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Ripple你不知道的七件事

買賣虛擬貨幣
Ripple於2012年推出的XRP代幣將成為“下一個比特幣”——不,是更棒的比特幣。一個能夠在4秒鐘內完成交易的加密貨幣肯定會在金融界掀起巨浪。今年1月,XRP股價飆升至接近每股4美元,市值達到1400億美元,其創始人因此登上了全球最富有人群的著名榜單。
然而,自建立以來,XRP經歷了或多或少的下降(在撰寫本文時價值0.33美元)。但即便是在這個神秘的冬季,XRP仍成功奪回了市值排名第二的位置,超過了Ethereum,而Ripple的高管也繼續承諾,大事即將發生。因此,當好奇的觀察者將目光重新集中在XRP上時,正是提出這個問題的好時機:對於他們稱為 “Ripple?”的加密貨幣,大多數人可能不知道什麼?“好吧,讓我們來看看。”1. Ripple和“Ripple”(XRP)不是一回事與加密貨幣媒體領域的無數文章所暗示的相反,Ripple並不是(所謂的)加密貨幣XRP的同義詞。這有點像Bitcoin (大寫) 和bitcoin (小寫) 或者 Ethereum和 ether,Ripple (AKA “Ripple Labs Inc.”)是一家成熟的企業軟體公司,擁有執行團隊、營銷部門和董事會。這種區別並非不重要——事實上,它是圍繞Ripple及其XRP代幣的中心,這讓Ripple在這個“去中心化”貨幣的世界裡大不相同。
2. Ripple不是加密貨幣,XRP也不是甚至連Ripple的執行長布拉德·加林豪斯(Brad Garlinghouse)也不認為XRP是一種“加密貨幣”,但理由可能與你所想的不同。他在去年2月的雅虎金融峰會上對聽眾說過一句著名的話——““我不叫它加密貨幣”。但他的意思是,比特幣也不是。相反,他假定所有的加密貨幣都被更好地定位為“數字資產”。“很好。但這並不意味著XRP、比特幣和以太幣是一回事。Ripple的XRP代幣是“預先挖掘的”,這意味著,當它啟動時,所有1000億代幣會在第一天就被釋放到世界上。我們所說的“釋放”,是指XRP的建立者為自己保留了200億個代幣,並將剩下的80%“贈與”給他們建立的公司Ripple Labs(當時名為“Opencoin Inc.”)。這是多麼慷慨。時至今日,Ripple公司持有大約60%的XRP總供應,XRP賬簿上的所有事務都由Ripple公司集中控制的“受信任”節點進行驗證。實際上,我們確實不能稱它稱為加密貨幣。3. 大多數XRP都被鎖在託管所中一個實體控制著世界上大部分的XRP供應,這一事實可能會讓其他持有者有點緊張。這是可以理解的。如果Ripple決定結束一天的工作,把它所有的寶藏都扔到市場上呢?Ripple想出了一個解決方案:它在2017年5月將550億XRP鎖定在一個託管賬戶中。自那以後,該公司每月為其銀行解決方案企業提供10億XRP資金,並根據需要向機構客戶分發代幣。(未使用的XRP將被送回保險庫,目前仍有近530億代幣存在代管所中。) 
4. 銀行不想與XRP有任何關係Ripple的XRP代幣通常被稱為“銀行家的代幣”,但事實證明,這有點用詞不當。儘管Ripple誇口說,它現在為100多家金融機構提供服務,但它們中的絕大多數根本不使用XRP。Ripple的所有客戶都使用該公司的xCurrent產品,這是SWIFT的替代產品,允許銀行  快速結算跨境支付,不需要XRP。少數使用xrapid的Ripple客戶都是非銀行金融客戶,而xrapid實際上需要XRP來進行結算。Garlinghouse再6月告訴CNBC,他“完全有信心”一家大型銀行將在年底前使用XRP,但事實是還沒有一家銀行開始使用XRP。如果銀行真的決定使用xRapid,它們就沒有動力持有XRP,而且,就像Ripple自己明確表示的那樣,根本沒有必要持有XRP。然而,Rippleinsists認為持有XRP是有好處的,並且非常希望它的創始人Jed McCaleb能夠堅持他的觀點。5. Jed McCaleb的故事Ripple由Mt. Gox的創始人傑德·麥卡勒布(Jed McCaleb)創立。是的,就是Mt. Gox。但是他已經不在公司了。McCaleb離開Ripple是一個漫長而複雜的故事。幸運的是,Steemit的一位使用者幫我們總結了這個史詩般的故事。(最後,你會想留下來聽聽Ripple公司技術長戴維施瓦茨(David Schwartz的評論,他對故事的某些部分做出了迴應,並提出了異議。)但要點是:2013年,麥克克萊布(McCaleb)以差強人意的條款離開了公司,帶走了他的90億XRP。第二年,他透過分叉XRP建立了一個名為Stellar的競爭對手(克隆)。此後不久,McCaleb宣佈計劃拋售他持有的大量XRP股份,導致XRP股價下跌40%。
訴訟接踵而至, Ripple 對McCaleb 最終在2016年達成了新的法律條款。但據《華爾街日報》(the Wall Street Journal)報道,今年9月, Jed 似乎在耍他的老把戲,莫名其妙地“加速”他的拋售,盡即使Ripple 聲稱對McCaleb 的XRP擁有控制權。6. Ripple聲稱它沒有建立XRP更奇怪的是,Ripple最近一直在積極推動這樣一種說法,即該公司沒有建立XRP代幣,這顯然是在試圖改寫自己創造的神話。部分原因可能是營銷策略造成的——該公司致力於讓使用者瞭解Ripple(公司)和XRP(數字資產)之間的區別,以及為什麼他們個人的成功可能不像我們曾經認為的那樣相關。更有可能的是,Ripple的路線圖中隱藏著一些相當大的法律障礙,如果有足夠多的人相信他們與XRP的建立沒有任何關係,這些障礙可能會被繞過。但這個論點在很大程度上是建立在語義基礎上的,並在仔細審視之下分崩離析,正如普雷斯頓•伯恩(Preston Byrne)在去年9月的一篇部落格文章中以律師的身份進行了解構一樣。他的結論是:Ripple建立了XRP 。7. XRP可能是一種安全產品如果我們接受Ripple歷史的非修正主義版本——在2018年熊市之前我們都知道並喜愛的版本。那麼很久以前,在一個感覺非常遙遠的加密貨幣世界裡,一家初創公司建立並出售了一個代幣,為其企業提供資金。聽起來是不是很熟悉?
不出所料,Ripple堅持認為XRP絕對不是安全產品。但有足夠多的人不同意,該公司目前正面臨來自投資者的多起訴訟。投資者指控該公司未能在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註冊其證券,並提供與證券交易相關的各種披露資訊,從而要求賠償。SEC尚未就XRP具體置評,Ripple最近提出動議,希望將其中一起集體訴訟從加州法院轉移到聯邦法院。加密貨幣律師表示,在聯邦法院,證明一項資產是一種證券更加困難。但是,如果Ripple沒有建立XRP代幣——而且“Ripple公司和XRP之間沒有直接聯絡”。正如Ripple監管關係總監在5月對英國議會所說的:“那麼,監管機構為何如此關注這個完全無關的代幣是如何分類的呢?真讓人頭痛。”更多數字貨幣資訊:www.qukuaiwang.com.cn/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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