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疑:開設賭場罪為何成中國幣圈高危?如何預防?

買賣虛擬貨幣

摘要:今年中國公安部嚴打跨境賭博與電信詐騙,中國加密貨幣行業由於被犯罪分子用於出入金渠道,受到嚴厲打擊。落實到具體層面,第一是公鏈上存在的博彩APP;第二是為線上賭場提供加密貨幣兌換與OTC服務。

資深刑事律師指出,為線上賭博提供技術支援、資金渠道、廣告服務等,同樣可以涉罪;行業人士應避免僥倖心理,加強警惕與研究,避免被以共犯的形式或者下游犯罪牽涉其中

宣告:本文獨家授權“吳說區塊鏈”編輯轉載。

近日,網傳開設賭場罪或成幣圈高危犯罪。

主要緣由有二,公信寶創始人因開設賭場被判刑;另據傳,山西指控近期交易所的相關涉嫌罪名也與開設賭場罪有一定關聯。

山西一事,不知真偽。先看公信寶創始人所犯開設賭場一事。

根據裁判文書網公開資訊,簡述下案件事實。主要是S公司開發了一款小程式,內含多款賭博遊戲,可供使用者以虛擬幣為籌碼下注賭博。S公司隨後將該小程式在G公司開發的APP商城上線,G公司按充值的虛擬幣金額1%抽取手續費。被判刑的共3人,A是S公司股東、B是S公司副總、C是G公司實控人。


注:內容來自裁判文書網

什麼是開設賭場罪?刑法條文的表述很簡單——“開設賭場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基本等於沒說,或許是因為當初認為這四個字比較好理解,字面意思即可。

早年的刑法只有“賭博罪”,涵蓋了3種情形,聚眾賭博or以賭博為業or開設賭場。後來理論實務界都認為開設賭場的危害遠大於另2種情形,修法時就單列了“開設賭場罪”。還在基礎刑期外,增加了一檔刑期,情節嚴重的,最高可判處10年有期徒刑。

但關於“開設賭場”的定義,一直沒有明確意見,導致實踐中“賭博罪”和“開設賭場罪”界限不明晰,定罪時爭議不斷,當然這也給辯護留下了一定的空間。

隨著網路的興起,不少賭場也從線下轉戰線上。為打擊網路賭博,2010年時,對網路開設賭場行為有過明確的定義,基本都圍繞在“賭博網站及周邊”。主要包括4種情形:

(1)建立賭博網站並接受投注的;

(2)建立賭博網站並提供給他人組織賭博的;

(3)為賭博網站擔任代理並接受投注的;

(4)參與賭博網站利潤分成的。

今年,公安部的打擊重點基本圍繞著2項:跨境賭博 & 電信網路詐騙。


注:圖片截自公安部官網

根據最新的司法解釋和司法實踐,所謂的“網路賭場”已經遠遠不限制在賭博網站,更是涵蓋了應用程式、甚至是微信群。相關行為方式也不僅僅是建立、開發、代理,購買、租用這一類行為也納入了“開設”的範疇。


注:內容截自最高法官網

此外,如果明知是賭博網站、賭博程式等,提供相關的服務或者幫助,也可能構成開設賭場罪。主要包括3類情形:

(1)提供網際網路接入、伺服器託管、網路儲存空間、通訊傳輸通道、軟體開發、技術支援等服務;

(2)提供資金支付結算服務;

(3)提供投放廣告、發展會員等服務。

簡單介紹完開設賭場罪,聊聊幣圈刑事風險。先明確大前提,所謂風險,即排除惡意觸法等完全的犯罪行為。

幣圈經常出現一類現象,當一個罪名在短期內集中出現多次時,便認為是新型的口袋罪,略顯惶恐。其實並不是,幾乎沒有新設罪名,都是現成罪名,有些已經存在很多年了。高頻出現,可能有嚴打集中整治的原因,也可能是行業發展到一定程度的緣故。所謂的口袋罪,也未必,也可能是刑法適用的問題。

實務中經常存在另一種情況,A和B的犯罪行為相同或者類似,但最終一個定C罪、一個定D罪。相同行為,不同罪名,看似差距較大,但實際都是根據相同的刑法理論和邏輯得出的結論而已。過程略複雜,就不多言了。總之,單純去研究某一特定罪名,意義未必很大,尤其是專業不紮實的情況下容易走偏。

想起當年在檢察院,師傅說,犯罪手段層出不窮,刑法卻沒有新增過多罪名。為什麼?因為刑事法律講究的是“穿透性”,即透過現象看本質,把握住核心關鍵點,再花哨複雜的犯罪手法都不會迷亂眼。好似幣圈業務發展日新月異,但底層邏輯萬變不離其宗,是一個道理。

所謂幣圈高危刑事風險,核心並不是開設賭場罪或者某個特定罪名,更多的是避免以共犯的形式或者下游犯罪牽涉其中。怎麼理解這一說法?兩層含義。第一,常識便知道是違法犯罪的行為,明知故犯,接受懲罰是遲早的事。無論是開設賭場、傳銷或是集資詐騙等,不需要過多的理解犯罪含義,以不知道是犯罪為由強辯更是無用功。第二,幣圈因眾所周知的一些原因,若為某些犯罪活動提供周邊服務和幫助的,也可能構成犯罪。這類“幫兇”或因屬於共同犯罪,和前述犯罪活動構成同一種罪名;也可能因為是下游犯罪,構成另一種罪名。

因此,單從刑事合規的角度而言,與其研究海量的單個罪名,不妨從幣圈的特性、實際業務場景出發,分析哪類業務風險過高,更易成為違法犯罪的某一環節或手段行為,進而開展事前合規預防,隔離風險,效果或許更佳。(頭圖來自europeanbusinessreview)

參考:開設賭場罪成幣圈高危 公信寶創始人判決披露 迴應稱受牽連

根據銀保監會等五部門釋出的《關於防範以“虛擬貨幣”“區塊鏈”名義進行非法集資的風險提示》,請大家樹立正確的投資理念,本文內容報道不對任何經營與投資活動推廣進行背書,請投資者提高風險防範意識。

作者:,來源:吳說區塊鏈re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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