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最早提出設立“吹哨人”的檔案也提到要用區塊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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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文亮去世後,建立“吹哨人”制度的呼聲四起。

但事實上,中國國務院去年就提出要建立吹哨人制度。2019年9月12日,國務院釋出了《國務院關於加強和規範事中事後監管的指導意見》,其中明確提出建立“吹哨人”制度。這是國務院層面首次對建立“吹哨人”制度作出部署。

《指導意見》第十六條明確指出:發揮社會監督作用。建立“吹哨人”、內部舉報人等制度,對舉報嚴重違法違規行為和重大風險隱患的有功人員予以重獎和嚴格保護。暢通群眾監督渠道,整合最佳化政府投訴舉報平臺功能,力爭做到“一號響應”。

與此同時,《指導意見》也明確提出要用包括“區塊鏈等技術等新技術推動監管創新,努力做到監管效能最大化、監管成本最最佳化、對市場主體干擾最小化。”

吹哨人和區塊鏈

“吹哨人”一詞源於英國,警察在發現罪案時吹哨,以引起同事和民眾的注意。而吹哨人制度則起源於19世紀美國食品藥品安全領域,1989年美國國會制定了《吹哨人保護法案》。

美國方案明確 “吹哨人”的人身權利不受傷害,從而使這些“吹哨人”能夠沒有後顧之憂,更好的監督其自身單位以及相關領導的日常工作;同時提出獎勵方案,如提供準確的違法資訊並協助執法,事成之後舉報人可以分享到10%到30%的甚至更高的罰金、賠償等執法成果。

去年9月釋出的《國務院關於加強和規範事中事後監管的指導意見》是為了“進一步加強和規範事中事後監管,以公正監管促進公平競爭,加快打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營商環境。” 此檔案並未提及設計公共衛生、食品安全等領域。因此當新冠疫情爆發後,其內部自下而上越級舉報、吹哨等措施似乎沒有,李文亮等8位醫生只能悄悄提醒自己周邊的人。

然而,也不必言必稱美國。美國吹哨人相關法案是工業時代制定的,在執行過程中也存在大量的問題。比如轉基因技術、動物權益保護等與農牧業相關的題材一直是許多調查記者追蹤的熱點之一。但在過去十年,美國有八個州透過了禁止暗中拍攝、散佈農場活動的影片或照片的法案,法案主要針對調查、舉報有虐待動物行為的舉報者。《紐約時報》專欄作者馬克·位元曼在2011年4月的一篇專欄文章中將其稱為“農業鉗口法”。目前,有超過一半的州議會對此法案進行過立法討論,其中有17個州透過。在那些已經實施此法案的州,其運用範圍已經延伸到澳大利亞等國,並逐漸擴大到其他產業領域。由此可見,吹哨人在法律上的處境不容樂觀。被舉報的法人或僱主“倒打一耙”,依據相關法律指控吹哨人竊取機構財產與資訊。

進入資訊時代,中國在數字化、人工智慧、大資料、區塊鏈領域走在世界前列,運用包括區塊鏈技術建立新的“吹哨人”機制,可以實現中國“吹哨人”機制的跨越發展。

對於“吹哨人”而言,最大的問題是規避“吹哨人”事中事後身份資訊洩露,保證其人身安全,儘可能減小舉報對“吹哨人”的影響。美國、日本目前的做法都是事後,依據法律條文進行查處,但是對當事人的影響已經產生。

如果運用區塊鏈,吹哨當事人的身份洩露問題幾乎不用擔心。假設CDC(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已經建立了這麼一套基於區塊鏈的吹哨人系統,系統鏈上了醫生、醫院、檢測裝置等。李文亮等醫生將瞭解的情況直接上報,當系統接收到多個醫院上報類似的資訊,以及檢測機器的資訊,交叉比對確認真實性並觸發閾值,智慧合約自動啟動防疫響應機制。由於使用區塊鏈,李文亮等醫生的身份資訊加密,會獲得很好的保護。

與此同時,對於吹哨人的獎勵也可以透過區塊鏈執行。比如在上述系統中,當智慧合約觸發防疫機制啟動後,其為國家、社會節省的成本可以拿出一部分對貢獻者進行獎勵。這方面區塊鏈最擅長了,銀行等金融加入到這個系統。李文亮等醫生上報的資訊獲取了相應的記錄證明獲得了吹哨人token,根據智慧合約約定的分配機制,獎金直接透過CDC的獎勵賬戶到了李文亮個人賬戶,透過環簽名等隱私保護機制,CDC、銀行、李文亮所在醫院都不知道誰獲得了這筆獎勵。

監管和區塊鏈

除了對“吹哨人”制度的貢獻,區塊鏈在其他預警機制建設方面也有“用武之地”。在《國務院關於加強和規範事中事後監管的指導意見》中,其中一項“基本原則”是科學高效。充分發揮現代科技手段在事中事後監管中的作用,依託網際網路、大資料、物聯網、雲端計算、人工智慧、區塊鏈等新技術推動監管創新,努力做到監管效能最大化、監管成本最最佳化、對市場主體干擾最小化。

今年1月,證監會科技監管局局長姚前在《中國金融電腦》雜誌社撰文分析了全球資本市場科技監管發展現狀。在姚前看來,近十年來,計算能力和資料儲存的成本急劇下降,計算機處理能力大幅度提升,有效推動了如人工智慧、機器學習等資料技術的興起。同時,雲端計算、區塊鏈等創新技術快速發展,這些技術不僅可用於商業,也可支援監管。

目前的監管大都於事後,並且往往造成重大損失後才發生。包括此次疫情,還有之前的P2P亂象。

造成事中監管的難點在於資訊的及時性和真實性。

在“資訊網際網路”階段,資訊的及時性已經可以解決。比如“冒煙指數”在P2P方面的打擊取得了不錯的成績。2016年左右在北京市各部門的協助下,包括網際網路、公檢法、工商稅務以及一切公開的資訊,開始彙集到這個大資料監測預警非法集資平臺上。用“冒煙指數”來衡量網貸平臺的危害程度,主要透過收益率偏離度、投訴率、傳播虛假性、機構合規度、疑似非法性五個維度進行判斷。對“冒煙指數”超過60分的平臺,相關部門要列入重點監管,超過80分的,政法機關就要及時啟動打擊處置程式。據悉,每日資料量更新達5000萬條。

然而,P2P公司也注意到了“冒煙指數”的監控,於是在資料方面做起了文章。至今知乎等平臺還有如何降低“冒煙指數”的內容。

資訊網際網路因為資訊的可複製、可篡改,存在大量的虛假資訊,於是造成後期仍需要大量的算力和開發“去偽存真”,浪費大量的費用。而區塊鏈從資料生產開始就考慮真實性,上鍊後又保障資料的真實性,在事中、事後的資料處理方面,反而非常節省成本。

回到國務院釋出的《指導意見》,無論是吹哨人制度還是區塊鏈在監管方面的應用,都可以在各個行政領域去推廣,也希望能夠儘快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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