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密貨幣不屬於資產類別?

買賣虛擬貨幣

要點提煉

· 近日高盛集團與投資客戶召開電話會議,會上高盛投資策略團隊聲稱,比特幣是不可行的投資工具。

· 會議內容缺乏對加密貨幣的基本瞭解,且邏輯混亂。

5月27日,高盛投資管理部投資策略組召開投資者電話會議,主題圍繞《美國經濟展望與當前政策對通脹、黃金和比特幣的影響》。會上,高盛闡述並反對“在戰略或戰術上”投資比特幣,稱“包括比特幣在內的加密貨幣不適合作為一種資產類別”。

然而,由於缺乏對加密貨幣的基本瞭解,此言論一出,可能有損高盛在加密貨幣相關領域的信譽。高盛銀行財富管理部門下屬的投資策略組,主要面向高淨值客戶,提供優質金融服務。對比特幣持不同觀點或勸誡客戶無可厚非,但對比特幣的此番評論邏輯混亂。

高盛聲稱,加密貨幣不會產生現金流或收益,也沒有證據表明它能對沖通脹,因此不能被視為資產類別。若按照此邏輯推理,黃金作為一種被普遍認可的資產類別,也符合高盛的所有判定標準。高盛深知即使是黃金,也並非總能證明其能有利對沖通脹。 

資料來源高盛投資策略組

資料來源:高盛投資策略組

高盛稱加密貨幣極易波動,其回報只不過是眩目的泡沫。但在會議中,高盛並未提及比特幣不可比擬的夏普比率和索爾蒂諾比率,難免讓人聯想起美國超級牛股亞馬遜。通常,投資者不會在沒有分析收益的情況下單獨考慮波動性。

高盛稱:“雖然單個加密貨幣的供應有限,但加密貨幣作為一個整體並不是稀缺資源”,並且強調比特幣現金和比特幣sv“幾乎是比特幣的克隆”。高盛顯然沒有意識到雜湊算力對使用工作量證明函式的比特幣的重要性。比特幣現金和比特幣sv的總雜湊算力僅佔比特幣雜湊算力的4%-5%,因此相較比特幣,它們的網路更容易受到惡意攻擊。作為克隆品,比特幣現金和比特幣sv不能與比特幣相提並論,比特幣的稀缺性也毋庸置疑。

來源:bitinfocharts (https://bitinfocharts.com/comparison/hashrate-btc-bch-bsv.html#6m)

高盛還譴責比特幣是“非法活動的通道”,包括洗錢和**市場。根據區塊鏈分析公司chainalysis的資料,2019年犯罪團體向貨幣交易所提供了28億美元的比特幣。與此同時,其他資料也表示,同年透過加密貨幣進行交易的**市場收入高達8億美元。

然而,與比特幣相關的非法活動只佔少數。 正如世界經濟理事會所說,“若將非法貿易看成一個國家,其經濟規模將超過巴西、義大利和加拿大,甚至超過墨西哥和印度尼西亞的總和。”

沒有區塊鏈背景知識的人往往認為犯罪活動很容易透過加密貨幣實現,但這其實是一種誤解。事實上,現金流要比加密貨幣流更難追蹤。鏈上分類帳均公開、透明,且鏈上分析公司如chainalysis與美國國家稅務局、美國聯邦調查局、美國緝毒局等執法機構都有密切合作。

畢竟,如果比特幣和其他替代型加密貨幣(altcoins)都充滿風險和不確定性,那麼為什麼全世界的投資者,甚至像保羅·都鐸·瓊斯(paul tudor jones)這樣的資深投資者,還要把資金和時間投入到加密貨幣中呢?當一項資產大幅、持續增漲時,與其倉促下定論,不如先了解其背後的理據。

比特幣雖尚未成為數字黃金,但也可能隨時在即。最終,唯有時間方能證明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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