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讀央行數字貨幣:市場力量將被充分認可和調動|鏈得得獨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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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數字貨幣會是一套“雙層運營結構“,即人民銀行先把數字貨幣兌換給銀行或者其他運營機構,再由這些機構兌換給公眾。

編譯|成裘

頭圖|穆長春 中國人民銀行支付結算司副司長

“央行數字貨幣呼之欲出”,在第三屆中國金融四十人伊春論壇上,中國人民銀行支付結算司副司長穆長春正式透露了這一訊息。鏈得得於伊春現場也對該訊息進行了第一時間報道。並在前方經各方瞭解和交流後,作出對該事件的一手解讀。

穆長春講到,央行數字貨幣的研究已經進行了五年,從去年開始,央行數字貨幣研究所的系統開發人員已經是“996工作制”。而在去年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記者會上,時任中國人民銀行行長的周小川就曾公開表態,央行研發的數字貨幣叫DC/EP(DC,Digital Currency,是數字貨幣;EP,Electronic Payment,是電子支付)。

“數字貨幣也有貨幣屬性,研究數字貨幣不是讓貨幣實現某種技術方案的應用,本質上是追求零售支付系統的方便性、快捷性和低成本,同時也考慮安全性和保護隱私。”周小川曾這樣描述央行數字貨幣的目的。

這次,穆長春將央行數字貨幣的設計理念和技術架構進行了完整闡述。簡單來說,DC/EP會是一套“雙層運營結構”,即人民銀行先把數字貨幣兌換給銀行或者其他運營機構,再由這些機構兌換給公眾。

中央財經大學共識經濟學課題組組長陳波副教授告訴鏈得得作者:“央行對於數字貨幣的研究非常深刻,且一直處於跟蹤的狀態,但是很明顯的是,Facebook的Libra專案對央行形成了一定壓力,也加快了央行數字貨幣推出的程序。”鏈得得獨家瞭解到,央行數字貨幣接下來會在一些地區或某些業務場景進行試點,目前已經有商業機構與央行就該問題進行過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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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用雙層運營體系的意義

據穆長春介紹,人民銀行數字貨幣研究小組曾經做過一個“純區塊鏈架構”模型,但是因為法定數字貨幣如果要達到零售級別,“高併發”是繞不過去的坎。

比特幣每秒只能完成7筆交易,以太坊網路是每秒10筆到20筆,而Libra也只有1000筆/秒。他表示,在中國這樣一個大國發行數字貨幣,採用純區塊鏈架構無法實現零售所要求的高併發效能。

穆長春說到,採取雙層運營架構還基於以下幾方面考慮:

首先,中國是一個複雜的經濟體,經濟發展、人口受教育程度等各不相同。如果採用單層運營架構,意味著人民銀行要獨自面對所有公眾,這會帶來極大挑戰。

第二,雙層架構也是為了充分發揮商業機構的資源、人才和技術優勢。商業銀行等機構的IT基礎設施應用和服務體系已經比較成熟,系統的處理能力也比較強,在金融科技運用方面積累了一定的經驗,人才儲備也比較充分。所以,如果在商業銀行現有的體系之外再另起爐灶,是巨大的資源浪費。

第三,雙層運營體系有助於化解風險,避免風險過度集中。央行已經開發運營了很多清算系統和支付系統,但是之前的系統都是面向金融機構,如果發行數字貨幣,會直接面對公眾。因此,僅靠央行自身力量研發並支撐如此龐大的系統,而且同時滿足高效穩定安全的需求和友好的客戶體驗,是非常不容易的。

第四,單層運營架構會導致“金融脫媒”。單層投放框架下,人民銀行會直接面對公眾投放數字貨幣,數字貨幣和商業銀行存款貨幣相比,前者在人民銀行信用背書情況下,競爭力優於商業銀行存款貨幣,因此會對商業銀行存款產生擠出效應,影響商業銀行貸款投放能力,增加商業銀行對同業市場的依賴。這種情況下會抬高資金價格,增加社會融資成本,損害實體經濟。屆時,央行將不得不對商業銀行進行補貼,極端情況下甚至可能顛覆現有金融體系,回到1984年之前央行“大一統”的格局。

第五,基於對貨幣政策的考慮。雙層運營體系不會改變流通中貨幣債權債務關係,為了保證人民銀行數字貨幣不超發,商業機構向人民銀行全額、100%繳納準備金,人民銀行的數字貨幣依然是中央銀行負債,由中央銀行信用擔保,具有無限法償性。

另外,雙層運營體系不會改變現有貨幣投放體系和二元賬戶結構,不會對商業銀行存款貨幣形成競爭。由於不影響現有貨幣政策傳導機制,也不會強化壓力環境下的順週期效應,這樣就不會對實體經濟產生負面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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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預設技術路線的考慮

值得注意的是,在談及央行數字貨幣時,穆長春多次強調“不設技術路線”。也就是說,央行保持技術中性,不一定依賴某一種技術路線,可能採用區塊鏈技術,也可能不是。

在穆長春看來,無論商業機構採用的是區塊鏈還是集中賬戶體系,任何一種技術路線,央行都可以適應。他補充說,商業機構的技術要滿足高併發的需求,至少達到30萬筆/秒。這被看作是一個准入的門檻。

此外,雙層運營體系有利於充分調動市場力量,透過競爭實現系統最佳化。“幾家指定運營機構採取不同的技術路線做DC/EP的研發,誰的路線好,誰最終會被被市場接受,誰就最終會跑贏比賽。”穆長春說道。

志頂科技創始人王瑋告訴鏈得得,以網路准入的方式出現,實際上起到了降低門檻的作用。他講到,銀行及其螞蟻金服、騰訊等公司未來只會有技術門檻,沒有金融門檻。

而對於老百姓來講,基本支付功能在在電子支付和央行數字貨幣之間的界限是模糊的。另據穆長春透露,央行數字貨幣在一些功能實現上會和電子支付有很大的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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堅持中心化管理模式

不同於加密資產“去中心化”的自然屬性,央行數字貨幣堅持“中心化”的管理模式。具體表現在:

第一,央行數字貨幣仍然是中央銀行對社會公眾的負債,這種債權債務關係並沒有隨著貨幣形態變化而改變。

第二,為了保證並加強央行的巨集觀審慎和貨幣調控職能。

第三,透過中心化管理,指定運營機構進行貨幣兌換,避免貨幣超發。

穆長春指出,在整個兌換過程中,沒有改變二元賬戶體系,所以應該保持原有的貨幣政策傳導方式,這也需要保持央行中心管理的地位。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中心化管理下的央行支付貨幣,和傳統電子支付工具並不相同。傳統電子支付工具資金轉移必須透過傳統銀行賬戶才能完成,採取的是“賬戶緊耦合”的方式。而對於央行數字貨幣,是“賬戶松耦合”的方式,即脫離傳統銀行賬戶實現價值轉移,使交易環節對賬戶依賴程度大為降低。這樣,央行數字貨幣既可以像現金一樣易於流通,有利於人民幣的流通和國際化, 同時又可以實現可控匿名。

穆長春表示,要在保證交易雙方是匿名的同時保證三反(反洗錢、反恐怖融資、反逃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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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重M0替代,而不是M1/M2

M0、M1、M2指的是貨幣供應量的範疇,也是根據流通性劃分出的不同層次。在我國,M0指的是流通中的現金,即在銀行體系之外流通著的現金。M1是指流通中的貨幣量加上商業銀行的活期存款。M2就是在M1的基礎上再加上商業銀行的定期存款和儲蓄存款。

而央行數字貨幣替代的就是M0的角色。

從目前來看,M1、M2現在已經實現了電子化、數字化,因為它本來就是基於現有的商業銀行賬戶體系。另外,支援M1和M2流轉的銀行間支付清算系統、商業銀行行內系統以及非銀行支付機構的各類網路支付手段等日益高效,能夠滿足我國經濟發展的需要。

穆長春說:“用央行數字貨幣再去做一次M1、M2的替代,無助於提高支付效率,且會對現有的系統和資源造成巨大浪費。相比之下,現有的M0(紙鈔和硬幣)容易匿名偽造,存在用於洗錢、恐怖融資等的風險。另外電子支付工具,比如銀行卡和網際網路支付,基於現有銀行帳戶緊耦合的模式,公眾對匿名支付的需求又不能完全滿足。所以電子支付工具無法完全替代M0。特別是在賬戶服務和通訊網路覆蓋不佳的地區,民眾對於現鈔依賴程度還是比較高的。所以我們DC/EP的設計,保持了現鈔的屬性和主要特徵,也滿足了便攜和匿名的需求,是替代現鈔比較好的工具。”

穆長春表示,因為人民銀行數字貨幣是對M0的替代,所以對於現鈔是不計付利息的,不會引發金融脫媒,也不會對現有的實體經濟產生大的衝擊。此外,應遵守現行的所有關於現鈔管理和反洗錢、反恐融資等規定,對人民銀行數字貨幣大額及可疑交易應向人民銀行報告。

他還指出,Libra用所謂的100%的儲備資產抵押,但是並沒有把自己限定於M0,有可能會出現Libra進入信貸市場出現貨幣派生和貨幣乘數,這就有可能出現貨幣超發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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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調零售支付

穆長春強調,央行數字貨幣必將是面對零售場景、面向公眾,是針對於零售支付場景提出的解決方案。央行選擇把實用性作為最終目標,並沒有去提及普遍意義上的加密貨幣概念。

面對高頻交易的業務場景,為了引導央行數字貨幣用於小額零售場景,不對存款產生擠出效應,避免套利和壓力環境下的順週期效應,央行可以根據不同級別錢包設定交易限額和餘額限額。另外可以加一些兌換的成本和摩擦,以避免在壓力環境下出現順週期的情況。穆長春說:“如果需要的話,央行數字貨幣還可以為央行實施負利率提供條件。”

陳波告訴鏈得得,央行對數字貨幣看得非常明白,在技術路線上是清晰的:不管用什麼技術,只要能把交易費用降下來,就能夠佔領這個市場。

此外,穆長春還強調,央行數字貨幣可以載入智慧合約,但是為保證無限法償性的法律地位,央行數字貨幣不應承擔除貨幣應用智慧之外的其他社會與行政職能。因此,央行對於載入貨幣職能之外的智慧合約會保持審慎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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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的地位正受到挑戰

根據央行數字貨幣研究所原所長姚前曾寫道的。根據 Prasad研究,近年來,許多發達國家和新興市場國家的央行貨幣在總體貨幣總量中的比重有所下降。自2003年以來,我國央行貨幣與M2的比率下降了5%,印度下降了7%,歐元區則下降了3%。這在一定程度上表明央行貨幣在社會經濟中的重要性正在下降。其中的部分原因可能是傳統央行貨幣的支付功能不能完全適應現代經濟的需求。

從一些支付機構提出的“無現金社會”口號以及近幾年來私人數字貨幣的發展均可以感受到,央行貨幣的地位正受到挑戰。而央行貨幣的數字化有助於最佳化央行貨幣支付功能,提高央行貨幣地位和貨幣政策有效性。

可以看出,央行希望透過數字貨幣重新找回在社會經濟中的重要性。陳波告訴鏈得得,爭奪鑄幣權是央行的出發點,央行不想失去中心化的地位。他指出,中國金融監管部門往往是等待一件事情經過市場檢驗後再做行動,顯然央行這次是先下手為強,透過主動出擊數字貨幣來確定自己的地位,實際上就等於建立了一個制度框架,後面所有的事情要以這個制度為基礎進行考慮。

在第三屆中國金融四十人伊春論壇上,穆長春講到,採取雙層體系發放兌換央行法定數字貨幣,也有利於抑制公眾對於加密資產的需求,鞏固我們的國家貨幣主權。(鏈得得發自伊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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