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最高人民法院決定增強加密貨幣的產權保護

買賣虛擬貨幣

近日,中國最高人民法院決定加強對加密貨幣的產權保護。最高人民法院希望藉此機會,進一步保護產權,包括按照法律規定,透過不同的所有權制度對經濟產權進行保護。

根據官方紅標頭檔案顯示,中國最高人民法院希望:

“加強對數字貨幣、網路虛擬貨幣資產以及資料等新權益的保護,充分發揮司法判決在產權保護中的價值引領作用。”

該檔案進一步指出,將對所有侵犯產權的行為進行懲處,包括一切挪用、出售國有和公共資產的行為。

國家將比特幣視為具有貨幣價值的虛擬資產

早在2018年10月,深圳仲裁委員會已經提到,加密貨幣資產應按照國家《財產所有權管理條例》進行保護。

2019年7月,國家法律首次認可了比特幣的財產屬性,確認其是有價值、稀缺、可自由使用的資產,是受國家法律保護的。

同年7月18日,杭州網際網路法院公開審理了首例涉比特幣網路財產侵權糾紛案,宣佈比特幣是具有貨幣價值的虛擬財產,從而開創了一個新的先例。

本案律師之一龐立鵬表示,法院裁決認定,只要在中國擁有加密貨幣是合法行為,那麼就應該根據相應的產權予以保護。

“這是一個明確的訊號,表明金融監管當局開始放鬆對數字貨幣和虛擬貨幣的控制。”國家區塊鏈技術最早的倡導者之一曹寅表示。

《中國民法典》保護加密貨幣的繼承權

2020年5月28日,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表決透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對遺產繼承、婚姻、人格、合同侵權和個人合法財產等一系列民事權利提供保護,其中包括加密貨幣。

 中國人民大學教授楊立新表示,《民法典》規定,“所謂遺產,就是自然人死亡時,她或他留下的個人合法財產。”

本文涉及的案例中,個人合法財產也指包括虛擬貨幣在內的“網際網路財產”。從2021年1月1日起,國家公民可以實現將自己的加密貨幣和虛擬資產留給自己的繼承人。

文章來源:小鏈財經 

翻譯: Celia

免責聲明:

  1. 本文版權歸原作者所有,僅代表作者本人觀點,不代表鏈報觀點或立場。
  2. 如發現文章、圖片等侵權行爲,侵權責任將由作者本人承擔。
  3. 鏈報僅提供相關項目信息,不構成任何投資建議

推荐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