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丨2018.10.18精選快訊

買賣虛擬貨幣


1.全球最大商業安保公司G4S將推出加密貨幣託管服務
全球最大商業安保公司G4S日前宣佈計劃面向全球加密貨幣託管服務——“安全保險庫儲存”。繼高盛、Bakkt(由洲際交易所支援)之後,這家國際安保巨頭也加入了加密貨幣託管方案的開發行列,為機構資金的湧入做準備。

2.重慶兩江新區將建內陸貿易創新發展中心,加快建設數字經濟產業園
《重慶兩江新區深化服務貿易創新發展試點實施方案》已於近日正式出臺。《方案》提出,將加快建設兩江新區數字經濟產業園,圍繞產業鏈、打造創新鏈、配置資源鏈,充分利用區塊鏈技術驅動經濟發展,打造以區塊鏈為基礎的國家級“數字經濟試驗區”。

3.2018世界支付報告:DLT技術無法滿足金融市場需求
據cointelegraph報道,諮詢和技術服務公司凱捷(Capgemini)與歐洲主要銀行巴黎銀行(BNP Paribas)聯合編制的《2018年世界支付報告》表示,分散式賬本技術(DLT)目前無法滿足金融市場需求。報告還指出,DLT的創新和專案常常侷限於研究實驗室或概念驗證階段。據稱,DLT和銀行系統之間缺乏互操作性妨礙瞭解決方案的可擴充套件性。多個DLT系統建立了一個分散的市場,解決方案之間的連線有限,使得效率較低。

4.白碩:穩定幣的問題不是技術問題,而是政策和業務問題
今日,前上交所總工程師白碩在朋友圈表示,接到很多方面詢問我對穩定幣的看法,統一答覆如下:一、我個人關注的重點是技術。穩定幣的問題,主要地不是一個技術問題,而是一個政策和業務問題。誰是發行主體,才是最關鍵的、決定其他一切的因素。二、穩定幣主要有三種形態:抵押貨幣的、抵押資產的、演算法盯盤的。前兩種的實質是發債,風險一是發債主體的適當性問題,二是槓桿問題,三是債權兼具支付能力的問題。後一種的實質是借力打力,如果儲備不足,在博弈中會死得很慘。三、國家信用背書的穩定幣,最大的好處是找到了一條法幣可程式設計的捷徑,填補了法幣在可程式設計的數字化世界裡的“缺位”;最大的“壞處”是打通了法幣與虛擬貨幣的交換通道,等於間接承認了虛擬貨幣及其交易的合法性;最大的遺憾是好處和“壞處”在現階段似乎很難找到一種可行的方式把它們剝離開來。

5.日本金融廳:將區塊鏈用於證券、貿易金融等各行業
在昨日舉行的日本金融廳的第40次金融審議會總會中,金融廳回顧了上半年日本金融領域發展狀況和金融廳業績,並公佈了下半年的工作計劃。會上,金融廳宣佈將會開展區塊鏈技術在投資機構與證券公司間各種業務實驗,正式開始將區塊鏈技術用於貿易金融以及證券投資領域。

6.胡歌婚訊”上線菩提預測市場
菩提預測市場“娛樂圈”版塊新增了由使用者建立的預測事件“趙麗穎都官宣了,胡歌也會在今年公佈婚訊嗎?”,預測時間從2018年11月1日起算至2018年12月31日,胡歌的粉絲們今日起便可在菩提預測市場就其婚訊開啟預測。

7.美國法警局計劃下月拍賣價值近430萬美元的比特幣
美國法警局宣佈計劃下個月拍賣價值近430萬美元的比特幣。該政府機構週三在一份宣告中表示,此次密封拍賣約660個比特幣,這些比特幣在聯邦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中被沒收。該拍賣計劃於11月5日開始,要求投標人在10月31日前向該機構註冊身份證明後存入200,000美元。美國法警局補充說,一旦提交,投標人將無法檢視其他投標或更改其出價。

8.香港證監會主席唐家成:完全禁止數字貨幣交易所是徒勞的
即將離任的香港證監會主席唐家成在最近的一次採訪中表示,在許多司法管轄區,數字貨幣處於立法的灰色地帶,這就是為什麼政府在制定數字貨幣交易的監管框架時,要採取特別微妙的方式。他表示:“因為數字貨幣交易所是新技術,並且可能不會構成證券,我們必須慎重考慮應該採取的監管方式。”但他認為完全禁止數字貨幣交易平臺是徒勞的,因為在當今世界,數字貨幣已經可以自由進行跨境交易。

9.ADA創始人抨擊EOS:在系統、科學和倫理方面存在大問題
ADA創始人Charles Hoskinson近日在接受採訪時強烈批評了EOS,稱其在系統、科學和倫理方面存在大問題。如果放任不管的話,擔心“這是關係到業界存亡的威脅”。Hoskinson主要列舉了以下三個方面的主要問題:
1.系統方面,EOS遭到21個超級節點的壟斷:21超級節點代表的中央集權機制。(eos token)90%的供應量被1%的賬號支配,這就是壟斷,是一種半永久性控制的體系。
2.科學方面,缺乏證明系統:EOS沒有經過獨立的認證過程,從科學的角度來看,開發人員的觀點是有爭議的。
3.倫理方面,EOS將ADA稱為“小偷”是毫無根據的。

10.寧波市寧海縣法院審理一起USTD交易相關糾紛案
寧波市寧海縣人民法院近日審理了一起USTD交易相關糾紛案。原告聲稱誤向被告轉賬10萬元,被告則表示這10萬元是雙方在某交易平臺上進行USTD交易所得款項。寧海法院經審理認為,原告已完成了對不當得利的舉證責任,且雙方手機中關於USTD歷史交易清單上並無相應交易記錄,遂判決被告返還不當得利款10萬元並賠償相應利息損失。

欄目策劃丨夏漁
責任編輯丨辣姬
排版編輯丨辣姬
美術指導丨冰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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