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民銀行副行長潘功勝:將嚴厲打擊“出海”ICOs

買賣虛擬貨幣

據CCN 7月11日 報道,7月9日,中國人民銀行會同網際網路金融風險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開會討論了下一步網際網路金融工作的重點。會上,加密貨幣作為一個重要內容進行了討論,並稱今後工作重點將要對“出海”ICOs進行全面整治。

報道稱,中國的加密貨幣政策和承諾從未動搖。在2017年9月宣佈對所有ICOs實施禁令時,這個國家震驚了世界。就在不久前,中國還宣佈,中國正考慮遮蔽所有與加密交易或ICOs相關的網站,包括國內和國外的。

金融安全的三個核心方向

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組長、中國人民銀行副行長、國家外匯管理局局長潘功勝,是此次會議中呼聲最高的聲音。他認為,他們的行動計劃正處於關鍵階段,現在是贏得網路金融安全之戰的時候了。

潘功勝強調,“在整治的方法上,明確政策界限,聚焦工作重點,完善整治方式,強化整治強度。”首要前提是明確政策界限,主要包括三方面:

第一要明確P2P和網貸的標準。潘功勝指出,P2P是一個資訊中介,不是信用中介。

其次,對於網際網路資產管理、網際網路保險、非銀行支付服務等等,政策的界限和標準是非常清晰的,“你有牌照才能做,沒牌照就非法的”。

第三,股權眾籌的試點工作開展之前的相關活動,ICO(首次代幣發行)以及各類變相的ICO,比特幣等數字貨幣交易活動,以及網際網路外匯交易平臺,涉及非法集資和非法發行證券,“是不讓乾的”。

所有金融機構都需要執照才能運作

當談到非銀行支付服務時,潘功勝清楚地表示:“你可以用許可證來做,沒有許可證是違法的。”“這意味著,無論這些機構在比特幣或者其他加密貨幣上運營,都必須申請獲得遵守法律的許可。”

至於ICOs,潘功勝提醒說,這些仍然是非法的。因為它們構成了非法發行的證券和不符合要求的融資活動。他還指出,這一禁令並不僅僅適用於中國的業務——在海外運營的ICOs也被禁止在中國境內銷售其專案。

嚴厲打擊“出海”ICOs

潘功勝強調,該小組將專注於打擊非法金融活動,同時建立更強大的基礎設施,以防止網路金融欺詐。他們還將進行現場檢查,並對那些不遵守規定的人實施行政處罰。

潘功勝稱,目前部分機構在中國國內受到打擊之後跑到國外,未經中國政府許可,仍然對中國的居民開展業務,這也是明確為非法並禁止的。他還著重強調了要遏制增量風險,對一些新的網際網路金融產品和業態的出現,在現有法律和政策框架中,如果不符合,那麼“露頭”就打。在不久的將來,該小組將制定一種新的政策來阻止這些公司在中國的活動。

該小組估計,他們將在未來1-2年完成網際網路金融風險專項整治,化解存量風險,消除風險隱患,同時初步建立適應網際網路金融特點的監管制度體系。第一個截止日期定於2019年6月,屆時,該委員會希望對區塊鏈和線上貸款領域有明確的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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