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區塊鏈政策將支援龍頭企業探索數字資產交易平臺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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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湖南、貴州後,海南區塊鏈支援政策也出爐了,5月25日,海南省工業和資訊化廳釋出《海南省關於加快區塊鏈產業發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簡稱“《區塊鏈政策》”)的通知。《區塊鏈政策》稱,為加快推動區塊鏈技術和產業創新發展,加快建設海南自貿區(港)區塊鏈試驗區,培育打造“鏈上海南”區塊鏈產業生態,制定了十項政策措施,並且試行期限為三年,期滿後根據執行評估效果進一步修改完善。

十項政策措施分別為:組建區塊鏈聯合創新平臺;設立區塊鏈產業基金;支援區塊鏈基礎設施建設,支援在海南註冊落戶的企業建設區塊鏈公共服務平臺、算力公共服務系統以及具有自主智慧財產權的公有鏈底層平臺、企業級聯盟鏈底層平臺等區塊鏈基礎設施;推廣旅遊消費區塊鏈積分。

推動電子政務專案鏈改;鼓勵區塊鏈核心技術研發;實施區塊鏈應用示範揭榜工程;舉辦世界區塊鏈大會;探索區塊鏈+金融沙箱監管機制;以及打造區塊鏈產業叢集。

其中,根據海南省工信廳釋出的政策解讀,有三項創新突破事項是緊扣海南特色和優勢的重點探索領域。

一是推廣旅遊消費區塊鏈積分,這是海南最有可能做出全國特色的領域。透過區塊鏈技術促進公共交通、酒店住宿、餐飲購物、文化娛樂等領域不同商家消費積分的互通互兌,逐步實現“一鏈遊海南”。

二是支援區塊鏈基礎設施建設,支援在海南註冊落戶的企業建設區塊鏈公共服務平臺、算力公共服務系統以及具有自主智慧財產權的公有鏈底層平臺、企業級聯盟鏈底層平臺等區塊鏈基礎設施,這是充分結合海南自由貿易港有望在若干領域實施自由化便利化體制機制改革創新的機遇,支援龍頭企業探索數字資產交易平臺建設,探索資產數字化、數字資產確權保護、數字資產全球化流動、數字資產交易等方面的標準和技術模式,推動數字資產相關業態在海南先行先試。

三是探索區塊鏈+金融沙箱監管機制,這是充分發揮中央支援海南“大膽試、大膽闖、自主改”的優勢。金融企業經過審批可在監管沙箱內開展區塊鏈創新型產品、服務、商業模式和傳送機制測試,建立容錯糾錯機制,給“區塊鏈+金融”新業態發展提供寬鬆的創新環境,支援金融企業大膽探索、創新發展。與此同時,也提出加強風險甄別和防範,加強對假借區塊鏈名義進行非法融資活動的管理和檢查,持續淨化區塊鏈生態環境,確保海南區塊鏈產業健康發展。

海南省在國內一向是區塊鏈技術的先行者。

2018年10月8日,海南生態軟體園建設“海南自貿區(港)區塊鏈試驗區”授牌,成為國內正式授牌的首個區塊鏈試驗區。並在此後一年多時間內,引進了安邁雲、椰雲網路、鏈融資訊、火幣中國等一批區塊鏈企業入駐,也啟動了一系列技術合作,包括與牛津大學合作成立牛津海南區塊鏈研究院,與中國人民大學大資料區塊鏈與監管科技實驗室合作共建區塊鏈制度創新中心,與中科院計算所合作共建中科計算海南區塊鏈創新研究院等。

此外,海南省工信廳還表示,2020年海南省將海南國家區塊鏈技術和產業創新發展基地納入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先導性專案進行重點推進。 2020年以來,區塊鏈發展政策如雨後春筍,截至目前,除海南省外,已有湖南省、貴州省兩個省份,以及江西贛州、廣東廣州兩市先後公佈區塊鏈發展政策。

3月17日,江西贛州在《贛州市數字經濟發展規劃(徵求意見稿)(2019-2023年)》中表示,在2020-2023年期間,計劃實現全市區塊鏈總產值超過8億元、10億元和100億元,並在今明兩年內分別引進培育區塊鏈相關企業35家和50家。

4月27日,湖南省工業和資訊化廳釋出關於印發《湖南省區塊鏈產業發展三年行動計劃(2020-2022年)》的通知,將力爭到2022年,建成10個以上區塊鏈公共服務平臺,推動3萬家企業上鍊,建成5個左右區塊鏈產業園,相關產業營業收入達到30億元,建設成為全國有影響力的區塊鏈技術創新高地、產業集聚窪地和應用示範基地。

5月6日,廣州市工業和資訊化局釋出關於印發《廣州市推動區塊鏈產業創新發展的實施意見(2020-2022年)》的通知,表示到2022年,引進培育2-3家國內領先且具有核心技術的區塊鏈龍頭企業,打造2-3個區塊鏈產業基地,培育一批具有安全穩定區塊鏈產品的行業重點企業,形成一批可複製推廣的區塊鏈典型應用示範場景。

5月9日,貴州省人民政府釋出《關於加快區塊鏈技術應用和產業發展的意見》,表示到2022年,將建設3至5個區塊鏈開放創新平臺及公共服務平臺,打造2至3個區塊鏈產業基地,引進培育100戶以上成長型區塊鏈企業,形成30個以上行業區塊鏈應用解決方案,推廣50個以上區塊鏈典型應用示範。

附:海南省關於加快區塊鏈產業發展的若干政策措施

為加快推動區塊鏈技術和產業創新發展,加快建設海南自貿區(港)區塊鏈試驗區,培育打造“鏈上海南”區塊鏈產業生態,制定如下政策措施。試行期限為三年,期滿後根據執行評估效果進一步修改完善。

一、組建區塊鏈聯合創新平臺。組建由國內外知名院士、專家、企業家參與的“海南自貿區(港)區塊鏈產業專家委員會”。聯合國內外科研院校、企業合作建設全球區塊鏈實驗室和區塊鏈聯合創新平臺,共建區塊鏈聯合大學、區塊鏈創新聯盟,探索區塊鏈人才培養新模式。(牽頭單位:省工業和資訊化廳、省科技廳;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大資料管理局、相關市縣政府)

二、設立區塊鏈產業基金。鼓勵省工業和資訊產業投資基金按市場化方式發起設立10億元區塊鏈產業子基金,吸引社會資金集聚形成資本供給效應,為區塊鏈企業提供天使投資、股權投資、投後增值等多層次服務。(牽頭單位:省工業和資訊化廳、省發展控股有限公司;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相關市縣政府)

三、支援區塊鏈基礎設施建設。支援在海南註冊落戶的企業建設區塊鏈公共服務平臺、算力公共服務系統以及具有自主智慧財產權的公有鏈底層平臺、企業級聯盟鏈底層平臺等區塊鏈基礎設施。支援龍頭企業探索數字資產交易平臺建設,探索資產數字化、數字資產確權保護、數字資產全球化流動、數字資產交易等方面的標準和技術模式,推動數字資產相關業態在海南先行先試。(牽頭單位:省工業和資訊化廳、省地方金融監管局、省大資料管理局;責任單位:省智慧財產權局、省科技廳、省市場監管局、相關市縣政府)

四、推廣旅遊消費區塊鏈積分。穩步推進基於區塊鏈技術的海南旅遊消費積分建設,實現公共交通、酒店住宿、餐飲購物、旅遊景區、文化娛樂等領域不同商家消費積分的互通互兌,助力旅遊產業各環節企業實現使用者共享、營銷共推、服務互動,提高使用者粘性、降低獲客成本、提升服務整合水平,融合“信用遊海南”品牌,逐步實現“一鏈遊海南”(牽頭單位:省旅遊文化廣電體育廳、省商務廳、省工業和資訊化廳、省大資料管理局、省發展改革委;責任單位:省地方金融監管局、省財政廳、國家稅務總局海南省稅務局、各市縣政府)。

五、推動電子政務專案鏈改。以政府區塊鏈應用驅動區塊鏈示範應用突破,積極推動區塊鏈技術在教育、就業、養老、精準扶貧、醫療健康、商品防偽、食品安全、公益、社會救助、資料資產運營等領域的應用。利用區塊鏈技術促進全省資訊、資金、人才、徵信等方面更大規模的互聯互通。對應用區塊鏈技術的電子政務專案,優先納入年度建設計劃。(牽頭單位:省大資料管理局、省工業和資訊化廳;責任單位:省教育廳、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民政廳、省扶貧辦、省衛生健康委、省市場監管局、省發展改革委、各市縣政府)

六、鼓勵區塊鏈核心技術研發。支援高校、在海南註冊落戶的重點企業,以提升區塊鏈安全性與執行速率為目標,圍繞滿足商業大規模應用的需求,深入實施共識機制、分散式計算與儲存、非對稱式密碼技術、智慧合約、數字簽名、側鏈、分片和包括隱私保護在內的安全技術等區塊鏈關鍵技術的持續演進和升級研究專案。委託海南自貿區(港)區塊鏈產業專家委員會每年評選一批區塊鏈關鍵技術和創新應用優秀科研專案。(牽頭單位:省科技廳、省工業和資訊化廳;責任單位:省教育廳、省大資料管理局、相關市縣政府)

七、實施區塊鏈應用示範揭榜工程。在商品溯源、版權保護及交易、數字身份、財務管理、電子證據、工業、能源、大資料交易、數字營銷、物聯網、公益、電子政務、醫療健康、教育、網路安全、跨境貿易資料等領域策劃公佈一批區塊鏈應用示範工程,面向全球開展揭榜活動,委託海南自貿區(港)區塊鏈產業專家委員會每年遴選一批創新能力強、掌握關鍵核心技術的單位“揭榜掛帥”。遴選產生的優秀企業在海南註冊落戶的,可按市場化方式向省工業和資訊產業投資基金予以推薦。(牽頭單位:省工業和資訊化廳、省大資料管理局;責任單位:省市場監管局、省智慧財產權局、省公安廳、省財政廳、省發展改革委、省商務廳、省民政廳、省衛生健康委、相關市縣政府)

八、舉辦世界區塊鏈大會。聯合相關國家部委,定期定址舉辦世界區塊鏈大會。舉辦“鏈上海南”全球區塊鏈創新大賽活動,營造區塊鏈創新創業氛圍。(牽頭單位:省工業和資訊化廳、省大資料管理局、省科技廳;責任單位:省財政廳、相關市縣政府)

九、探索區塊鏈+金融沙箱監管機制。建立區塊鏈+金融沙箱監管機制,金融企業經過審批可在監管沙箱內開展區塊鏈創新型產品、服務、商業模式和傳送機制測試。建立容錯糾錯機制,給“區塊鏈+金融”新業態發展提供寬鬆的創新環境,支援金融企業大膽探索、創新發展。加強對假借區塊鏈名義進行非法融資活動的管理和檢查,持續淨化區塊鏈生態環境,確保海南區塊鏈產業健康發展。(牽頭單位:省地方金融監管局、人民銀行海口中心支行、海南銀保監局、海南證監局、省市場監管局、省工業和資訊化廳、省大資料管理局;責任單位:省科技廳、省商務廳、相關市縣政府)

十、打造區塊鏈產業叢集。支援海南生態軟體園、海口復興城網際網路資訊產業園開展專案孵化、區塊鏈技術公共服務平臺建設、優秀團隊和優質企業引進、區塊鏈國際合作和創新創業活動舉辦等,加快海南自貿區(港)區塊鏈試驗區建設,培育發展區塊鏈新業態,打造特色產業叢集。(牽頭單位:省工業和資訊化廳、海口市政府、澄邁縣政府;責任單位:省科技廳、省商務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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