狀態。

但是畢竟一個行業的產生之後有很多的需求,這就導致了很多交易所在“九四公告”以後出海。但是出海就面臨一個問題——缺乏監管,最後導致了很多問題的發生,所以這個事情我覺得也是給大家的一個警醒吧。

我總結一下我的觀點:第一,FCoin暴雷這個事件,會對整個行業,很多大的交易所造成市場恐慌情緒,發生擠兌的一個危險。

第二,這個事件發生之後,對於後續事件如何處理,對方到底是負什麼法律責任,後續的風險控制怎麼進行,大家的損失如何挽回,我覺得這也是大家所關心的一點。對於類似事件的發生和以後大家的維權,我覺得也會產生很大的一個影響,這也是一個範本,包括監管層是不是介入,我認為這對整個行業的治理也會產生很大的影響。

仇楊濤 | 主持人:經歷這件事情後兩位對加密數字貨幣投資領域有哪些新的期待和隱憂?

許英龍|科銀中國CEO:先講講新的期待吧,我們經歷過這麼一次事件之後,很多之前一直沒有被人提到檯面上的,比如說去中心化的交易所,或者是去中心化的交易公鏈等等這些本來是區塊鏈裡面自帶特徵的東西,但是卻沒有應用到我們區塊鏈使用最頻繁的交易所上,所以未來這個方面可能因為這次事件之後,會有更多的人,包括交易所自己本身也會去考慮,在適當盈利的同時是否也要做出一個公開透明的這麼一個交易所。

然後關於隱憂,我覺得既然連FCoin盈利這麼多的一家機構都會因為技術、管理和人員上的事出現這麼多的風險,那其他的交易所是否也會有這麼多的問題,其他更小的交易所是否問題會更加嚴重,只不過暫時沒有暴雷。

作為我們投資來說,在交易所上的投資是否需要更加的慎重,我們的資產如果在交易所裡,是否需要停留在交易所,還是需要只有在用的時候放在交易所裡,這是我們的擔憂。對於他們的保管和託管什麼的也是質疑。

龐理鵬|鏈法律師團隊負責人:FCoin作為一家比較知名的交易所,我認為它有兩個屬性:首先,FCoin是一個交易所。其次,它能夠在行業內快速發展,擠入前三這樣一種規模,它採用這種挖礦交易模式,這也是一個顯著特點。所以我想從兩點開始講。

第一,先講一下交易平臺本身所謂挖礦運營模式,暴雷的事件我認為也是能夠證明這種模式本身並不長久,作為交易平臺就應該把交易平臺做好,而不應該過多的採用一些其他的方式。

第二,其實FCoin這個事件發生之前,咱們這個交易所在治理當中存在很多的問題,包括一些外部風險,即所謂的駭客攻擊、交易所跑路,內部的人員存在侵佔。其實交易所本身社羣治理工作,我認為也是要納入到日程當中,這個也提醒所有的投資者,在選擇交易所的時候,對於交易的安全性要有考慮。

同時作為平臺方,像咱們現在網際網路P2P平臺都要求有什麼等保機制,對於社羣平臺的安全治理上,我認為會成為一個重點,真正能保證資金安全的交易所,運營合理的交易所才能長久發展下去。

所以針對這個問題,我主要就是以上兩點:第一,關於平臺挖礦這種模式,所謂FCoin倡導的或者是它崛起的這種模式,目前來看確實存在很大的問題。一個是自融風險,一個是存在很多的把控風險。

第二,如果真正的能夠保證投資者的合法權益,能夠實現一個良好的社羣治理,能夠保證所有投資者投資的資金和數字資產的安全,這樣的交易所才能長久發展下去,要不然都是曇花一現。

1

投資人角度

仇楊濤 | 主持人:作為一個資深的投資人,在魚龍混雜的市場中,尤其是針對於數字貨幣交易所的投資和合作,如何做好“漏斗”和“篩子”這樣的角色?

許英龍|科銀中國CEO:既然一直身在這個行業中,就肯定會遇到很多魚龍混雜的專案,所以“漏斗”的角色更多是收集足夠多的專案。在這個環節上,我們自己的投資經理還有我們自己的渠道會大面積的去接觸各式各樣新興的交易所,每個交易所也會有自己不同的成長邏輯,我們儘可能的把這些交易所都收集過來,然後“篩子”這個時候就顯得很重要了。

我們在這個行業裡面有足夠多的盡調資源,然後有足夠多的行業經驗,遇到我們需要投資的專案,各方面介紹我們會用自己的行業經驗去辨別真偽。或者反回來說,因為我們在行業裡踩過足夠多的坑,我們就能把自己的坑放在這些實際的經驗上去。

並且由於這次FCoin的事件,未來我們會對整個專案團隊,對他們的財務、人力會有更高的要求,所以未來對於“篩子”的緊密程度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覺得對於整個行業往前推進肯定是有幫助的一件事情。

仇楊濤 | 主持人:如果從整個行業的發展軌跡和您投資的角度來看,選擇投資“數字貨幣交易所”,您覺得哪些因素在變?哪些又一直在堅守?

許英龍|科銀中國CEO:首先說堅守的部分,一直以來從未改變的準則,首先是團隊的人品,這個是放在第一位的。其次是團隊的技術水平,這個也要放在前面。最後是團隊的專業度,他對於整個交易市場的理解要足夠到位,這是三個基本要素。

還有一點核心是流量。其實到目前為止,各個交易所在爭的還是用不同的服務方式和手段來爭取不同的使用者流量,所以擁有強的社羣流量的能力,也是我們非常看中的地方。

然後是變化的東西。一個是大家發展的不同方向,比如說FCoin曾經開創“交易即挖礦”的模式,也有別的交易所開創了期貨合約的模式,有些交易所一直是以現貨為主,甚至現在還有一些新的交易所開啟了一些實物證券化的東西,不管是炒鞋或者是炒什麼其他的資產,都是不同的形式,表達形式可能在不斷地變化。

仇楊濤 | 主持人:您如何看待目前的加密數字貨幣交易所市場?是否接下來會陸續出現花樣百出的“類FCoin暴雷事件”?

許英龍|科銀中國CEO:最近不光FCoin出現這種暴雷事件,很多別的交易所隨著疫情或者別的運營上面的問題也開始陸續出現暴雷的問題。再加上還有大量的駭客盜幣的事件還沒有披露等等,可能借著這次事件借坡下驢了。我認為這個行業“類FCoin暴雷事件”肯定是會出現一個小高峰的。

但是個人肯定是不希望出現這樣的事件,畢竟這個行業目前依然處於相對早期階段,而且還是需要很多正能量的事給到本來想進入這個圈子的人看的,所以我還是不太希望出現這麼多事情的。

仇楊濤 | 主持人:作為一家深耕區塊鏈行業的投資機構,在平衡投資回報中,如何去考慮“行業建設”的問題?

許英龍|科銀中國CEO:單一的從交易所層面來講,我們不光會做純粹的財務投資,我們也會把本來就積累的行業資源投到已經決定要去投資的這家企業上去,做陪伴式的成長,這是單一從交易所層面來說。

從整個行業上來說,我們會在上下游裡做一些投資和佈局,力求能夠讓這個行業更加興旺,不管是在安全、託管還是在冷熱錢包以及後面的流動性等上面。只有把這個行業不斷地做大、做強,基數足夠大了,讓市場合理的競爭起來,優秀的人就能夠變得更優秀,這個行業才能變得更優秀。

所以我認為不光要關注交易所本身,也要關注整個行業的廣度。只有我們聯合資本的力量把行業的廣度做起來,讓更多優秀的人加入這個行業,那這個行業才有可能做得更大,我們的回報才有可能有更加豐厚的回報。

仇楊濤 | 主持人:經歷過2019年以及2020年初的一些事件,您看到哪些行業向好的現象呢?

許英龍|科銀中國CEO:現在各種交易所越來越注重自己的合規,會在合規上花更多的成本。合規這件事如果做得越好,就說明他們受到監管的可能性也就越大,大家資產上的保護也就越多。

因為有合規的話,傳統的資金有可能進入這個市場。大家也看到了FCoin這個事之後,傳統的資金也很猶豫,但是如果在各個市場上把合規做好了,那傳統資金進來的也就多了。

在人才層面上,隨著交易所獲得利潤的不斷增多,能抓到優秀的人也越來越多,這個行業交易所的從業人員我估計已經超過幾萬人了吧,所以不管是工程師,還是各種各樣有想法、有能力,甚至有更多金融背景的人都在加入這個行業,所以整體來說這個行業我覺得是在往前面發展的。

總結來說,就是越來越關注合規,越來越關注人才,越來越關注如何留住使用者。

仇楊濤 | 主持人:FCoin這件事之後,從全球加密數字貨幣交易所競爭格局以及投資人的“受教育”程度來看,您接下來面對數字貨幣交易所的投資又會有哪些新的考量?

許英龍|科銀中國CEO:合規性、技術能力、創始人、流量、運營能力、推陳出新的能力等都會是考量的方向,當然合規性、技術能力、創始人這三個方向是重中之重。

仇楊濤 | 主持人:張健稱FCoin是“社羣化”的交易所,但在《FT真相》一文中,又坦然表示,自己敗給了“社羣”。面對“社羣自治”這個在加密數字貨幣行業的謎之標籤,你有哪些自己的理解?

許英龍|科銀中國CEO:區塊鏈行業一直是以去中心化著稱的,但是去中心化絕對不是無中心化,也不是完全的社羣化,也就是說,不是靠一個完全社羣的力量可以撐起一個大型企業,你是需要不斷的從小到大慢慢嘗試這個規則的合理性的,還是需要一部分中心化的管理來帶動社羣化的發展,所以我們認為中心化或核心化的規則是非常重要的。

可能張健在早期提出社羣化治理,他本人並沒有完全的把財務或者把治理制度交給社羣,他本人提倡社羣治理,但是他卻中心化的高度管控財務,我覺得這是有悖理論的。未來社羣化是一定可以實現的,但是要的是創始人自己大公無私的決心和把這個事交出去的能力。

仇楊濤 | 主持人:在這個行業內看到了太多曇花一現的事情。所有最後,給二級市場的投資人一點建議吧。

許英龍|科銀中國CEO:第一,不要盲目聽信任何所謂的高收益,然後多看看交易所的產品、負責人的品行,多考量一下這個專案是否有能力往下去做一個持續盈利的商業閉環出來。然後把眼光放長遠,不是計算短期的收益,因為投資一定是一個和時間做朋友的事兒,沒有什麼投資一年能夠有100%的收益。有100%的收益,同時也代表100%的風險。

第二,要在自己的認知之下進行投資,不要做超出自己認知之外的投資,也不要盲目的聽從誰誰誰,要在自己的認知範圍內掙錢。

2

法律角度

仇楊濤 | 主持人:在大家找不到張健的情況下,在數字貨幣監管仍處在灰色地帶下,投資人的維權都難在哪裡?

龐理鵬|鏈法律師團隊負責人:其實在FCoin暴雷事件發生之後,我們也收到了很多關於維權方面的諮詢和委託。針對這個事件發生之後,我們也進行了相關的調查或者相關的瞭解。就目前的情況來看,難處在哪兒?

第一,我們現在國家對於交易所的態度。大家都知道,在2017年9月4號,央行聯合網信辦、工信部、工商總局、銀保監會等釋出了《關於防範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這個“九四公告”釋出之後,國家明確禁止代幣發行以及進行交易所交易的行為。

隨後又陸陸續續釋出了很多檔案,在2018年的8月24號,也釋出了《關於防範以虛擬貨幣區塊鏈名義進行非法集資的風險提示》,這是由網信辦、銀保監會、公安部、人民銀行還有市場監管總局聯合釋出的。

透過一系列的檔案和公告,能夠看出國家對交易所,包括髮行代幣都是明令禁止的。在這樣的背景下,很多的代幣發行都轉移到了境外,包括很多的交易所都轉移到境外,在境外進行相關的交易。這個就使我們所謂的交易主體發生了有跨境和域外性。

第二,我們目前所有的交易都是網上進行,有一定網路化的特徵。因為交易所現在所有的伺服器和所謂的運營主體其實都在境外,導致現在的維權難度有一定的跨境性,很多的行為就發生在境外。因為它具有網路化,那麼FCoin到底主體是誰,誰是應該為它承擔這個責任的主體?

當時我們看FCoin白皮書當中,它自己聲稱是一個面向未來的數字貨幣和數字資產流通交易社羣,運營網站也是咱們現在目前的這個運營網站,但是我們查了好多關於到底網站運營主體是誰,所謂的社羣它到底在法律上應該是什麼一個主體。這種主體的不明確也給目前大家維權造成一定的困擾。

所以基於目前所謂交易所的交易行為的域外性,還有交易所本身主體的不明確性,以及目前國家對於數字貨幣或者所謂叫數字資產,對於交易所的性質和規範,不管是所謂的監管也好或者打擊也好,都沒有明確。

行業早期沒有太多的案例去遵循,所以目前現在大家在立案的時候,不管是刑事還是民事,包括在追索上都面臨很多的困難。

仇楊濤 | 主持人:FCoin都是哪些問題觸碰到了法律紅線?

龐理鵬|鏈法律師團隊負責人:針對這個問題,我覺得首先要有一個前提,就是FCoin作為一家交易所,性質到底是什麼,它的運營主體實質上是什麼?從目前大家所掌握包括張健本身的責任來看,其實FCoin這個交易所並不是所謂的張健聲稱的交易社羣,所謂的去中心化社羣的這樣一種方式,它本身就是一箇中心化的交易所。

這裡能夠看得出來,張健和他的團隊其實就是FCoin的實際控制人,所有的運營、所有的管理都是他們在執行,這是一點。

另外,不管他怎麼宣稱社羣,他所面對的客戶主要還是國內的客戶。因為我也研究了一下他當時在網站註冊的時候有一個特別提醒,就是說關於FCoin不為以下國家和地區使用者提供服務,包括我們中國大陸。其實他所謂的這個社羣並不是社羣。

另外,他所謂的服務主體明確說不包含,但是他實質上在明知的情況下,還是向很多中國大陸的一些投資人或者使用者開展服務。他這個行為到底定性是什麼?如果存在這個前提,我們認為,它其實就是僅僅把運營主體或者伺服器放在了國外,但實際上還是在境內運營的這麼一個主體。

如果在這樣的前提下,我們認為不管他前期採取了怎麼樣的一種法律規避的手段,但實質上,他其實就是一幫國內的團隊。它僅僅是把伺服器架設在國外,但卻面對國內的使用者和投資者吸收資金,進行相關的釋出平臺幣的交易所。它還相應推出了很多產品,例如質押理財等產品。

在這樣的前提下,他所涉嫌違背的一些法律紅線包括涉嫌非法發售代幣票卷,包括非法集資、金融詐騙和傳銷。

至少從目前掌握的資訊來看,我們認為其實就是一種典型的利用“合法”的形式,當然這個合法是加引號的,來掩蓋他非法的目的。在這樣的情況下,其實針對他的這樣一個定性,咱們國家說實話有很多,他違背了很多相關的法律法規。

如果說他這裡面真要發行平臺幣,就涉嫌到非法集資詐騙,或者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的問題,包括所謂的質押、理財。而開設交易所涉嫌非法經營的問題。從我來看,如果在這個前提的情況下,他所涉嫌相關的管轄和他相應所觸犯的法律涉嫌多個罪名。

仇楊濤 | 主持人:FCoin與過往案件最大的不同在哪裡?從您的經驗來判斷,這是否會像P2P暴雷一樣,成為數字貨幣交易所的常態?

龐理鵬|鏈法律師團隊負責人:FCoin暴雷這個事件和我們以往處理的其他案件沒有什麼本質的不同,不同點在於它涉及的人員更多,資金更大,對行業的影響更大。

剛才我也講了,因為現在目前咱們畢竟處於行業的早期,很多對於數字貨幣或者數字資產的定性,對於所謂的交易主體或者是雙方交易行為是不是受到法律的保護,這都處於一個早期的研究或者是處於司法還沒有明確確定的一個階段。

所以從這塊來看,這個也是人們在維權或者司法機關對於這種案子處理的時候,處於兩眼一抹黑的狀態,這也是這個行業案件的普遍特點。

其實對於類似於像FCoin這樣一個暴雷事件的發生,這個暴雷所謂兌付危機的發生,我認為以後會成為一個常發生的事件,這裡面主要有兩點:

第一,目前現在很多交易所對於外部防範,對於一些外部風險的防範不足,像之前的門頭溝事件。還有很多平臺現在已經暴出被盜幣的事件,這個我認為很多交易所現在目前還沒有一個很完整的安全防範機制。

第二,剛才講了外部風險,另外一個就是關於內部的風險,即所謂的防作惡的風險。因為很多交易平臺都存在自融的風險,存在很多內部侵佔的風險,而往往這種所謂的中心化的交易所或者是打著去中心化的名義,實際上進行中心化經營的這些交易所,都是有相關內部人員來控制的。

在這樣的情況下,對於他們的監管,對於內部的防作惡機制目前也不完善。而且剛才也講過,他存在涉外性和主體的不明確性,導致現在目前外部和內部都存在很大的一個風險,所以我覺得這種事件之後還會陸續發生。

另外大家現在一講到交易所,或者講到數字貨幣的發行,都和國內P2P平臺暴雷來進行對比。其實它們有很多的共同點。

拿交易所來看,它其實就是一個撮合方,本身就是提供交易的一個資訊中介。像P2P平臺,國家後來在進行治理的過程當中,也把它定性成小額借貸的資訊中介,所以不允許他存在自融,資金必須交由第三方託管,必須找律師做合規,找安全的保障機構進行運營管理,這塊都是有明確的規定的。但是目前從交易所來看,這個並不是一個強制性的規定。

這也是我想講的最後一點,就是從國內目前對於這種交易所是明令禁止,導致域外主體必須登記在域外的情況下,對於它整體的防範和監管肯定就不存在。或者它們所設立主體的所在地也都是以不監管或者弱監管的地方,所以更談不上什麼完整監管機制的存在。這樣的話無疑對機構投資者和所謂的散戶都有著很大的投資風險。

仇楊濤 | 主持人:接下來我從使用者的角度來問您一個問題,“張健要不要抓?能不能抓?我損失了大幾十萬,我怎麼辦?坐著乾等嗎?目前都在看FCoin披露的訊息,誰還會相信FCoin?誰來限制FCoin?任由他們逍遙法外嗎?”

龐理鵬|鏈法律師團隊負責人:針對這個問題剛剛我也講過,不管他們是主體或者是所謂的伺服器在域外,並不能說他就能逍遙法外。

因為張健或者他的團隊如果被認定為是專案的實際控制人,或者我沒有足夠證據證明他是專案的實際控制人,但現在所有釋出的內容也能夠證明,他自己也認可他是專案的負責人,同時他面對的客戶主要是我們國內的客戶,也就是所謂的投資人、受害人都是我們國內的。

在這樣的情況下,根據咱們國家的法律規定,咱們國家是有管轄權的。而且針對所有的虛擬貨幣以及相關的風險,咱們國家也已經有過多次的提示,這裡面所涉嫌相關的犯罪行為肯定是可以進行管轄和打擊的。

所以從我的觀點來看,應該做的工作主要有兩方面:一是藉助公權力,或者藉助官方機構對他的行為進行打擊或者進行監管。因為這裡面肯定涉及到一些相關證據的收集,包括報案主體、報案地、報案人身份的確定、被控告人身份的確定等。透過刑事控告的方式,透過官方和公權力機關的介入來去處理這個事情。

二是現在張健本人,包括FCoin本身也一直在釋出重啟的進度和安排,我覺得這也是一種途徑。

在我看來,其實目前主要就是兩種方式。一種方式就是作為投資人要針對他之前存在相關的涉嫌違規違法的行為提出相關的控告。因為從目前來看,我們認為他不光涉嫌民事的責任,更主要的是他已經涉嫌到相關的刑事犯罪了,這個我們也要提出控告。

同時,因為現在張健和他的團隊也在不斷髮公告,不斷的進行專案,如果已經存在兌付危機的情況下,大家還是要積極參與到他所謂的社羣治理或者監管當中,能夠讓他及時的公佈相關資金的去向,以及對他的財務進行相關的監督和管理,這個大家也要參與進去。

仇楊濤 | 主持人:如何給FCoin“定罪”?

龐理鵬|鏈法律師團隊負責人:針對這個問題,我覺得分為幾個階段:第一,對於他在境外租用,或者說境外伺服器搭建網站進行的實質上面向境內居民開展的活動,這種行為,不管是“九四公告”還是《關於防範虛擬貨幣區塊鏈名義進行非法集資的風險提示》當中都提到,對於這種行為國家是明令禁止的。對於搭建交易所這種行為,我們認為已經涉嫌了非法經營罪,也是咱們憲法當中的一個罪名。

第二,對於他所進行的發幣行為,不管是所謂的交易挖礦模式還是其他的,其實都存在發行虛擬貨幣、數字貨幣的問題。如果他確實一開始就是以非法佔有為目的,或者欺騙性更強一些,有可能涉嫌詐騙。如果他僅僅是在組織形式上,沒有取得相關許可就對公眾募集資金的話,這裡面就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這兩個都是我們金融非法集資這個犯罪裡面,根據情節不同可能會涉嫌的兩個罪名。

第三,其實從交易所內部治理來看,不管是作為一個組織或者作為一個機構,或者作為一種社羣,它本身的實際控制人和團隊有沒有挪用過相關的資金,或者是把相關資金據為己有,這裡面就涉及到職務侵佔或者挪用資金相關的罪名。目前它有可能會涉嫌的刑事犯罪的內容主要就是這三方面,其他的內容還是需要進一步根據相應的事實進一步確定。

仇楊濤 | 主持人:從促進行業建設出發,以法律的角度來看,這兩年加密數字貨幣行業的監管有哪些新的改變?

龐理鵬|鏈法律師團隊負責人:針對這個問題,我想做一個區分。首先,我們對於區塊鏈技術是非常明確的,從國家的上層到現在目前相關技術的落地,包括現在目前很多行業的應用都已經在進行了,國家一直持一個鼓勵和支援的態度。

所以我認為,對於區塊鏈,國家無論是從政策還是從各方面法律法規上都會處於一個不斷支援的狀態。所以這個是這兩年我覺得相對比較好的資訊,真正能夠把區塊鏈的一些優勢發揮出來,國家也一直在倡導和鼓勵,相關的政策也一直在出臺。

其次,因為比特幣的出現,大家認識了數字貨幣,同時也知道了區塊鏈技術,國家現在目前對於區塊鏈技術本身是持一個鼓勵狀態,但是對於數字資產或者數字貨幣這個行業,因為它很有可能會涉及到一些極強的融資屬性,國家之前一直處於一個打擊狀態。

但是對於咱們國家馬上要發行屬於咱們國家的數字貨幣,同時數字資產這個行業目前本身雖然處於早期,但是隨著行業的發展,咱們國家不能說一味的打擊,相關的監管政策也要陸續出臺。

對於數字貨幣,從我們代理的幾個案件來看,其實大家都看到,很多媒體稱之為“第一案”,或者很多的法院也把這些案子作為典型的案件進行宣傳和報道。對於數字資產或者數字貨幣的性質,很多的學者和司法機關也在進行相關的研究和定性,所以這一塊我認為在司法和執法的層面有了很大的一個提升。

對於它的認識不是說一談數字資產或數字貨幣就談幣色變,大家都處於牴觸的狀態。這幾年從監管和司法層面比較進步的一點就是,大家對於它的認定更加客觀、更加理性。

包括目前我們代理的幾個案件也是非常明確的。透過司法機關的判例,首先是認可了數字貨幣或者數字資產的這種財產屬性,本身它是受到法律所保護的內容,包括咱們新出臺的相關法律法規也對所謂的虛擬資產進行法律上的定性和認定。

其次,對於個人與個人之間的交易行為,現在很多的法院和仲裁機構也認定這種交易行為是受法律保護的,只是現在對於交易所和一些數字代幣的發行是處於一個禁止和防範的狀態。

所以我在這兒也特別期望,相信隨著這個行業的不斷壯大,隨著大家對於數字資產認可度越來越高,國家以後也會就數字貨幣的交易行為、交易所的建立、相關的非金融的發行(因為代幣發行也分為證券型和實用型)和數字資產的一些應用給予鼓勵和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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